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三易

夫子言包羲氏始畫八卦,不言作《易》,而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文王所作之辭始名為《易》。而《周官》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也》,二曰《歸藏》,三《易》之名以名之也。

猶之墨子書言“周之《春來》,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齊之《春秋》”。周、燕、宋、齊之史,非必皆“春秋”也,而雲“春秋”者,因魯史之名以名之也。

《左傳·僖十五年》:戰於韓,卜徙父筮之曰吉,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成·十六年》:戰於鄢陵。公之,史曰吉,其卦遇《複》,曰:“南國戚,射其元王中厥目。”此皆不用《周易》,而別有引據之辭,即所謂《三易》之法也。 重卦不始文王

大卜裳《三易》之法,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考之《左傳·襄公九年》:穆薑遷於東宮,筮之,遇《艮》之《隨》,薑曰:“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獨言“是於《周易》”,則知夏、商皆有此卦。而重八卦為六十四者,不始於文王矣。 朱子周易本義

《周易》自伏羲畫卦,文王作彖辭,周公作爻辭,謂之經。經分上下二篇。孔子作十翼,謂之傳。傳分十篇:《彖傳》上下二篇,《係辭傳》上下二篇,《文言》、《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各一篇。

自漢以來,為費直、鄭玄、王弼所亂,取孔子之言逐條附於卦爻之下。

程正步傳因之。及朱元晦《本義》,始依古文故於《周易·上經》條下雲:“中間頗為諸儒所亂,近世晃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傳十卷,乃複孔氏之舊雲。”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程、失二氏,亦各自為書。永樂中修《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之程傳之後。

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複淆亂。“彖即文王所係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放此。”此乃《彖·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彖上傳”三字,而附於“大哉乾元”之下。“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係之辭也。”乃《象·上傳》條下義,今乃削‘象上傳’三字,而附於“天行健”之下。此篇申彖傳、象傳之意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餘卦之說因可以例推雲。”乃《文言》條下義,今乃削“文言”二字,而附於“元者善之長也”之下。其“彖曰”、“象曰”、“文言曰”字皆朱子本所無,複依程依添入。後來士子厭程傳之多,棄去不讀,專用《本義》。

而《大全》之本乃朝廷所頒,不敢輒改,遂即監版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以程之次序為朱之次序。相傳且二百年矣。惜乎,朱子定正之書竟不得見於世,豈非此經之不幸也夫?

朱子記嵩山晁氏《卦爻彖象說》謂:“古經始變於費氏,而卒大亂於王弼。”此據孔氏正義曰:“夫子所作象辭,元在六爻經辭之後,以自卑退,不敢幹亂先聖正經之辭。”王嗣之意,以為象者本釋經文,宜相附近,其義易了,故分爻之象辭各附其當爻下,如杜元凱注《左傳》,分經之年與傳相附。故謂連合經傳始於輔嗣,不知其實本於康成也。《魏誌》:高貴鄉公幸太學,問博士淳於後曰:“孔子作彖、象,鄭玄作注,其釋經義一也。今彖、象不與經文相連,而注連之,何也?”後對曰:“鄭玄合彖、象於經者,欲使學者尋省易了也。”帝曰:“若合之於學誠便,則孔子曷為不合以了學者乎?”後對曰:“孔子恐其與文王相亂,是以不合。此聖人以不合為謙。”帝曰:“聖人以不合為謙,則鄭玄何獨不謙邪?”後人曰:“古義宏深,聖問奧遠,非臣所能詳盡。”是則康成之書已先合之,不自輔嗣始矣。乃《漢書·儒林傳》雲:“費直治《易》,無章句,徒以彖、象、係辭、文言解說上下經。”則以傳附經又不自康成始。朱子記晁氏說,謂:“初亂古製時,猶若今之《乾卦》。”蓋自《坤》以下皆依此,後人又散之各爻之下,而獨存《乾》一卦以見舊本相傳之樣式耳。愚嚐以其說推之,今《乾卦》“彖曰”為一條,“象曰”為一條,疑此費直所附之元本也。《坤卦》以小象散於各爻之下,其為“象曰”者八,餘卦則為“象曰”者七,此鄭玄所連,高貴鄉公所見之本也。

