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完了全篇,現在總起來講幾點意思。
一是關於《逍遙遊》這個篇名。“逍遙”作為一個合詞,並非莊子的創造,在《詩經·鄭風·清人》中就有:“二茅重喬,河上乎逍遙”;在楚辭中更多,如《離騷》中有“聊逍遙以相羊”句,《九歌·湘君》中有“聊逍遙兮容與”句,一般都解釋為描述人在悠閑、自適地遊戲時的心情、狀貌,所以今天有“逍遙自在”的說法。《奧義》說:“用‘自在’闡釋晦藏奧義的‘逍遙’名相,深得莊學三味。”這是對的,但它說漢語常語“逍遙自在”“源自莊學”,就不準確了。它還說,《莊子》中除此篇外,“僅有《大宗師》再次重言‘逍遙’”,也不是事實,在《天運》(“古之至人,假道於仁,托宿於義,以遊逍遙之墟”)、《達生》(“芒然彷徨乎塵垢之外,逍遙乎無事之業”)、《讓王》(“逍遙於天地之間,而心意自得”)等篇中也“重言”過的,也一律是閑適自在、悠然自得的意思。這說明,可以用“自在”釋“逍遙”,就也可以用“自得”釋之,可《奧義》竟極嚴厲地批評郭象釋“逍遙”為“自得”是“謬解”,理由是:“然而莊子從未說過‘自得’,而是一再重言‘不自得’。《大宗師》曰:‘過而弗悔,當而不自得。’《應帝王》曰:‘盡其所受乎天而無見得。’莊子認為萬物之‘德(得)’皆為‘道’所分施,故主張‘至德不德(得)’。‘逍遙’之義,怎麼可能是‘自得’。”從這個理由看,它是把指謂人在感到自滿自足時的愉快心情的、褒義的“自得”,和用來批評人因無大見識大誌向故而稍有所獲即沾沾自喜的、貶義的“自得”,混而為一了,這,對於《奧義》作者來說,是很不應該的。
二是關於本篇的結構。《莊子》各篇的寫法並不一致,有些(在外編、雜篇中不少)隻是雜錄或詮說性的,曾有學者按文體分為四等,第一等的包括兩類,一是先總論後分論,二是先分論後結論,將《逍遙遊》劃屬第一等(內七篇都屬第一等)的前一類。這是符合實際的:第二章的兩個寓言(“堯讓天下”和“藐姑射之山”)可說是對自由概念的社會應用,告訴人們,看破、藐視權位、名利,隻求葆有自然本性,就將“無待”,就有自由,無論在野,或者在朝,都如此;第三章的兩個(大瓠寓言和大樹)寓言則是個體應用,指明無用蘊涵著大用,追求有用是不自由的根源,善於利用“無用之大用”是獲得自由的充分必要條件——說兩個“應用”,我是采用了《奧義》的提法。
三是本篇所體現的自由觀的根本、本質。《逍遙遊》篇是以大鵬象征的自由形象為特點,並因此給人極深的印象和很大啟發的。必須說,它把自由定義為“無待”,把“無待”歸結為“無己”,把實現途徑說成是“乘天地之正”,這在邏輯上是正確的,因此,如果再加上一些正確的規定,可以說是一個很好的自由觀。但僅就本篇而言,又要說它失之抽象,因為現實的人不可能“無待”,人們的“己”並不是他們自己可以隨意“取舍去留”的,“乘天地之正”更不屬於人可以選擇的行為,你告訴說,隻要“無待”、“無己”、“乘正”就有了自由,那確實隻是空話,大話,等於廢話。所以要全麵把握莊子的自由觀,還得結合他的其他諸篇的相關論述,是讀完《莊子》全書以後的事;不過我可以提前說一句:莊子的自由觀確實帶有空想的性質,就是說,他局限於個人的內心體驗,是純思想的、自我想象的自由,因此隻可以給人安慰,不能指導人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