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節(1 / 2)

在這一刹間,沒有人留意別的,因為這一刹那實在太短,沒有人能把握住這一刹那機會的。

所以他們疏忽了,他們認為這根本沒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小丁就在這一刹那間衝了過來,斜斜一劍刺出。

隻一劍!

劍往馬開甲左頸後的血管刺人,右頸前的喉管穿出!

劍立刻拔出。

鮮血激飛,霧一般的血珠四濺。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

血霧散的時候,小丁已經人影不見。

據說馬開甲人殮的時候,眼睛還是瞪著的,目中還是充滿了懷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會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殺得了他。

殺人前,他是完全冷靜,絕對冷靜,極端冷靜的。

可是殺人後,他就再也不能控製自己。

他必須狂賭,酗酒,爛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個最好看的女人,來將殺人的事忘卻。他很難忘卻,甚至根本無法忘卻。

所以他隻有繼續不停地狂賭,酗酒,繼續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殺人的時候。

“小丁去,結果也是一樣.”張旭搖了搖頭:“更何況,我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讓他做.”

他接著道:“他的目標是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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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已深。

銀槍在燈下閃動著銀光。

丁原輕撫著槍上的刻痕,嘴角不禁露出微笑。

他已是個老人,手指卻仍然和少年時同樣靈敏有力,無論他想要什麼,他總是拿得到的。

現在他已經是並州之主,他的根基已經根深蒂固。

“殺了一個值得紀念的人;就在銀槍上刻一道痕跡!”

這是他多年來的習慣。

槍上隻有十七道刻痕。

這十七道刻痕雖然不深,其中卻埋葬了十七條草原上的英雄好漢。

他們活著時聲名顯赫,死的時候也曾經轟動一時,死後留下的,卻隻不過是淺淺的一道刻痕而已.

這隻是他剛進入並州時殺的.

後來他已經不需要再殺,因為他有了呂布.

他很欣賞呂布,也知道呂布有野心,這從呂布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來.

他喜歡這種眼神,因為他自己也擁有這樣的眼神.

沒有野心的男人不是一個真正的男人.

他也想到了他會反,自從自己的兒子丁楓逐漸長大的那天開始他就已知道.

他卻沒有特意阻止.

天要下雨,老婆要偷人,由它去了.

更何況他和呂布之間也有那一份感情存在.

“幸好我有一個兒子,值得我驕傲的兒子.”他閉上眼,喃喃的道.

丁楓是個年輕人.

一個充滿了熱情和活力的年輕人,一舉一動都帶著無限鬥誌和力量。

丁楓相貌堂堂,濃眉大眼,身上的皮膚已曬成了紫銅色.他圓睜雙目瞪著你的時候,你絕不會去看別人,也沒法子再去看別人。

他是個男子漢,就像他父親一樣,身材雖然不高,但全身都充滿了勁力,永遠都不會消耗完的勁力。

他一向慷慨好義,就算將自己身上的衣服脫下來給別人穿也在所不惜。

他性如烈火,隨時都可能翻臉發作,暴躁的脾氣非但時常令他判斷錯誤,而且使他失去很多朋友。

別人並不是不願接近他,而是對他總存有一種畏懼之心。

女人卻例外。

女人雖也怕他,卻無法抗拒他那種強烈的吸引力,很多女人隻要被他看過一眼,就會情不自禁地向他獻身。

金戈鐵馬,美酒女人,高官厚祿,他已經擁有了很多人一輩子連想都不敢想的一切,可是他並不快樂.

他擁有的一切,都是因為他有一個好父親。

別人尊敬他,不是因為他,也是因為他有一個好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