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3 / 3)

第二天早上,這五個不良少年,不耐煩的揮別了自己的父母親,帶著各自的武器,以及一個大大的包袱,興高采烈地下山去了。當然,李傑是不會自己去背這個包袱的,他把自己的包袱掛在了王剛扛在肩膀上的大鐵棍上。反正這家夥的力氣多得用不完,多一個十幾斤重的包袱對他根本就產生不了任何影響。張民和陳清也是把自己的武器扛在肩膀上,把自己的包袱掛在上麵,走得是輕鬆自如。至於林同,他把自己和兩根銅鞭插在背後,把自己的包袱掛在了張民的背上,拿在手裏多麻煩啊,林同倒是很會向他的老大看齊的。其餘四個人的武器都是大家夥,別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來。可是李傑的呢,他的小匕首插在自己的靴子上。那可是老虎皮做的靴子,一把小匕首藏在裏麵,別人根本就看不出來。

才走了二三十裏,李傑就累得不行了,一行人隻好坐下來休息了。瞧那四個人,連汗都沒有一滴,把個李傑氣得直罵不公平。本來麼,人家十幾年的苦功,可不是白練的。

一行人打開的包袱,卻意外地發現在包袱裏,各放了兩個五十兩重的大元寶,一共一百兩,把五個小子高興得幾乎要跳了起來。興奮過後,李傑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我說哥幾個,你們有沒有想過,我們的老爹老娘可能不是簡單的人物。你們想一想,就這些元寶,就不是我們那個小山村的人所能擁有的。我們全村的人辛辛苦苦地幹一年的活,也不可能賺這麼一個元寶的,這回倒好,我們每個人都有了兩個元寶,夠我們幾個快活一陣子了。可是我看我們幾個人的老子,這十幾年來沒有幹過什麼正經的活,天天在家喝酒拉家常的,頂多出去打打獵而已。還有,你們幾個有沒有見過用大鐵棍打黑熊、用大斧頭砍老虎腦袋的,人家是殺隻肥豬好過年,我們五家倒好,非要殺幾隻老虎才算過一個好年,沒見我們五家的侍女蓋的都是大雁毛的被子。人家院子裏掛的都是兔肉、山雞肉什麼的,我們五家的院子裏,掛的全是熊掌。還有,你林同的老子,誰都知道他輕功厲害的,說什麼豹子的血大補,非要隔一段時間就捉隻活豹子來給我老爹放血喝,沒見我老子現在見了血就想吐。還有陳清的老子,非說什麼活大雁吃起來原汁原味,射大雁的時候非得把箭頭去掉用布包上,而且隻能射它的頭,說什麼這樣子才不會把大雁射死,頂多射暈而已。這種事情除了我們幾個的老子,還真沒有別人了,反正我在其它村裏麵沒有見過這種事情。這十幾年來,村子附近的大一點兒的野獸基本上都被打光了,特別是你們四個人接著打,那些黑熊、老虎什麼的,都不敢到我們村子附近地區來找東西吃了。還有,我老子屋子裏的那些書,附近十幾個村子裏的人的所有書都加起來,也比不上他的一成。另外,他們平時喝酒吹牛的時候,講的那些東西,什麼打仗啊,什麼背信棄義啊,我們都不懂的,他們對整個神州大陸的地形那麼熟悉,也絕不是偶然的。另外,沒見小山村裏的人有侍女的,可我們五家,那家沒有十個八個侍女的,錢那兒來的。他們五個人呆在村子裏一直不肯出來,可能是有什麼仇人之類的,我們以後可要小心了,別被我們老子的仇人找上門來了。”

“怕什麼,仇人找上門來,正好試一試我們的武功到底什麼樣”王剛不在乎地拍了拍自己的大鐵棍。

“也是的,我們用不著擔心什麼。反正我們是出來玩的,玩夠了再回去,管他呢,說不定可以在外麵找幾個美女回去當老婆呢。”李傑想了想,也把這事放開了。再說了,有四個手癢得有勁沒處使的大家夥陪著,自己怎麼著也不會有事的。

“現在還有一個大問題,那就是,誰背你們的老大?這裏離縣城也太遠了一點,還得走上五六天的,你們不背你們的老大。難道要我活活累死不成?”

“不是吧老大,你把我們哥四個當馬了?”

“少廢話,你們背還是不背。不背,我就不走了。”說完,李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把他的賴功發揮了出來。

沒辦法,四個倒黴的家夥經過劃拳後,最後空著手的林同無可奈何地把背上的兩支銅鞭交給了在一旁幸災樂禍的王剛,把體重可能還沒有兩支銅鞭重的李傑背了起來。其實,就李傑的那點兒重量,林同背著太輕鬆了。隻是,被他騎在自己的頭上,林同就是不舒服,背著的時候也故意地多跳那麼幾下,把個李傑顛得頭暈腦脹的。沒辦法,十幾年來,雖說自己一隻手可以拎起兩三個李傑,可是好象最後吃虧的總是自己。

就這樣,這五個不良少年嘻嘻哈哈地下山了,炎黃大陸上最最偉大的清風王朝的開國五虎,開始了他們傳奇的一生。當然,後世的史學家們始終認為,相對於那最後被封為親王,其子孫享了近萬年的榮華富貴的王剛、張民、林同、以及陳清而言,清風王朝的開國皇帝李傑根本就不能算得上是一隻老虎。當然,他連狐狸也算不上,因為就算是上萬年的成精老狐狸,跟這個開國皇帝一番交流之後,也會把自己身上的狐狸皮親自剝下來交給他拿去做靴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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