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得,而況其凡乎!故自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無適焉,因是已!這幾句話沒有太多的內容,不過是說,雖然“為一”了,但仍然有“多”,也就是還存在著事物間的區別。推論的方式,則和當時“辯者”們常用的模式差不多,也近似語言遊戲。“言”必有對象,總是關於某物的言,討論是非問題的言,更是如此。因此,頭一句是根據前文說的“為一”作的推論,是個帶否定回答的反問句,意思是:在“為一”的情況下,沒有事物間的區別,就不需要有言,也無可言說,因為“言”的必要性就在於人需要用它來標誌事物、對象間的區別,有“言”就意味著有差別、不齊一。但“為一”這個認定本身,就是給作為存在狀態的“一”起了個名字,而這就是“言”。故而又說:“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讀者應該看出來了,“為一”理當是指人心裏沒有任何區分的“物我渾然一體”的客觀狀態,如同嬰兒看世界,故而不必給作為整體的對象起個名字,此時甚至沒有了“對象”,不必有所稱呼。可見這“為一”其實是“外界人”對“此境中人”所處“境界”的描述,並非人作為主體在申說自身處境狀態。而“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自是針對作為主體的人的提問,且回答也是否定的。因此,“有言”和“無言”的兩個“言”乃分屬於不同的主體,二者並不構成矛盾關係,莊子當作矛盾關係來陳述,是有違同一律的要求,在這裏顯得邏輯上不嚴密了。
接下關於“一、二、三”的說法,有人說是繼承了老子的觀點,真是無稽之談,說明論者既未讀懂《莊子》的這幾句話,又誤解了《老子》。“一與言為二”,這是接著上句“且得無言乎”的“言”字說的,故而是說:對象本身(即“言”之“所指”的“一”)與它的稱謂(即“一”這個“言”)不是一回事,是有別的“二者”。這二者作為一個統一體,與原先的“一”更不是一回事;因此,共有三個東西了。這就是“二與一為三”(所有“為”字在這裏都是“創生”義,故“三”也最好理解為“第三樣東西”)。這與《老子》說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有什麼關係?“三”作為統一體自然又與“一”和“二”都不同,一、二、三的統一體又與一、二、三不同……以至可以說“自此以往,巧曆不能得”了。“巧曆”是指當時做曆法計算的人,要求有極強的計算能力。為了強調“不能得”(指算不清、數不完),就又加一句:更何況普通人(“凡”)呢?
“故”字引出的前兩句無疑是說:從無到有都可以分別出三個不同的東西來,更不用說從有到有了——可見這“故”字相當於“夫”,起提示轉換話題的作用;兩個“適”是“到、往”義。
末兩句“無適焉,因是已”是什麼意思?一本名著解釋為:“別推算下去了,就這樣吧!”《今注》、《正宗》分別翻譯為:“不必再往前計算了,因任自然就是了。”“用不著再往後推算了,還是順其自然發展吧。”前麵隻是描述“從一到二又到三”的客觀過程,並沒有談到人的任何行動,憑什麼來句這樣的勸告?“因任自然”、“順其自然”的意思又是從哪裏得來的?令人費解。《奧義》先翻譯為:“不要越走越遠啦,抵達物德極限就該停止了。”後又分析說:“‘無適焉,因是已’與上篇‘適得而幾矣,因是已’似相反實相成,闡明莊學至境‘至適無適’。”且不說我已在前麵指出,它對“上篇”的“因是已”的理解有誤,僅憑它把那個“因是已”明確地解釋為“適可而止”,把這個明白地翻譯為“抵達物德極限就該停止了”,卻又說二者“似相反”,就可以肯定:作者對這兩個“因是已”的含義都未弄清楚。
其實,“無適焉”的“適”是“適合”義;“因是已”就是字麵意思,等於說“可按這樣子去完成”(“因”是“依照”義;“是”指上兩句的內容;“已”是“完成”義),所以這兩句可翻譯為:關於“無”(即從有到無和從無到無的分化)也是如此,隻須依照上麵關於“有”的說法去理解和推論就行了。這意思不是清楚明白得很嗎?《莊子》中清楚明白的原文被注家注釋得晦澀難懂,遠不止這一例。
