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全麵運用語言者,就是說在用語言表達思想感情的時候,不忘了語言的簡練,明確,生動,也不忘了語言的節奏,聲音等等方麵。這並非說,我們的對話每句都該是詩,而是說在寫對話的時候,應該像作詩那麼認真,那麼苦心經營。比如說,一句話裏有很高的思想,或很深的感情,而說的很笨,既無節奏,又無聲音之美,它就不能算作精美的戲劇語言。觀眾要求我們的話既有思想感情,又鏗鏘悅耳,既有深刻的含義,又有音樂性,既受到啟發,又得到藝術的享受。劇作者不該隻滿足於把情節交代清楚了。假若是那樣,大家看看說明書也就夠了,何必一幕一幕地看戲呢?
我絲毫沒有輕視思想性,而專重語言的意思。我是說,把語言寫好也是劇作者的責任之一,因為他是語言運用的藝術家。明乎此,我們才好說下去,不致發生誤會。
好吧,讓我們說得更具體些吧:在漢語中,字分平仄。調動平仄,在我們的詩詞形式發展上起過不小的作用。我們今天既用散文寫戲,自然就容易忽略了這一端,隻顧寫話,而忘了注意聲調之美。其實,即使是散文,平仄的排列也還該考究。是,“張三李四”好聽,“張三王八”就不好聽。前者是二平二仄,有起有落;後者是四字(接京音讀)皆平,缺乏揚抑。四個字尚且如此,那麼連說幾句就更該好好安排一下了。“張三去了,李四也去了,老王也去了,會開成了,”這樣一順邊的句子大概不如“張三、李四、老王都去參加,會開成了,”簡單好聽。前者有一順邊的四個“了”,後者“加”是平聲,“了”是仄聲,揚抑有致。
一注意到字音的安排,也就必然涉及字眼兒的選擇。字雖同義,而音聲不同,我們就須選用那個音義俱美的。對話是用在舞台上的,必須義既正確,音又好聽。“警惕”、“留神”、“小心”等的意思不完全相同,而頗接近,我們須就全句的意思,和全句字音的安排,選擇一個最合適的。這樣,也會叫用字多些變化;重複使用同一字眼兒會使聽眾感到語言貧乏。不朗讀自己的對話,往往不易發現這個毛病。
書麵上美好的字,不一定在口中也美好。我們必須為演員設想。“老李,說說,切莫冗長!”大概不如說“老李,說說,簡單點!”後者現成,容易說,容易懂,雖然“冗長”是書麵上常用的字。
有些人,包括演員,往往把一句話的最後部分念得不夠響亮。聲音一塌,台下便聽不清楚。戲曲與曲藝有個好辦法,把下句的尾巴安上平聲字,如“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如“人逢喜事精神爽,月到中秋分外光”等等。句尾用平聲字,如上麵的“兵”與“光”,演員就必會念響,不易塌下去。因此,有時候,在句尾用“心細”就不如“細心”,“主意”不如“主張”。
當然,我們沒法子給每句句尾都安上平聲字,而且也不該那樣;每句都翹起尾巴,便失去句與句之間平仄互相呼應的好處——如“今天你去,明天他來”。或“你叫他來,不如自己去”。“來”與“去”在尾句平仄互相呼應,相當好聽。這就告訴了我們,把句子造短些,留下“氣口”,是個好辦法。隻要留好了氣口兒,即使句子稍長,演員也不致把句尾念塌了。以“心齊,不怕人少;心不齊,人越多越亂。”這句說吧,共有十四個字,不算很短。可是,其中有三個氣口兒,演員隻要量準了這些氣口兒,就能念得節奏分明,十分悅耳。盡管“少”與“亂”都是仄聲,也不會念塌了。反之,句子既長,又沒有氣口兒,勢必念到下半句就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