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刹間,沒有人留意別的,因為這一刹那實在太短,沒有人能把握住這一刹那機會的。
所以他們疏忽了,他們認為這根本沒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小丁就在這一刹那間衝了過來,斜斜一劍刺出。
隻一劍!
劍往馬開甲左頸後的血管刺人,右頸前的喉管穿出!
劍立刻拔出。
鮮血激飛,霧一般的血珠四濺。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
血霧散的時候,小丁已經人影不見。
據說馬開甲人殮的時候,眼睛還是瞪著的,目中還是充滿了懷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會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殺得了他。
殺人前,他是完全冷靜,絕對冷靜,極端冷靜的。
可是殺人後,他就再也不能控製自己。
他必須狂賭,酗酒,爛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個最好看的女人,來將殺人的事忘卻。他很難忘卻,甚至根本無法忘卻。
所以他隻有繼續不停地狂賭,酗酒,繼續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殺人的時候。
“小丁去,結果也是一樣.”張旭搖了搖頭:“更何況,我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讓他做.”
他接著道:“他的目標是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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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已深。
銀槍在燈下閃動著銀光。
丁原輕撫著槍上的刻痕,嘴角不禁露出微笑。
他已是個老人,手指卻仍然和少年時同樣靈敏有力,無論他想要什麼,他總是拿得到的。
現在他已經是並州之主,他的根基已經根深蒂固。
“殺了一個值得紀念的人;就在銀槍上刻一道痕跡!”
這是他多年來的習慣。
槍上隻有十七道刻痕。
這十七道刻痕雖然不深,其中卻埋葬了十七條草原上的英雄好漢。
他們活著時聲名顯赫,死的時候也曾經轟動一時,死後留下的,卻隻不過是淺淺的一道刻痕而已.
這隻是他剛進入並州時殺的.
後來他已經不需要再殺,因為他有了呂布.
他很欣賞呂布,也知道呂布有野心,這從呂布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來.
他喜歡這種眼神,因為他自己也擁有這樣的眼神.
沒有野心的男人不是一個真正的男人.
他也想到了他會反,自從自己的兒子丁楓逐漸長大的那天開始他就已知道.
他卻沒有特意阻止.
天要下雨,老婆要偷人,由它去了.
更何況他和呂布之間也有那一份感情存在.
“幸好我有一個兒子,值得我驕傲的兒子.”他閉上眼,喃喃的道.
丁楓是個年輕人.
一個充滿了熱情和活力的年輕人,一舉一動都帶著無限鬥誌和力量。
丁楓相貌堂堂,濃眉大眼,身上的皮膚已曬成了紫銅色.他圓睜雙目瞪著你的時候,你絕不會去看別人,也沒法子再去看別人。
他是個男子漢,就像他父親一樣,身材雖然不高,但全身都充滿了勁力,永遠都不會消耗完的勁力。
他一向慷慨好義,就算將自己身上的衣服脫下來給別人穿也在所不惜。
他性如烈火,隨時都可能翻臉發作,暴躁的脾氣非但時常令他判斷錯誤,而且使他失去很多朋友。
別人並不是不願接近他,而是對他總存有一種畏懼之心。
女人卻例外。
女人雖也怕他,卻無法抗拒他那種強烈的吸引力,很多女人隻要被他看過一眼,就會情不自禁地向他獻身。
金戈鐵馬,美酒女人,高官厚祿,他已經擁有了很多人一輩子連想都不敢想的一切,可是他並不快樂.
他擁有的一切,都是因為他有一個好父親。
別人尊敬他,不是因為他,也是因為他有一個好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