我前麵說,這段話近於遊戲。但也很可能,莊子這樣說是“別有用心”的,甚至是“用心良苦”的:先說世界原本是統一的,每個人作為“物”之一,都可以高呼“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這其實是暗示任何人都無須,並且也不可能、不應該把任何外物當作異己的存在,去針對它談是非、作辯論,從而也就是啟發人們去追問,今天的現實中卻正是存在這種情況,這是為什麼?他於是提出他的解釋。而這就是他關於“一、二、三”的描述。如果是這樣,“一與言為二”就另有深意了,應理解為:從給對象以稱謂起,人就犯了大錯誤,那就是把自己給予對象(客觀世界,即屬於“一”的東西)的名字(言),看作是和對象本身不同的東西,並且是可以同對象並列、對立的另一個存在物了,因此就使得自己的對象愈來愈多樣,相互的對立愈來愈複雜。有差別、對立就有是非,有是非就有旨在平息是非的是非之爭,於是形成了所謂的“百家爭鳴”的“非道局麵”。莊子的這個言外之意,說得更清楚一點就是:人類是非之爭的根源,在於世界本有的統一性遭到了破壞,亦即產生了人的認識(言),和人對於自己的認識的錯誤認識。由於他對這個局麵很不滿意,要求加以消除,所以他不僅是在作解釋,更是帶著對於進行是非之爭的人們的嘲笑,在作揭露和批判——“巧曆不能得”一句,含有“你們終將辯不勝辯”的意思與情味。
最後指出一點。《正宗》在給“自無適有”作的注中說:“莊子認為,道(即一)就是無,故言從無適有。”這說得不準確。一般都認為,在莊子那裏,道就是無,也稱為一。這是似是而非的,莊子並沒有這樣說過。但這說法又“事出有因”,那就是一、無、道三者確有聯係:在“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的狀態下,或者說境界中,沒有事物之間的區別,也就指不出任何具體的東西,說不出任何確定的性質,除了說有一個世界(或宇宙,或抽象意義的天地)和我存在著以外,什麼也說不上了(這就是黑格爾所謂的“純有”),這豈不就是無?所以前頭明明說“一與言為二”,後麵作概括時可以說是“自無適有”;另一方麵,“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的狀態、境界,正是“道通為一”的“道境”,所謂“得道”,就是對這種境界有所體認、領悟,並不斷趨近之。就這樣,一、無、道三者,雖然作為概念是不同的,但指謂的確實常是同一個“對象”、“狀態”、“境界”,因此,要求不嚴格時,做通俗的講解時,就說這三者是“同出而異名”了。
]六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為是而有畛也。請言其畛:有左有右,有倫有義,有分有辯,有競有爭,此之謂八德。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春秋經世,先王之誌,聖人議而不辯。故分也者,有不分也;辯也者,有不辯也。
曰:“何也?”
“聖人懷之,眾人辯之以相示也。故曰:辯也者,有不見也。”
張恒壽先生認為,這一章“顯然和上述各章不是一類”,其中諸如“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春秋經世,先王之誌,聖人議而不辯”等文字,乃“是一種調和儒、道思想的議論”。並說:“東漢時代這一章還沒有雜入內篇。”(《莊子新探》,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3~55頁。以後凡引張先生言論,皆出自此書)他列出的理由頗有說服力,但本書不想涉及《莊子》的版本問題,隻好設定原文本來如此了。
《奧義》解釋頭兩句說:“‘道未始有封’變文重言上文‘其次以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言未始有常’變文重言上文‘其所言者特未定’。”這太牽強了,按我前麵對那兩句原文的解釋,這兩句決不是它們的變文。更為緊要的是,該書這樣解釋頭兩句之後,就立刻轉而討論“八德”,置更為重要的第三句於不顧。這就屬於對讀者的“態度”問題了。
前兩句,形式上是對言互文的,因此一般都在中間用逗號,按沈善增先生的意見:“應理解為縮語或特殊的互文修辭。完整的意思應為:‘道未始有封而有常,言未始有常而有封。’或‘道未始有封而言有封,言未始有常而道有常。’”如果這樣,就講不清第三句的主語是什麼,也即哪個“有畛”了,因為前兩句已是一個整體,從語法上說,認“道”或“言”為主語都不恰當,義理上又不能讓二者一起充當主語。據此,我在中間打句號。這樣,第三句就明白地是說“言有畛”了,第一句則起使這個“言”明確化的作用,即限定為指謂“言道之言”了,從而三句話是一起預告:這一章是要闡述被人言說的“道”,或者說人們的“言道之言”相對於“道本身”的特點。
