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中世紀的教育家(1 / 2)

中世紀的教育家,大多數可認為宗教家或神學者,殆無一人可認為正式的教育學者。因此,彼輩隻就種種宗教觀或神學說上,間接述其教育意見而已。茲順序以述其主要的人物。

(一)克裏門司克裏門司(Titus Fravius Clemens)者,雅典人,以一五〇年生,二一五年死,是教父時代之著名的神學者。時賓丁奈斯(Pantaenus)創設問答學校(Catechism)於亞力山德利亞城,氏從之學,後繼其任。關於神學上教育學上,氏有以下之言論:“猶太之教律及希臘之哲學等,皆為世界進步之一階段,隻是到達基督教之準備。”又言:“人類是神所創造使其肖己者,故彼等無論陷於任何罪惡,亦能據正義與愛的教育而救之。”又言:“教育者,是使人體認神之正義與愛。”

(二)屙黎革尼斯屙黎革尼斯(Origeines Adamantius)者,亞力山德利亞人,生卒年月不甚確,大約生於紀元一八五年,卒於二五四年間。少習希臘語,數學,文法,修辭,論理,神學等,稍長,入問答學校,受克氏之教,克氏卒,繼任為教會監督,且熱心從事於教育。其後受特西約(Decius)帝之迫害,被捕,以身殉道。其教育意見如下:(一)教育目的,在使人為神的人。(二)教師自己不能實行者,不可以之教人。(三)教師須使學生自己觀察考究。(四)教師既授學生以智,同時須矯正惡習。

(三)基利蘇斯多姆士基利蘇斯多姆士(Jhon Chrysostoms)者,以紀元三四七年生於敘裏亞(Syria)之安第柯開(Antiochia),至四〇七年死。早年入山研究《聖經》,業成,於三八一年,出為安第柯開教會之執事,並從事於教育。後為君士坦丁教會之大監督。其教育要旨有言:“基督以神之子,為謀人類之向上,而下降人世。故世之為師者,欲謀學生之向上,亦不可不廁身於學生之地位。”“基督對於教徒,未嚐明示一切,隻暗示真理,使教徒自行發見。故為師者亦當效之,凡學者之所能為,無取乎教師之代庖。”

總之氏是主張以基督為模範,效基督教的教義以教兒,並且承認母親是最良之教師,故重家庭教育。

(四)奧古士丁奧古士丁(Aurelius Auguslinus)者,以紀元三五四年生於非洲加爾達哥(Carthago)國之村落那美德,至四三〇年歿。少時,性粗暴,放蕩不羈,其母憂之。雖會研究希臘羅馬的學術,但不得滿意,卒為基督教之信徒。其後回非洲,被推為希波(Hippo)之監督,建羅馬加的力派(Roman Catholic)教會。著有《懺悔錄》。

氏之教育理想,在使人與神結合,達到真正之和平與幸福。故曰:“人而無神,是最可哀;蓋無精神的肉體謂之死屍,無精神的人謂之死人。”故其教育意見,是主張用新舊兩《聖經》,以涵養宗教精神,且以希臘語,希伯來語等為手段。教科上則承認讀,寫,算,曆史,博物等,均為《聖經》之理解上所必需。但反對修辭學一科,謂其教人以詭辯,有流於惡德之虞。至於哲學,單取其合於基督教義者,其他則均排斥。

在教學方法上則主張以下諸點:(一)引起學生的興味,(二)教學上須具有活氣,(三)在訓育上則主張(1)人性本是惡的,唯灌輸以基督的精神始能改善,(2)須避免名譽心之刺激,使兒童謙遜,(3)威嚇與體罰均有害,故不可用。

(五)亞爾坤亞爾坤(Alciun)者,英國之高僧,以紀元七三五年生於約克(York),至八〇四年死。受查理士大帝之知遇,襄助其教育事理,已如前述。少時習拉丁語,希臘語,希伯來語,且長於神學與數學。其在教育上之功績,可略舉如下:(1)興辦宮廷學校,(2)組織學者團體,(3)在薩瑪爾頓建設著名的學校,(4)編纂文法,修辭,論理學(即所謂三藝)等教授書。

其教育理想,是在於“得睿智以發揚道德”,而其方法則在循一定之階段以得睿智。至於教科,則用文法,修辭,論理學,算術,幾何,音樂,天文等。哲學則認為積有上述的修養後,是屬學科中之最高者。

(六)馬拉馬拉(Rabanus Maurus)者,以紀元七七六年生於德國之綿斯(Mainz),至八五六年死。少受僧庵學校的教育,師事亞爾坤,大獲信任。後回德國,八一八年被推為福達(Fulda)之僧庵學校校長,聲名鵲起。至八四七年,被推為綿斯之大監督,大致力於教育的改革。

氏之教育目的,在養成高尚的基督教,其手段在於理解《聖經》之真義。其言曰:“睿智之本源,內容,與其完成,皆在於此中(即指《聖經》言),以其出於至高萬能者之口也。”為了解《聖經》之豫備計,氏則主張授以七藝。故又曰:“文法者,七藝之基礎,所以習正確的語法及綴法者,修辭為語法之巧妙使用者,論理則為學藝之王,所以陶冶理性,獲得確實智識;算術使人能從根本上了解《聖經》;幾何學使人得到自然現象上的正確觀念;音樂所以養高尚的心情;天文學為研究曆數的智識上所不可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