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都講究的就是團圓,忙碌了一年,無論身在何處,大家都是往家裏奔,為了就是和家人團團圓圓的在一起過個年。可是今年過年,勝利鎮前進村的洪濤家,沒能團圓,在年前他媳婦就走了,而現在還成了別人家的新娘。
三年前,洪濤通過網絡與妻子劉豔相識,之後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沒多久他們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還生下一個可愛的女兒,結婚三年,夫妻倆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平日裏更是很少爭吵。
勝利鎮前進村村民洪濤:“我倆也沒吵吵,沒打仗,就是我家那天殺豬,完了第二天她就走了,說她媽有病,得乳腺癌了就走了,走了就再也沒回來。”
洪濤說,妻子劉豔離開家已經兩個多月了,而這期間劉豔的手機關機,與家裏失去聯係,洪濤擔心會出啥意外,就跑到妻子老家找妻子,結果根本聯係不上。
勝利鎮前進村村民洪濤:“半個月後聯係上了,回來了一趟,完了過了兩天又走了,她管我要結婚證,我說你回來,有啥事咱們回來說,她說我不可能回去,我說怎麼不能回來,你離婚不也得回來嘛,完了就在電話裏罵我。”
洪濤說,這回一走,他就徹底聯係不上劉豔了,劉豔還把他的手機設成了黑名單,微信也刪除了,但是洪濤的妹妹在劉豔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了一張劉豔和男人的親密合影和一條狀態。
勝利鎮前進村村民洪濤:“她就上她微信號,然後就發現照片什麼的,她說明天我結婚了,沒有人陪我,隻有一個人陪我。”
洪濤一下子反應過來,劉豔之所以突然間轉變,是另有原因。可是還沒離婚呢就要結婚,這能是真的嗎?結果劉豔的婚禮讓洪濤的母親給撞見了。
洪濤的母親於淑紅:“我就把她拽住了,一把手拽過來,我說你幹啥呢,你咋還能結婚呢,我說你那頭離了嗎,完了她說哎呀我又啥不清的啊,我跟你老洪家啥不清啊,我一瞅我找我兒媳婦,我尋思也不可能就是這個場麵。”
婆媳倆在婚禮現場上演了全武行。洪濤想要問清,這究竟是咋回事,劉豔說,與那個男人是兩個月前認識的,不過他們現在也已經分手了。
劉豔:“我跟他倆在一起並不是說咋咋的的,因為他家辦的是他家的事,我沒說同意要辦,我也沒同意說要跟他結婚咋咋的的,我明知道咱倆沒離婚。”
洪濤:“那你不想跟他辦婚禮還給他滿酒是怎麼回事呢,你不想辦你就別整那些沒用的了,你就說你打電話幹啥,跟那邊也離了是咋的。”
劉豔:“我現在誰也不跟誰聯係,對不起你,對不起姑娘,剩下的人我誰都能對得起。”
洪濤說,妻子在和他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卻和別人結了婚,這讓他覺得很氣憤。
孟凡律師事務所律師詹堅:“片子所反映的事實是一方已經登記了,有婚姻關係的存在,然後又與他人舉行婚禮,雖然沒有登記,但是等於向眾人在公示自己與對方是夫妻關係,所以說她已經夠成了刑法意義上的重婚罪。”
律師表示,如果說明知他人有配偶,卻與之結婚,這種婚姻既包括登記,也包括雖沒有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都屬於重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法律規定:重婚罪將處於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洪濤說,隻要妻子和對方斷了關係,為了孩子,還是願意接納的。其實你們的家務事,我們不想參與,也不想去評判到底誰對誰錯?不過現在,咱不說道德上應不應該這麼去做,但是在法律的意義上來看,這種結婚行為已經觸犯了婚姻法中的重婚罪了。這位妻子,也希望你能好好想想,別再錯誤的走下去,到時候得不償失。
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