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一個朋友到辦公室找我,前一天他就來過,恰好我下班走了,這哥們兒在我門上貼了幾句話,具體什麼內容忘了,看上去頗整齊,還押韻,像首打油詩,婉約地表達了想念的意思。我正後悔沒機會盡下地主之誼請他喝個酒,沒想到第二天他又來了。去酒店的路上,幾個人你掙我搶地要埋單——都三十多歲的老爺們兒了,在路上討論這事情,夠丟人的。後來,酒至微醺時,我趁著上廁所的工夫,把單埋了——雖說“地主家也沒有餘糧”,總不至於讓遠道而來的客人掏腰包吧——雖然他住的地方距我家不過幾裏路。
多少年了,我這喜歡埋單的毛病還沒改。什麼事都貴在堅持,能把這檔子事堅持這麼多年,也不容易。想當年,我月薪200塊的時候,有一個月的招待費居然高達1050.48元之巨。搞得飯館老板娘天天堵我家門口要賬,實在被逼無奈,我是豁出去了,我是不要命了,我是厚著臉皮了——終於賴了次賬,那0.48我沒給她。
幾個月前,有幸見到了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埋單王×××,之前我趕著另一個場,接到通知的時候我在電話裏說,大夥使勁喝,這場酒我埋單了,直到我心懷無限景仰地坐到埋單王身旁,才真正體會到了什麼叫王者風範,隻見他穩如泰山,麵不改色心不動,我被鎮住了,屁股底下坐著的錢包快要捂熱了,愣是沒敢拿出來了,酒足飯飽,隻見埋單王用君臨天下的風範衝服務生打了個響指,甩出一張金黃色的信用卡,說了句“沒密碼”,任憑服務生劃賬去了——從那天起,我心裏慚愧了很久。
喜歡請朋友吃飯,是北方男人一大特色,那些揣摩北方男人死要麵子活受罪的人真的是錯了,請客吃飯帶來的快樂是要遠大於或略大於錢包癟下去的痛苦的,當然,請的人得是朋友,是自己待見的人,要是一桌子盡是八杆子打不著的家夥,你再屁顛兒屁顛兒地埋單,那不是犯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