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顯然很清楚這一點,所以執意要頂罪。
但朱嘉陽就不一樣了,首先沒有證據能證明,他當時處於弱勢反抗的一方,其次他是個平民,按照法律得罪加二等。
雖然這個“以下犯上,罪加二等”的規定很操蛋,但在古代這種階級明顯的封建社會背景下,卻是很常見的。
當初封侍郎的填房小楊氏在設計封陽時,隻是略略影響了雲苓的名聲,就被判了三年刑。
而她買凶殺人未遂這麼嚴重的事情,也依舊隻判了三年刑,因為線人的出身比她卑賤太多。
汙蔑誹謗和買凶殺人未遂,兩者的嚴重程度顯然不是一個等級的,最後卻因為涉案對象的身份尊卑而導致了同樣的量刑結果,雲苓早就覺得不合理了。
她和蕭壁城一直想要把“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落實下去。
隻是以前貴族階層在法律中有許多優待和特權,牽扯的條律太多,刑部那邊一直還沒重新編寫好法典,這才沒來得及改革。倘若能早些改革,朱嘉陽這件事會好處理很多,但誰也算不到會發生這種事,隻能算這小子倒黴。
雲苓沒參與過大理寺的日常工作,對這些細枝末節的東西了解有限,不由得問道:“朱嘉陽此舉也算是見義勇為了吧?類似他這樣的情況,有沒有最終判定無罪的?”
蕭壁城點頭道:“有倒是有,不過這類案件很少,一般隻有兩種情況,要麼殺人者曾是遠近聞名的賢者,做過許多拿得出手的善事或對當地有大貢獻,被官府格外開恩赦免罪名。”
“要麼就是被殺者乃罪惡滔天之人,所做之事足以激起民憤,最後官府反而判殺人者是為民除害的義士,不僅不會被定罪,還會被嘉獎。”
他最早想的就是從這方麵入手,先保護好朱嘉陽的名聲再說,因為這兩種判決結果都立足於當事者的聲譽和民間輿情。
就算這個青年人現在沒有拿得出手的功績,不代表他以後沒有。
蕭壁城相信自己的眼光不會出錯,哪怕暫時不入仕,朱嘉陽去做別的事也能幹出一番實績,到時候依舊能折罪。
雖犯了命案,在百姓看來也是見義勇為,能夠諒解。
隻是沒想到他跟李夢娥的關係有些曖昧不清,還被張夫人給宣揚了出去,這便在輿論上先矮了一頭。
真是個傻小子啊,哪怕剛才在大理寺門口吵架的時候,當眾咬定自己去有間藥館是急病抓藥呢?
順著張夫人的話去解釋他和李夢娥堂堂正正,不就等於間接承認的確是半夜去找李夢娥的了。
難道這就是身為老實人的自覺嗎?
蕭壁城心裏歎氣,不管怎麼樣,先盡可能地搜集對朱嘉陽有利的證據再說。
天子門生的關注度太高,這件案子不能壓著冷處理了,必須盡快開堂公審,以免輿論演變成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