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完全清醒之後,一個身穿製服的人來到她麵前。
“你叫什麼名字?”
“時歡。”
“你從哪過來,身上為什麼會有槍傷。”
時歡低頭看了看,她的身上早已換上了病號服,之前的黑色作戰衣,正放在警察的手邊。
“我希望你能老實交代,你身上的槍傷,你的衣服是從哪來,還有你身上的銀行卡又是什麼情況?”
頭腦又一刻死機,時歡仿佛還活在夢裏,總覺得一切都是那麼不現實。
“對了,從你的衣服裏,我們發現一封手寫信。”
手寫信……
“警察同誌,能不能把手寫信拿給我看看。”
警察搖搖頭:“手寫信很有可能會成為證據,如果你老實交代,我們查證無誤後,才會把手寫信交給你。”
“好。”
“那你說說吧,你到底是什麼人。”
時歡到底是什麼人呢。
她好像也不是什麼好人呢。
“我叫時歡,華國人,是一名記者,去年八月前往緬北暗訪九魍集團犯罪園區。”
警察皺了皺眉,打斷她的話:“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是記者,去緬北是暗訪調查園區嗎?”
“你們可以給我的工作的地方打電話求證,警察同誌,我剛醒來,能不能給我點時間休息一下,你們也先去調查我的身份。”
警察點點頭,立刻站起身,交給時歡紙和筆:“你把你工作的地方,以及能聯係到人電話給我寫下來,我們立刻去求證。”
等待求證的時間有些漫長,時歡在衛生所住了很多天,沒錢付醫藥費,她也隻能擺脫護士給她唯一的朋友聯係。
一天之後,時歡見到匆匆趕來的齊樂風,同一時間警方那邊也來了消息,已經證實時歡的身份。
“時小姐,你的案子已經超出我們的辦案範圍,我已經聯係到你所在戶籍的分局,他們會在明天過來把你接到你戶籍所在地繼續調查。”
時歡沉默地點點頭,她就知道,這件事沒這麼容易結束。
“我的東西可以還給我嗎?”在警察離開之前,時歡隻問了這麼一句。
“當然可以,這本就是你的東西。”警察把銀行卡和手寫信交給時歡,“那件衣服我們沒有拿走,你隨意處置。”
辦案的警察離開,可看守她的人依然守在病房門外。
病房裏隻剩下時歡和來不及道出重逢喜悅的齊樂風,看時歡麵無表情的樣子,齊樂風也冷靜下來。
“時歡,你是怎麼逃出來的,九魍他……”
“死了。”
或許這也是齊樂風猜想中的結果,若不是九魍已死,他應該不會放時歡離開。
“我其實看到新聞了,九魍集團大敗,政府軍勝利,隻是關於九魍的報道並沒有說得很清楚,隻寫了主犯已經全部身亡。”
主犯全部身亡這幾個字,似是觸發了時歡某些不好的記憶。
她閉上眼掐了掐太陽穴,隻覺得頭疼得厲害。
“時歡,其實我還是有些難過……”齊樂風低下頭,語氣中透著一股哀傷,“他畢竟是我的親大哥。”
是啊,那畢竟是他的大哥。
“可是時歡,我能拎得清,我希望你以後可以忘記這段記憶,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