第兩百零四章 第一執政
1o月9日,孫武等人在漢口俄租界配製炸彈時不慎引起爆炸。俄國巡捕聞聲而至,搜去**黨人名冊、起義文告等,秘密泄1ù。湖廣總督瑞澄下令關閉四城,四處搜捕**黨人。情急之下,**黨決定立即於1o月9日晚12時動起義。但武昌城內戒備森嚴,各標營**黨人無法取得聯絡,當晚的計劃落空。
新軍中的**黨人自行聯絡,約定以槍聲為號於1o月1o日晚動起義。第八營的**黨人打響了武昌起義的第一槍,奪取位於中和門附近的楚望台軍械所,吳兆麟被推舉為臨時總指揮。繳獲步槍數萬支,炮數十門,子彈數十萬,為起義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此時,駐守武昌城外的輜重隊、炮兵營、工程隊的**黨人亦以舉火為號,動了起義,並向楚望台齊集。武昌城內的29 標的蔡濟民和3o標的吳醒漢亦率領部分起義士兵衝出營門,趕往楚望台;爾後,武昌城內外各標營的**黨人也紛紛率眾起義,並趕向楚望台。起義人數多達3ooo多人。
1o月1o日晚上1o點3o分,起義軍分三路進攻總督署和旁邊的第八鎮司令部。並把已入城之炮架在中和門及蛇山上向督署進行轟炸。起初,起義軍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指揮,加上兵力不夠,進攻受挫。
晚12點後,起義軍再次起進攻,突破敵人防線,在督署附近放火,以火光為標誌,蛇山與中和門附近的炮兵向光處炮轟擊。湖廣總督瑞澄打破督署後牆,從長江坐船逃走,第八鎮統製張彪仍舊在司令部頑抗。起義軍經過反複的進攻,終於在天亮前占領了督署和鎮司令部。張彪退出武昌,整個武昌在起義軍的掌控之中。
1o月1o日深夜,正在保定軍谘府軍官學校學習的同盟會嘉應州主盟人何子淵六弟何貫中,與同寢室的李濟深等同學立即將軍校學生組織行動起來,第一時間炸毀了保定附近的漕河鐵橋,成功阻止了清軍南下鎮壓**運動,為**黨人贏得了寶貴的準備時間。
漢陽、漢口的**黨人聞風而動,分別於1o月11日夜、1o月12日光複漢陽和漢口。起義軍掌控武漢三鎮後,湖北軍政fǔ成立,黎元洪被推舉為都督,改國號為中華民國,並號召各省民眾起義響應。
另外,端方率湖北新軍第八鎮第十六協第三十一標及三十二標一部入川鎮壓四川起義,至四川資州,11月27日新軍嘩變,端方為軍官劉怡鳳所殺。
至此,在有心人的推動下,各地起義之聲不斷,大清王朝的統治開始變得搖搖yù墜起來。
相對應的,為了挽救清朝統治的滅亡,清政為了挽救因為辛亥**造成的時局動1uan,清廷在數天之內倉促製定《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十九信條》是中國第一部成文憲法,從形式上被迫縮xiao了皇帝的權力,相對擴大了議會和總理的權力,但仍強調皇權至上,且對人民權利隻字未提。
十九信條已經接近於英國的君主立憲,而且具有了臨時憲法的xìng質,《十九信條》宣布“開國會,以確定立憲政體”。
大清帝國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 :
第一條 大清帝國皇統萬世不易
第二條 皇帝神聖不可侵犯
第三條 皇帝之權,以憲法所規定者為限
第四條 皇位繼承順序,於憲法規定之
第五條 憲法由資政院起草議決,由皇帝頒布之
第六條 憲法改正提案權屬於國會
第七條 上院議員,由國民於有法定特別資格者公選之
第八條總理大臣由國會公舉,皇帝任命。其他國務大臣,由總理大臣推舉,皇帝任命。皇族不得為總理大臣及其它國務大臣並各省行政長官
第九條總理大臣受國會彈劾時,非國會解散,即內閣辭職。但一次內閣不得為兩次國會之解散
第十條海6軍直接皇帝統率。但對內使用時,應依國會議決之特別條件,此外不得調遣
第十一條不得以命令代法律,除緊急命令,應特定條件外,以執行法律及法律所委任者為限
第十二條國際條約,非經國會議決,不得締結。但媾和宣戰,不在國會開會期中者,由國會追認
第十三條 官製官規,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