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1 / 3)

“這樣說來,開采那個大理石礦山的確是一件很有希望的事業,可是從法律上說,還有試采權,開采權和其他一些問題。另外,那怕是在處女地那樣的礦山上進行露天開采,象采掘設備等等,總還需要一筆費用的。關於這一點,證人沒有問到嗎?”檢察官慢條斯理地繼續進行直接發問。

“我也是一個商人,即使我對那些事情毫不關心,趕在話頭上也總要問一問的。啊,當時我和他在十天裏頭見過好幾次麵,所以我記得反複問過他好幾次。”

“好,接著說下去。”

“總之,他非常需要資金。他說,眼下若是有四百五十萬元錢,就可以先運一車皮到東京來,運來以後,就可以和‘英工社’鍾表製造廠或‘鹿野建設公司’

或其他一流的建設公司訂立正式的長期合同,周轉金就可以叫他們出了。這四百五十萬元,打個比方說,就好象是用水泵抽水時注入的‘引水’一樣。他問我能不能幫他想想辦法。”

“那麼證人是什麼態度呢?”

“說實在的,那時候我也有點動心。但是我擔心的是:權利有沒有法律上的保障,同時我想,既然是那樣有希望的礦山,用不著也這樣毫無經驗的人到處去張羅,也一定有人想幹的。我想在北海道籌措一兩千萬元的資金,總不會成問題的。”

“關於這方麵,被告是怎麼說的呢?”

“他說,采掘權歸劄幌的佐佐木富丸所有,他在當地籌措了大約三千萬元錢,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手裏有這麼多錢,簡直使得他忘乎所以,花了二百多萬元用進口的大理石在劄幌蓋了一所四十萬坪①的官邸一般豪華壯觀的住宅,剩下的錢都用在應酬、請客等方麵了,開采礦山的費用,連一文錢也沒有了。我一聽都驚呆了,可是這件事反而使我懂得了,有這樣一個先例,在當地確實是再難籌集資金了。村田還說,佐佐木富丸後來把開采礦山的事委托給他所信任的平岡伸了,他對平岡說:‘平岡,我做出這樣不檢點的事情,落得連一塊礦石也開采不成了,你接著我的誌願幹下去吧,一噸礦石給我一百元的提成就行。’當時大理石的價格,因種類和質量而有所不同,一般的行市是一噸價格五千元。說到一百元的提成,誰都知道,這個微不足道的金額,隻要在成本計算方麵,打那麼一點點埋伏就可以出來了。但是平岡伸在事業方麵剛剛遭到失敗,現在馬上要他籌集一筆資金,實屬力所難及。他於是來到東京,見到舊友村田時,就對村田提出了這件事情。”

“那麼,證人已經見到平岡伸這個人了吧?”

“我記得和他在一起吃過兩三次飯。”

“證人是準備怎樣處理這件事的呢?”

“四百五十萬元錢,當時我一個人是拿不山來的,但由於工作關係,我認識不少人,首先找伊波建設公司的朋友們談了談,他們說大理石公司辦起來的話,可以叫我當經理。

說老實說,當時我對這個意見的確有些動心。”

“伊波建設公司方麵,表示什麼態度呢?”

“最初興趣不怎麼大,可是後來興趣逐漸大起來,到最後他們表示,不用說四百五十萬,就是一千萬也可以拿出來。”

“可是,結果不是吹台了嗎?”

“是的,那是在最後一瞬間發生的事情。”

“那是因為什麼原因呢?”

“因為發現了村田他們的話裏有謊。”

“有什麼謊呢?”

“例如服裝公司問題,一調查發現了根本不是什麼公司,不過是僻巷裏的一個小鋪,平岡就在小鋪的樓上租間房子住著。他對小鋪的主人說:‘這樣子做不了大生意,搞一個公司就能和百貨公司等處做大筆生意,你叫我當公司的經理,保證能把生意做大了。’他又說他是北海道帝國大學的畢業生,老頭兒也就相信了他的話。於是在形式上把小鋪改成公司,叫他當了經理,他就把東西拿去賣,貨款也不交回,說是做交際費,實際是供他自己揮霍了。”

“這完全可以構成詐騙罪。當時查清的事就這些嗎?”

“還有,例如平岡當時說他和一個有名的電影明星的侄女結過婚,調查的結果,完全是無稽之談。”

“還有呢?”

“還是那個平岡,他當時聲稱要和英工舍社長的女兒結婚,他來我家時,還裝作給英工舍掛電話,和社長的秘書說這說那的。在伊波建設公司那邊,他可能也同樣搞這種名堂。其實,他要麼是給他的同夥掛電話,要麼是連耳機也沒拿起來就掛號碼,以騙取我們的信任。至於大理石礦山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沒有那麼多的時間進行詳細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