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四十(1 / 3)

嘉定二年、夏應天四年春二月朔,太白晝見。

其光經天。

三月,蒙古兵入河西,大都督府主高逸死之。

金叛人李藻、田廣明等勸蒙古伐金。蒙古主恐夏國議其後,先舉兵出黑水城北,由兀剌海關口入河西。安全遣世子承禎為主將,以大都督府令公高逸為副元帥,督兵五萬禦之,大敗。逸被獲,不屈死。

夏四月,兀剌海城降。

蒙古兵圍城,豐州人謝睦歡勸守將出降,太傅西璧氏率兵巷戰,被俘。

秋七月,破克夷門。

克夷為中興府外圍,兩山對峙,中通一徑,懸絕不可登。曩霄時,嚐設右廂朝順監軍司兵七萬守之。安全聞蒙古兵深入,遣嵬名令公複率兵五萬以拒。蒙古兵至,嵬名令公自山阪馳下,擊敗之。相持兩月,備漸弛,蒙古主設伏以待,遣遊兵誘之入伏獲之,遂破克夷。

圍中興府。九月,引河水以灌城。

蒙古主引兵薄中興府,安全親督將士登城守禦,蒙古兵不能破。會大雨,河水暴漲,蒙古主遣將築防,遏水灌城,居民溺死無算。

冬十月,遣使乞援於金。金人不應。

中興受圍月餘,安全遣使至金乞援。金群臣皆曰:“西夏若亡,蒙古必來加我,不如與西夏首尾夾攻,可以進取而退守。”金主曰:“敵人相攻,吾國之福,何患焉?”遂不出兵。

按:是時蒙古兵三入夏矣。夏弱則蒙古強,於金亦有不利焉。乃金主以兩國相爭為福,是豈知唇亡齒寒之義哉!不特啟夏人之構怨,而金之亡於蒙古亦於是決矣。

十二月,河堤決。蒙古遣使諭降。安全納女請和。

河水久灌,城址將圮。會外堤決,水勢四潰,蒙古兵不能支,遂解圍退。已,遣其太傅訛答入城諭降,安全乃納女請和。

嘉定三年、夏皇建元年春三月,嵬名令公自蒙古還。

太傅西璧氏病死,嵬名令公被囚。蒙古主數使人諭降,不聽,日居土室中,蓬首垢麵,食惟粗糲,誌不稍屈。及安全請和,聞令公未死,遣使以禮請,乃縱還。

秋八月,攻金葭州。

金隴外十州地介宋夏之間,與諸蕃雜處,素無重鎮戍守。安全怒金不發援兵,遣萬騎攻葭州,以報之。

嘉定四年、夏皇建二年春正月,使賀金正旦。

夏使朝辭,金主賜衣帶外,又賜貂裘二,無則使者代以銀三錠,副代以帛六十匹。至是,金主並削之,禮臣請,不許。

三月,有黑氣起北方。

廣若長堤,內有三白氣貫之,如龍虎狀。

夏五月,黑塔坦國攻河西,禦之,敗績。

塔坦之先與女真同類,有黑、白二種。時黑塔坦王白廝波強盛,兼並諸族地,起兵攻夏河西州郡。安全親率兵拒戰,大敗,失其公主,遣使請以臣禮事,塔坦方退。自是國勢益衰。

按:黑塔坦為西蕃別種,乃蠻夷之最賤者。安全既失其女,複乞為臣,辱國甚矣。

秋七月,齊王遵頊立,改元光定。

遵頊於是月三日立,時年四十九,改皇建二年為光定元年。史臣曰:“遵頊之立也,較安全卒前一月,安全有子承禎,不得嗣。金衛紹王無實錄,莫得其故也。”

按:遵頊之立,史不詳其故。然前安全死一月,安全有子不得立,是可疑也。故書“立”、書“改元”,與安全文不甚異,以見安全之位如是得,亦如是失,出爾反爾,徒受大惡之名而已。

八月,安全死。

年四十二,於是月五日卒。在位六年,改元二,諡曰敬穆皇帝,廟號襄宗,墓號康陵。

按:安全書“死”,不書“卒”,篡逆之人不得正其終也。與前書趙保吉同。

論曰:“安全派惟支庶,爵重宗藩,妄肆奸心,篡奪君位,律以天討,罪豈容誅!況在位六年,無善可紀。見蒙古之強,納以女;背金源之德,加以兵。鮮恥寡恩,曷足掛齒!然止能及身,而不能傳世,則有天意存焉。”

遣兵犯金東勝城。

金界西出天山,外包東勝,直接夏境。遵頊遣萬騎圍之,勢危甚。金西南路馬軍萬戶紇石烈鶴壽救之,突圍入城,乃解。

按:書“犯”,罪遵頊也。夏與金構兵,莫甚於遵頊。觀於嗣立伊始,即啟爭端,何怪後日紛紛乎?

冬十一月,侵金涇、二州,圍平涼府。

慶陽、德順、平涼皆陝西重地,金人恃西為厄塞。自夏兵屢至,諸州皆繕城積粟,團結土兵為備。遵頊聞蒙古兵直入中都,以兵萬餘擾、岐。金陝西安撫使檄同知轉運使事韓玉募兵萬人赴援,夏兵不勝。時遵頊圍平涼,聞玉引兵抵北原,疑金軍大至,遂解圍。

附:《金史?蒲察鄭留傳》:大安二年,知慶陽府,三年,夏人犯邊,擊走之。考《衛紹王紀》,夏人犯慶陽在至寧元年六月,不在大安三年。疑《傳》有誤。

嘉定五年、夏光定二年春正月,使賀金正旦。

遵頊遣使如金賀正。故事:夏使至金,互市於會同館。時金有貴戚與使人貿易,監察禦史聶天驥奏其事。金主禁之,令夏使速回。

按:西夏賀金正旦止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