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是衰人,到哪裏都不招人待見。在家裏,我哭著喊著上趕著巴結父母,搶著做家務,把所有的錢拿出來交給他們辦年貨,他們卻拿我當空氣,連個好臉色都不給。爹從鎮上領了我的工資給弟弟買新衣,這樣厚此薄彼,我連聲抗議都不敢。大過年的,我自己都不舍得買件新衣服,爹倒是不含糊,拿了我的錢就給弟弟買。手心手背都是肉,難道我不是他親生的?嫌我不能給沈家續香火,生下地他怎麼不把我掐死?
大年初一這天,我坐在火爐邊讀那禍害送給我的小說。《玫瑰之名》是外國小說,文字晦澀難懂,淒慘的情節更讓人鬱悶。天使每吹一次嗽叭寺廟裏就要死一個人,他吹了七次,就使七個人慘遭不幸。寺院裏那陰森森的氣氛使我鬱悶得崩潰,沒法活了,這家比那寺廟好不了多少,呆在這裏我不瘋掉也得脫一層皮。
人家快快樂樂過年,我卻在家受難。沒人理沒人睬,抱本爛小說守著煤爐,巨沒勁。從記事起,過年我就沒開心過。從小我就有氣管炎,天越冷越嚴重。一到過年就咳得厲害,躲在被窩裏還咳個沒完。大人孩子耍的耍,玩的玩,死命往開心裏折騰,隻有我,躲在角落裏掉淚。父母對我多少上心一點,有病及時醫,我也不至於成病秧子。這麼多年我認定自己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不是沒有根據的。
六七歲時,二奶奶改嫁給鎮上做生意的老頭,按說沒生過一男半女的她與我們家沒瓜葛了,大年初一小孩子得到大人的特許不用幹活,個個都玩瘋了,老媽卻讓我去給二奶奶拜年,為的是得到一筆不小的壓歲錢。那老巫婆又狠又毒,以前我下河洗澡,她逮著就把我打得滿地找牙,還在大太陽下劃地為牢,不許我走出那個圈。我被她整得那叫一個慘呀,看見我媽下地回來都不敢吱聲,也不敢走出那個圈。我跟夥伴玩得正爽呢,可不想給那老巫婆拜年。無論我怎樣拒絕怎樣哭嚎,老媽都不放過我,硬是把我帶走了。她那些寶貝兒子,一個她都不舍得動。命苦啊,生活在不拿女孩當人看的家庭,我倒了血黴。
大年初二,老媽命令我們兄弟姐妹六個去舅舅家拜年。她老人家對娘家那份感情不比去麥加朝覲遜。舅家是根,世代相通,親舅如父,這是她常掛在嘴上的訓導。用她的話說,不給舅舅拜年,他老人家可以拿著棍子找上門家法伺候。村裏更有辦紅白喜事者怠慢了舅舅,他老人家可以把一桌酒席掀了,而不必受眾親朋好友的責怪。真是破規矩,幹脆把他老人家放在神龕裏敬算了。
親舅如父,沒搞錯吧?這麼多年在這些外甥麵前他盡過父親的責任嗎?他老人家自私得要命,成天挖空心思要老媽貼補他,卻不管我家三餐不繼。N年前我媽把口糧偷去給他一家吃,被我爹胖扁,深更半夜老媽鬼哭狼嚎的樣子,我現在還記得。我那缺心眼的大哥隔著窗子給我爹加油,狠狠打,往死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