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3 / 3)

“騷擾你?她是想幹什麼呀?”

“她想跟我複婚,可是我不想跟她複婚。之前她做過對不起我的事,這件事我沒有辦法原諒她。”

“既然你沒有辦法原諒她,那你就還是應該堅持和曉傑結婚。”

“我怕她經常打電話騷擾我,讓曉傑知道了會受不了。”

“原來是這樣,其實曉傑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強的,你不要擔心這一點,我會做好曉傑的工作。再說你前妻,已經跟你離婚了,她總騷擾你也沒有道理。隻要你和曉傑在一起,你前妻再怎麼搗亂,也無所謂。”

被建華一番開導,小郭反倒覺得自己心裏也強大了起來,他跟建華表態說:“行,我聽姐姐的,我們婚禮還照常。”

建華非常開心:“這就對了嘛,我回去再跟曉傑說一說,咱們婚禮照常舉行啊!”

建華知道了小郭不結婚的原因,心裏的一塊石頭落了地。又回家去見曉傑,跟曉傑說了小郭的這些情況。

曉傑責備小郭:“怎麼不跟我說呢?我們兩人一起麵對,怕什麼呀?我以為他又不想娶我了,拿婚禮延期當理由呢!”

建華說:“不會的,小郭這人我還是比較了解的,他人比較熱心,有的時候免不得心裏軟弱一些,這是讓他前妻鬧的。所以,咱們一定要跟他一條心,讓他前妻沒有空子可鑽。”

曉傑開心:“姐姐,我聽你的。”

弄清楚小郭不結婚的原因後,曉傑諒解了小郭。兩個人按照原來的計劃舉行婚禮。舉行結婚典禮的那一天,建華的飯店裏非常熱鬧,小郭的同事和同學,都來參加婚禮,來給小郭和曉傑祝賀。可是婚禮這剛開始沒多久,新郎新娘講話的時候,小郭的前妻跑來搗亂了。小郭看見前妻來了,急忙上去阻止,可是卻沒攔住。小郭的前妻指著曉傑,連喊帶叫地罵:“這是誰要跟我老公結婚呢?還要臉不要臉呢!你這個小三兒。”

小郭說憤怒地:“誰是小三?我都已經跟你離婚了,現在你來搗亂,你是小三好不好?”

小郭的前妻說:“我是小三,誰跟你結婚在先呢?”

小郭說:“可是我們已經離婚了,我跟曉傑現在已經登記了,我們是合法夫妻,你趕緊走吧!不然我就報警了。”

“我看誰敢報警。”說著,又過來砸東西,結果好好的一場婚禮,鬧得不歡而散。

曉傑氣得哭了起來,小郭唉聲歎氣。建華衝過來說:“你也太不要臉了吧!如果你再這樣鬧下去,我就報警了。”

小郭前妻知道小郭不能報警,但是建華報警可是真的,她害怕了,趕緊跑了。可是,大家都沒有心情在吃飯了,一場婚禮在悶悶不樂中,草草地收場了。婚禮剛舉行完,小郭的前妻又回來了,在飯店門口大聲罵小郭。建華找小郭的前妻談話,她問小郭的前妻:“你是姓吳,對吧?”

“對,沒錯,我姓吳。”

“咱好好談談吧!”

小吳瞥了建華一眼:“我跟你有什麼好談的?”

“我是曉傑她姐姐,也是小郭的大姨子,你就跟我說說,你究竟想幹什麼?你現在已經跟小郭離婚這麼久,小郭還能跟你複婚嗎?再說當初你是怎麼離婚的,你自己不清楚嗎?你有什麼條件你跟我說。”

“我離婚以後找的那個人,又不跟我過了,我現在沒有地方去,所以我要回來找小郭。”

建華說:“這樣吧,如果把小郭的房子給你,你覺得怎麼樣?”

“真要把房子給我?”

建華說:“我還能騙你?”

當初小郭前妻出軌,離家出走,而且在離婚的時候,他怕小郭不跟他離婚,提出不要任何財產,淨身出戶才離的婚。小郭雖然心裏留戀,但是,心在外,再留人也沒有用。小郭自己在這個房子裏住了這麼長時間,雖然很難過,還是保留了這套房子,畢竟,這套房子也是自己攢錢掙下來的。建華和小郭的前妻小吳達成了條件,將小郭的房子給他前妻,小郭從家裏搬出來。小郭前妻向建華保證不再找小郭麻煩,也不來搗亂了,建華覺得心裏安寧了。可是小郭覺得,房子給了前妻,對曉傑來說太不公平了。

他找到建華說:“我們要重新打拚,才能買一套房,我覺得讓曉傑跟我吃苦,我心裏不安。”

建華卻說:“雖然對於曉傑來說不太公平,但是為了你們能夠安靜的生活,我覺得這樣做還是值得的。其實人不可以沒有錢,但也不能處處為了錢的事而計較。”

小郭說:“可是我一結婚就沒有房子了,我怎麼跟曉傑交代呢?”

建華說:“有什麼不能交代的?我的房子給你們住,你和媽媽一起住,我和小軍在店裏住。再說小軍單位經常加班,我一個人,還要看店,有什麼不行的呢!”

“店裏怎麼也比不得家裏,還是跟我們一起住吧!”

建華說:“哎呀,你就不要再跟我這樣囉嗦了,你們在一起住我也放心。店裏沒有人,我也不放心,再說我們的店後邊都可以住人。原來我還想找人給我看店,現在我自己就可以看了。”

小郭還是心裏過意不去:“如果不是因為我們結婚這件事,姐姐的生活過得還是挺好的,我不能降低你的生活質量。”

“不用跟我說那些了,都是一家人,說這些有什麼用啊?說正經的,你和曉傑的婚禮我要給你們重新辦,咱們好好熱鬧熱鬧。”

這一次,沒有那些搗亂的。過了不久,建華把當年的許所長,也就是現在的許局長請來,給小郭和曉傑證婚。

經過了一番風雨,曉傑和小郭終於走到一起,曉傑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一家人,再一次感受了開心和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