程傳雖用輔嗣本,亦言其非古《易》。《鹹》:“九三,鹹其股,亦不處也。”傳曰:“雲‘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

秦以焚書而《五經》亡,本朝以取士而《五經》亡。今之為科舉之學者,大率皆帖括熟爛之言,不能通知大義者也。而《易》、《春秋》尤為繆戾。以彖、傳合大象,以大象合爻,以爻合小象,二必臣,五必君,陰卦必雲小人,陽卦必雲君子,於是此一經者為拾瀋之書,而《易》亡矣。取胡氏傳一句、兩句為旨,而以經事之相類者合以為題,傳為主,經為客,有以彼經證此經之題,有用彼經而隱此經之題,於是此一經者為射覆之書,而《春秋》亡矣。複程、朱之書以存《易》,備《三傳》、啖、趙諸家之說以存《春秋》,必有待於後之興文教者。 卦爻外無別象

聖人設卦觀象而係之辭,若文王、周公是已。夫子作傳,傳中更無別象。其所言卦之本象,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外,惟《頤》中有物,本之卦名;有飛鳥之象,本之卦辭,而夫子未嚐增設一象也。荀爽、虞翻之徒,穿鑿附會,象外生象:以同聲相應為《震》、《巽》,同氣相求為《艮》、《兌》,水流濕火就燥為《坎》、《離》,雲從龍則曰《乾》為龍,風從虎則曰《坤》為虎。十翼之中,無語不求其象,而《易》之大指荒矣。豈知聖人立言取譬,固與後這文人同其體例,何嚐屑屑於象哉。王弼之注雖涉於玄虛,然已一掃《易》普炎榛蕪,而開之大路矣。不有程子,大義何由而明乎?

《易》之互體卦變,《詩》之葉韻,《春秋》之例月日,經說之繚繞破碎於俗儒者多矣。《文中子》曰:“九師興而《易》道微,《三傳》作而《春秋》散。” 卦變

卦變之說,不始於孔子,擊公係《損》之六三已言之矣。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是六子之變皆出於《乾》、《坤》,無所謂自《複》、《姤》、《臨》、《遁》而來者,當從程傳。 互體

凡卦爻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其說已見於《左氏·莊公二十二年》:陳侯筮,遇《觀》之《否》,曰:“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注“自二至四有艮象,艮為山”是也。然夫子未嚐及之,後人以雜物撰德之語當之,非也。其所論二與四、三與五同功而異位,特就兩爻相較言之,初何嚐有互體之說。

《晉書》:荀顗嚐難鍾會《易》無互體,見稱於世;其文不傳。新安王炎晦叔嚐問張南軒曰:“伊川令學者先看王輔嗣、胡翼之、王介甫三家《易》,何也?”南軒曰:“三家不論互體故爾。”

朱子《本義》不取互體之說,惟《大壯》六五雲:“卦體似《兌》,有羊象焉。”不言“互”而言“似”;似者,合兩爻為一爻則似之也。然此又創先儒所未有,不如言互體矣。《大壯》自三至五成《兌》,《兌》為羊,故爻辭並言羊。 六爻言位

《易》傳中言位者有二義。列貴賤者存乎位,五為君位,二三四為臣位,故皆曰同功而異位。而初上為無位之爻,譬之於人,初為未仕之人,上則隱淪之士,皆不為臣也,故《乾》之上曰“貴而無位”,《需》之上曰“不當位”。若以一卦之體言之,則皆謂之位,故曰“六位時成”,曰“《易》六位而成章”,是則卦爻之位非取象於人之位矣。此意已見於王弼《略例》,但必強彼合此,而謂初上無陰陽定位,則不可通矣。《記》曰:“夫言豈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 九二君德

為人臣者必先具有人君之德,而後可以堯舜其君。故伊尹之言曰:“惟尹躬暨湯,鹹有一德。”武王之誓亦曰:“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 師出以律

