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3 / 3)

3.不和《論語》其他章句的說法相抵觸,即能讓孔子和《論語》的思想在總體上達到自洽。《論語》中的有些章句,可能確實可以作不同的理解,即都符合以上兩個條件,但如果參照孔子在其他地方的相關說法,則隻有一種理解能夠與之一致。對於這種情況,我認為必須做“協調工作”,就是說,或者隻承認能夠與他處說法相一致的那個理解是“達詁”,或者改變對他處的那些有關說法的既有解說,使與這裏的多種理解都能一致。例如,《論語》中有兩處說到“無友不如己者”,這似乎很明白,但仔細一想,這“不如己”是從總體上說的,還是就某一方麵而言,或者隻是孔子針對特定的人的教誨?都有可能。那麼該選哪一個呢?這就必須參照其他說法來確定了。又如,孔子是否真有“學而優則仕”的思想?他對人的“求名欲”究竟抱怎樣的態度?可以作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回答,又都可以從《論語》中找到證據。那麼,是孔子不自覺地作了自相矛盾的表述,還是因為他在這問題上尚未有固定的看法,因而不同時間發表了不同的觀點?抑或他思想上其實是有明確一致的認識的,隻是由於說話的背景不同,所以提法上有所區別?這就要求我們作全麵的分析了。對於這種情況,我認為隻有那能夠使孔子思想作為一個體係達到最大程度自洽的解說,才可以暫時承認為“達詁”。這是很難完全做到的,但又正是我們應該努力去做的,因為《論語》這種語錄體著作中,難免多次遇到這種章句,而要對全書做到“達詁”,認為屬於這類章句的則決不可以太多。

我認為學界應該承認,《論語》的有些章句,在今天簡直無法作出有說服力的解釋,這些章的公允的“達詁”,隻好等到有更多涉及《論語》一書的文物出土以後去發現了。因此,本書把我認為屬於這一類的十三章,再加上字麵意思雖不會有歧解,但其義理卻很難闡釋的十七章,一起作為難解章來處理。對這三十章,我作不出解說,隻點出難在何處。

最後,我想說:

1.本書行文可能給人,特別是專家學者們以不夠精練甚至囉嗦的印象。對此我要說,這是因為我希望一般讀者閱讀了本書後,不僅對《論語》原文有準確的了解,還初步具有識別不同解說之正誤優劣的能力,因此我作解說就不能“點到即止”,必須說明白點,透徹點,這樣,文章就顯得論證過細,有些煩瑣了。但因此我要頗自信地對讀者說:你們讀了別的《論語》注釋讀物後,也許會覺得並未幫助你讀懂《論語》原文,但認真讀完本書後,一定不是這種感覺。對於隻想了解本書到底有哪些新意的讀者,我則建議先讀第五和第四部分,因為本書的新意,是越到後麵越多的。

2.如果讀者問:你這本書中對《論語》各章的解說都是“達詁”嗎?我的回答將是:可能有幾章以後也將被認為是一種誤解,有一些則大概會被當作“一說”,還得不到“達詁”的評價;但至少有不少,甚或許多,以至絕大部分,特別是我對之作了全新解釋的那些章句(有六十多章,加上句和詞,至少有一百多),是比較全麵地滿足了上述三個條件的,因而可能被學界暫時作為“達詁”來接受。我誠懇地歡迎並殷切地期待讀者對於本書的任何批評意見。

趙又春

2005年2月25日於長沙嶽麓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