還有一個問題:第三句中的“為是”該如何理解?這頭三句,《今注》的譯文是:“道原本是沒有分界的,語言原本是沒有定說的,為了爭一個‘是’字而劃出許多的界線,如……”這是把“為是”理解為“目的因”,“是”乃“是非”的“是”。《正宗》的譯文是:“大道是渾一而沒有封界的,而言語是沒有定準的,這樣就出現了差異。”“這樣”相當於“因此”,可見它是把“是”看作代詞,指代“言”自身的“沒定準性”。對這個“是”還有別的理解,例如曹礎基先生說是“指上文‘自有適有’的現象”。我以為《今注》的理解比較合理,因為言語“沒定準”是從時間上說的,“有畛”是從空間上說的,前者不會成為後者的充分條件,而隻能是必要條件,而加上“為是”,即人們各以自己“成心”為標準的是非之爭,則是充分條件了。所以,我認為前三句應該這樣翻譯:大道原本是沒有區分而渾然一體的(即:從真正的道的觀點看來,萬物是齊一而不是彼此孤立、分離的),但人對道的認識,亦即人們的言論、觀點,卻原本是沒有定準而可以因物就事而發的,所以一旦有了是非之爭,人們所謂的道就有了區分,各有各的適應範圍了。這裏明顯有個言外之意:無封無常的東西按說是不會自發地生出“畛”來的,“畛”的起因全在人的“為是”,因此,隻要人們都不“為是”了,大家都“以明”了,就會又沒有“畛”而歸向真正的道。這一章的落腳點就在這未言之意。
關於“請言其畛”引出的四組八德,《奧義》說:“對首尾兩組四德‘存而不論’,因為第一組‘左’、‘右’二德,是自然天籟無心造就的無言秩序,無須言說;第四組‘競’、‘爭’二德,是悖道人籟有心導致的有言混亂,斥之已詳。”這說得太不對了:明明說“為是而有畛也”,怎麼起首舉出的一組二德竟是“自然天籟無心造成的無言秩序”了?正是要來闡明“人籟有心導致的有言混亂”的根源及其與天理正道的關係,怎麼能夠因為“斥之已詳”就“存而不論”呢?這看法顯然是因為把這裏說的“左”、“右”純粹理解為空間方位,又以為後文再沒出現這兩組的字樣,就是對之“存而不論”了。看來,《奧義》對“為是而有畛也”句不置一言,是為了躲開這兩個難以回答的問題。如果真是這樣,就又是“態度問題”了。
按沈善增先生的分析,這四組八德乃是按“由麵(左、右)到線(倫、義)到點(分、辯)”再到“去競、去爭,以確立自己存在的合理性”這樣一個次序排列的。他還說:“未始有封而有常的‘道’,被言之後,就一點點縮小為某種軌跡,如果認此軌跡為‘道’,豈不大謬?但循此軌跡,也可能見到‘道’,若一見言‘道’之‘言’,就斷定為謬,也是大謬。”我很讚同沈先生的思路。讓我發揮一下:這實際上是描述是非之爭,或者說學術爭論的發展過程。開始時,爭論各方都宣稱唯有自己正確、合乎道,對方、別人一律都是錯的,違道的,這種“以我為線”的區劃,就是“左、右”;後來逐漸形成學派,於是有了學派之間的爭論,完全斥責對方“非道”就困難了,隻能說“吾道勝彼道”,這就是“倫、義”的區別。從字麵看,“倫”為“人倫”,作為學理的基礎,強調先天血緣關係,把維護宗族穩定的先驗原則作為理論的出發點和歸宿;“義”為“合宜”,與利益分配連在一起,認利益分配有助於調動各方積極性、最能提高“效益”為基本原則,所以二者具有對立性;從當時“理論界”的實際看,儒墨兩家是兩大“顯學”,前者正可稱“倫派”,後者該叫“義派”。所以,莊子用“倫”、“義”二字泛指學派之爭一點也不奇怪,有人說“倫、義”是“論、議”之誤,《奧義》更說成是“郭象為迎合儒學而妄改原文”,至少要說“論據不足”。學派形成後,其內部自然難免分化,又有爭論;這多是源於認識的深化,即“由表及裏”了,所以說“分、辯”,因為誠如沈善增先生說的:“‘分’這概念,是相對於‘名’這概念提出來的”,“‘分’是主體對事物外部形態的感性判分,那麼,‘辯’即是對事物內在性質的理性辨別”。當“分”與“辯”落到某個具體問題上時,爭論就表現為“競”和“爭”了:“競”是“賽”,是同向的,看誰最先達標,最早得“道”;“爭”是“奪”,是異向的,雙方都想把“道”奪歸己,讓對方“失道”,故二者也是對立的——這樣解說“八德”,就同時把“德”的含義交代出來了:“德”即“得”,亦即“得道”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