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葬身墳墓總比暴屍街頭好。
有個朋友,是絕對的不婚主義,戀愛多年,他所有的同學,朋友,哥們都結婚生子了,隻有他還依然不肯邁進婚姻殿堂。他說,沒有結婚的衝動,為父母?他出生在都市,父母都很開明,似乎沒有這方麵的壓力。為人生完整?難道沒有婚姻人生就不完整了嗎?這年頭女人都可以不要婚姻,何況一個一向自由慣了的中產階級男?
不僅他是這樣,他的女朋友也是個堅定的不婚主義者。他女友在福州開著一家小店,平時給電視台做嘉賓主持,也給女性雜誌寫點時尚文字,因為看過太多的愛情因為各種原因而分崩離析,因為對男人看得太透,所以,始終無法糊塗,無法大腦發昏,無法像許多女性一樣一衝動就把自己嫁了。更何況,她還是個女權主義者,所以,這樣的兩個人,想要結婚,還真不容易。
但兩個人對愛情倒是忠誠的,多年來,他們都始終是對方的唯一戀人,這一點,是他們彼此認可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老這樣拖著,一年兩年還可以,拖個五年六年,七年八載的,估計別人都覺得他們沒戲了。可是,就當大家都覺得他們可能會分的時候,他們卻忽然結婚了。問起為什麼結婚?他說,他生病的時候,感覺一個人要死掉了,那時候忽然覺得很脆弱,想要是一個人真出了問題,那估計都沒人知道吧。而他女友之所以想結婚,也是因為生病,同病房的其他女子,都有男人端茶倒水,而她卻要由年邁的母親喂藥送湯,而母親本來身體就不好,如果結婚,有一個人在身邊,是不是就不用讓母親這麼辛苦了呢?所以,你看,隻要想結婚,理由總能找得到。哪怕那個理由是從自我的角度出發,但隻要能走進婚姻殿堂,有什麼不可以?
事實上,人在年輕的時候,總以為自己無所不能,以為自己可以解決一切麻煩,比如,家裏的一根釘子都是自己釘的,這聽起來似乎很偉大,其實,像釘釘子這麼小的事,還需要自己做嗎?還有人說,我生孩子都可以不靠男人。是的,你完全可以借精生子,可是,當你的孩子長大,當他問,他的爸爸是誰,你到時要怎樣跟他說呢?難不成要解釋一大堆,你當時不想結婚,所以就用試管生了他?為了不這麼麻煩,你還是跟你的愛人正常生吧。
很多不婚的人,最後都會義無返顧地結婚,這期間,除了很多外在的因素,其實更多的還是自己想通了,終於明白,兩個人,即使有千般不好,也都比一個人好。我有個朋友最近說了一句話,雖然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葬身墳墓總比暴屍街頭好。這話有點偏激,未必就對,但用來送給那些不婚的人,卻多少有些啟發意義。
如何毀掉一段關係?
如何毀掉一段關係?如果你仔細研究,你會發現,毀掉一段關係的,往往都是小事,都是細節。
譬如,你的一句閑話。你原本沒有什麼惡心,但是,別人聊天的時候,你說了一句什麼人的話。你也隻是當事實講,或者不小心說了出來。但是,這個事傳到那個人的耳中,如果再被添油加醋一番,那你就死定了。那個人絕不會來問你,你卻從此被他拉如了黑名單。
再比如,你原本並不缺錢。可是,你某天忽然心血來潮,要去試驗一個人,你說,你忽然有點急事,需要他幫一個小忙……那邊沒有回音,你不知道他是沒看見還是故意不回你,但你心裏已經有了芥蒂,你覺得他不是真正的朋友,從此,你便不會真心地對他。
再比如,你問一個女生,你找男朋友是不是非得有房有車啊。女生說,這是肯定的啊。你便以為,她是拜金的。其實,有房有車隻是基本條件啊。女生也隻是實話實說。她也隻是想過得好一點。你卻將她劃入了拜金女郎行列,覺得不可靠。從此,你們的關係也便冷淡了。
還有些時候,要毀掉一段關係,連事都不需要做,你隻需怠慢一點,便很快就毀掉那段關係了。比如,領導讓你做某件小事,你心有怨言。雖然你也做了,但你說了,抱怨的話,或者,做得不情不願,這樣,幾次三番,你會發現,領導以後有什麼事都不讓你做了,等你沒事可做的時候,你寂寞了。於是,你感覺到領導對你有意見,不重視你了,但是,他曾經也讓你做過事啊,隻是,你覺得那事太小,沒有重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