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三重門(3)(3 / 3)

Susan掃了籃子一眼,哈哈大笑,指著說:“你去南京還要帶上這個啊?”

雨翔問:“哪個?”然後低頭往籃裏一看,頓時血液凝固,隻見一包衛生巾赫然在最頂層。大窘之後林雨翔結巴道:“這——這是我以為用來擦嘴巴的——餐巾紙。不好意思,眼誤眼誤。”

沈溪兒不放過,傷口上撒鹽道:“喲,還是為大流量設計的,你可真會流口水啊!”

◎愚蠢和幽默往往隻有語氣之別。

◎林雨翔誠惶誠恐地跟著她們走,偶爾掃一下自己的籃子,發現裏麵竟還有一包“噓噓樂”,嚇了一跳,看四下沒人注意,忙拿出來和貨架上餅幹放在一起。

◎召集社會上有名的流氓開一個名流學術研討會議。

◎林雨翔鎮定自若要了一瓶啤酒,硬是吞了下去,一展豪氣,頭腦發沉,頓時變成一個集傲氣霸氣和酒氣於一身的男人,拍著桌子追憶似水年華,說:“老子小時候飽讀詩書啊,Susan,你沒讀過吧?告訴你,古人很多東西是沒道理的,你們思考問題要換一種思維方式。”說著雨翔換一個坐的方式,趴在桌上,兩眼直勾勾盯住Susan,說:“你們的思維方式就是延續性的,而我的是逆向的——‘逆向’懂不懂?就是——比方說一般人說到了感性後,下一個說的就是理性,而我說到感性後,下一個就給你們說性感。”

◎林雨翔揮手說:“再來一瓶!區區小酒,不足掛齒,老子喝酒像喝奶似的,快拿一瓶力波牛奶!”

Susan站起來扶住雨翔說:“好了,別喝了,走了,時間差不多了。走啦。”

沈溪兒也忙去拖,林雨翔推開她們,說:“你們真以為我醉了,我真可謂——”說著想找一句古詩詞證明自己牛飲本事巨大,可惜這類東西遭了禁,生平未見,隻好把“謂”字拖得像偉人作古時的哀悼汽笛。

沈溪兒一語掐斷汽笛說:“謂個屁,走!”

◎林雨翔看見忙扒下一件衣服,那衣服薄得吹彈欲破,披在身上可以忽略不計,所以扒下來給Susan披。Susan說不用不用,快到家了。

◎林雨翔急說:“怎麼了,你嫌薄啊!老子還有!”說完又脫下一件,頓時渾身一輕,鼻涕一重,冷得嚏噴不止。Susan更加推辭。

林雨翔脫出了慣性,又要扒,沈溪兒一看大事不妙,再扒下去要裸奔了,趕忙命令:“穿上!”

那個路口到Susan家還路途漫漫,隻差沒用光年計。

林雨翔今天酒肉下肚,不僅胃大了許多,膽也是漲大無數,大聲說:“Susan,我想陪你一會兒。”這句話在夜空裏格外清響,方圓十裏內所有英文名叫Susan的都會為之一振。

“你喝多了。”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酒果然是好東西,一般人的表白如果失敗後連朋友都做不了,而醉中表白萬一慘遭失敗就有“酒後失態”或“酒後變態”的借口,如此一來,後路比前路還寬。

◎按師訓,今天的事情今天完成,那麼這個世紀的愛意這個世紀表白,否則真要“談了十幾年,黑發談成白發”,畢竟,談戀愛拖得像入世貿不是好玩的。

◎想好了諾言後,最後一步是確定用“愛”或“喜歡”。其實兩者是等同的。人就是奇怪,一提到有“三個字”要說,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我愛你”,殊不想“王八蛋”、“你這驢”、“救命啊”、“上廁所”甚至“分手吧”都是三個字,假使說話也有某些有錢報社雜誌社所開出的“千字千元”的報酬,相信這世上大多有情人會將“我愛你”改口成“我喜歡你”。然而由於人的習慣,用“愛”顯然有一字千斤敲山震虎的威力,所以林雨翔還是決定用“愛”。

◎此刻的林雨翔已經不想再去表白什麼了,蜷在路燈後暗想誰追到了Susan誰就是最幸福的人。然後就希望Susan不要發現他,忙躲到一團不知名的常青植物後。自行車的聲音漸遠。不遠處的乞丐目視Susan走遠,然後盯住林雨翔看,以為是誌同道合者。想那乞丐現在已是小康乞丐,所以並看不起林雨翔。林雨翔還看著Susan遠去的背影發愣,轉頭看見那乞丐,是個殘疾人,坐在一輛四輪平板小車上,心生憐憫,也想去獻愛心,不料那乞丐站起來拎著小車拍拍屁股走了。

◎為了集體榮譽,拋棄個人衛生。

找到本班那輛車時發現上麵能坐的地方已經坐滿了人,隻差方向盤上沒人。

◎Susan旁邊的那個女生仿佛一個大探索家,喜歡和大自然抗爭,隻穿了一條短褲,臉上又慘白,在夜色的渲染下,能去嚇鬼。Susan隻是很普通的衣著,但已經夠把身旁那個襯得像鬼中豪傑。

“沒事,昨天一身酒氣,不介意吧?”

“不——說實話,那酒味挺好聞的。”

雖然這句話是讚揚酒的,但作為酒的消滅者,林雨翔還是很榮幸的。

◎“感性好!我也是感性的人!”說完變成感冒的人,打了一個噴嚏。Susan問:“你著涼了?”

“沒有沒有,噴嚏乃體內之氣,豈有不打之理?”林雨翔改編了一首詩來解釋,原詩是:“屁乃體內之氣,豈有不放之理,放屁者歡天喜地,吃屁者垂頭喪氣。”是首好詩,可惜無處發表。

“這麼涼的天,你隻穿這麼一點,不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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