以湯、武之仁義為心,以桓、文之節製為用,斯之謂律。律即卦辭之所謂貞也,《論語》言子之所慎者。戰長勺以詐而敗齊,泓以不禽二毛而敗於楚,《春秋》皆不予之。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雖三王之兵,未有易此者也。 既雨既處

陰陽之義莫著於夫婦,故爻辭以此言之。《小畜》之時求如任、姒之賢,二南之化不可得矣。陰畜陽,婦製夫,其畜而不和,猶可言也。三之反目,隋文帝之於獨孤後也。既和而惟其所為,不可言也。上之既雨,猶高宗之於武後也。 武人為於大君

武人為於大君,非武人為大君也。如《書》“予欲宣力四方,汝為”之“為”。六三,才弱誌剛,雖欲有為而不克濟,以之履虎,有哸人之凶也。惟武人之效力於其君,其濟則君之靈了民,不濟則以死繼之,是當勉為之而不可避耳,故有斷脰決腹,一瞑而萬世不視,不知所益,以憂社稷者,莫敖大心是也。過涉之凶,其何咎哉。 自邑告命

人主所居謂之邑,《詩》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書》曰:“惟尹躬先見於西邑夏。”曰:“惟臣附於大邑周。”曰:“作新大邑於東國洛。”曰:“肆予敢求爾於天邑商。”《白虎通》曰:“夏曰夏邑,商曰商邑,周曰京師”是也。《泰》之上六,政教陵夷之後,一人僅亦守府,而號令不出於國門,於是焉而用師則不可,君子處此,當守正以俟時而巳。桓王不知此也,故一用師,而祝聃之矢遂中王肩;唐昭宗不知此也,故一用師而邠歧之兵直犯闕下。然則保泰者,可不豫為之計哉。

《易》之言邑者,皆內治之事。《夬》曰“告自邑”,如康王之命畢公“彰善癉惡,樹之風聲”者也。《晉》之上九曰“維用伐邑”,如王國之大夫,“大車檻檻,毳衣如萯”,國人畏之,而不敢奔者也。其為自治則同,皆聖人之所取也。 成有渝無咎

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以止王心,王是以獲歿於祇宮。《傳》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聖人慮人之有過不能改之於初,且將遂其非而不反也,教之以“成,有渝無咎”,雖其漸染之深,放肆之久,而惕然自省,猶可以不至於敗亡。以視夫迷複之凶,不可同年而論矣。故曰:“惟狂克念作聖。” 童觀

其在政教則不能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而所司者籩豆之事;其在學術則不能知類通達,以幾大學之道,而所習者占畢之文。樂師辨乎聲詩,故北麵而弦;宗祝辨乎宗廟之禮,故後屍;商祝辨乎喪禮,故後主人。小人則無咎也。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故君子為之則吝也。 不遠複

《複》之初九,動之初也。自此以前,喜怒哀樂之未發也,至一陽之生而動矣,故曰:“《複》,其見天地之心乎?”顏子體此,故有不善未嚐不知,知之未嚐複行,此慎獨之學也。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夫亦擇之於斯而已,是以不遷怒,不貳過。

其在凡人,則《複》之初九,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苟其知之,則擴而充之矣。故曰:“《複》,小而辨於物。” 不耕獲不

楊氏曰:初九動之始,六二動之繼,是故初耕之,二獲之,初菑之,二佘之。天下無不耕而獲,不菑而佘者。其曰不耕不菑,則耕且菑,前人之所已為也。昔者周公毖殷頑民,遷於洛邑,密邇王室,既曆三紀,世變風移。而康王作《畢命》之書曰:“惟周公克慎厥始,惟君陳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終。”是故有周之治,垂拱仰成而無所事矣。擊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而孔子之聖,但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是故《六經》之業,集君聖之大成,而無所創矣。雖然,使有始之作之者,而無終之述之者,是耕而弗獲,菑而弗佘也,其功為弗竟矣。六二之柔順中正,是能獲能佘者也,故利有攸往也。未富者因前人之為而不自多也,猶“不富以其鄰”之意。 天在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