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素音在收拾行李,實際上也沒什麼收拾的。在程家的東西一件都沒有拿,而這棟別墅才是她的。
“你以前就住在這裏,我住在你隔壁。失蹤了以後,我才搬過來的。”易連峰臉色很不好的承認這個事實,他和程素音的品味肯定不一樣,而且也知道他裝的並不是那麼的像。
難怪第一次來這裏的時候,程素音就覺得她應該會喜歡這樣的房子。
為了能讓程素音安心的住下來,易連峰將所有的東西都還給了她,包括寫著她名字的房產證、水電氣卡等等。
“我住這裏的時候,住的客房,什麼東西都是我自己帶過來的。如果有什麼沒有拿,你又看不順眼的給我送到隔壁來。”易連峰留下一個帥氣的背影,就回了隔壁自己的房子。
到底是真的喜歡?連房子都要買在一起?這樣的別墅當然價值不菲,大概是背著家人買的,程素音想不通如果她搬出來了,為什麼家人還說一直住在一起的?從來沒有人跟她提過這套房子,難道這隻是在程家之外的另一個居住地?
不過程素音並沒有時間整理那麼多的信息,她渴望出去,隨便去什麼地方。隻要能夠讓自己安靜一些的地方,隨便去哪裏都好。
顧先宇還是給她打來了電話:“程小姐,您是當事人,我們需要您來了解一下情況。我想我們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就是綁架您的人。”告知當事人案件的進展是警察的職責。如果程素音沒有失憶的話,還需要她指認。過了這麼幾天,顧先宇一直壓著盡量不讓程素音來公安局也是覺得程素音大概不會高興的。從報紙上就能看出來,昔日的豪門程家,如今已經快支離破碎了。隻有程家的長子還在苦苦的支撐。
程方城到是每天都來公安局,可是他什麼都不知情。劉雨萍每次都會同意回見程方城,可從他的形容來看,劉雨萍任何話都沒有說。倆夫妻大部分時候都是相顧無言,你看我我看你直到會見結束。
“程小姐,雖然您已經失憶,但是根絕流程我們仍然需要您指認一下當事人。您隻要說您有沒有印象就好,如果沒有的話,我們也不會為難你。現在已經證據確鑿,隻需要等待法院開庭審理。”顧先宇在公安局門口等到了程素音,這個姑娘仍然是獨自前來。無人陪伴又不會開車的她,隻能搭公交車來。
在一間屋子裏,顧先宇給她倒上一杯水。程素音撫摸著水杯的外圍,思索這開口:“顧警官,是不是你之前就知道什麼?”
這個問題讓顧先宇一愣,他猶豫的看著程素音。
“都這個時候了,還有什麼事能讓我承受不了呢?”在外人看來,她的確是孤苦的,程素音能理解。
說了句稍等,顧先宇就出了門。沒幾分鍾就搬了台筆記本電腦回來,擺在程素音的麵前。
畫麵上是一段采訪片段,是程偉林含著淚召開記者會通報妹妹失蹤的事:“無論你們的目的是什麼,是想要錢還是想要程氏集團,隻要能夠平安歸還我妹妹,我什麼條件都會同意。請不要傷害我妹妹,素音是個好姑娘,哪怕程家什麼都沒了,我依然愛她。”麵對記者的追問,程偉林表示並不能透露太多,一切都有警方的偵辦。召開記者會隻是為了告訴綁匪,無論提出什麼樣的要求,程氏集團都會同意,前提條件是不會傷害程素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