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回 原來那錢塘縣知縣未發跡時,他的正室太太不知與和尚有了甚麼事,被他查著憑據。欲待聲張,卻又怕於麵子有礙,隻得咽一口氣,寫一紙休書,把老婆休了,再娶這一位孺人的。此刻恰好遇了這個案子,那迂奶奶又自己碰了來,他便要借這個和尚出那個和尚的氣,借迂奶奶出他那已出老婆的醜。
當時坐了二堂,先問“和尚提到了沒有”,回說“提到了”。又叫先提小和尚上來,問道:“你有師父沒有?”回說:“有。”又問:“叫甚名字?”回說:“叫某某。”又問:“你還有甚麼人?”回說:“有個師太。”問:“師太是甚麼人?”回說:“師太就是師太,不知道是甚麼人。”問:“師父師太,可是常住在哪裏?”回說:“不是,他兩個天天來一遍就去了。”問:“天天甚時候來?”回說:“或早上,或午上,說不定的。”問:“他們住在那裏?”回說:“師父住在某廟裏,師太不知道住在哪裏。”問:“他們天天來做甚麼?”回說:“不知道。來了便都到裏麵去了,我們都趕在外麵,不許進去,不知他們做甚麼。有一回,我要偷進去看看,老媽媽還喝住我,不許我進去,說師父和師太太□□呢(原文此處為“□”)。”知縣喝道:“胡說!”隨在身邊取出那張小照,叫衙役遞給小和尚,問他:“這是誰?”小和尚一看見,便道:“這就是我的師太。”知縣叫把小和尚帶下去,把和尚帶上來。知縣叫抬起頭來。和尚抬起頭,知縣把他仔細一端詳,隻見他生得一張白淨麵孔,一雙烏溜溜的色眼,倒也唇紅齒白。知縣把驚堂一拍道:“你知罪麼?”和尚道:“僧人不知罪。”知縣冷笑道:“好個不知罪!本縣要打到你知罪呢!”把簽子往下一撒,差役便把和尚按倒,褪下褲子,一啊,二啊的打起來。打到二十多下,知縣喝叫停住了。問那行刑的差役道:“你們受了那和尚多少錢,打那個虛板子?”差役嚇得連忙跪下道:“小的不敢,沒有這件事。”知縣道:“哼!我做了二十多年老州縣,你敢在我跟前搗鬼呢!”喝叫先把他每人先打五十大杖,鎖起來;打得他兩個皮開肉綻,鎖了下去。知縣喝叫再打和尚。這回行刑的,雖是受了錢,也不敢做手腳了,用盡平生之力,沒命的打下去,打得那和尚殺豬般亂叫。一口氣打了五百板,打得他血肉橫飛,這才退堂。入到上房,隻見那迂奶奶臉色青得和鐵一般,上下三十二個牙齒一齊叩動,渾身瑟瑟亂抖。
原來知縣說是發落希奇古怪案子,又叫他孺人去看,孺人便拉了迂奶奶同去。迂奶奶就有點疑心,不肯去,無奈一邊盡管相讓。迂奶奶回念一想,那和尚已經在保,今天未聽見提到,或者不是這件事也未可知,不妨同去看看。原來那和尚被捉時,他一黨的人都不在寺裏,所以沒人通信。及至同黨的人回來知道了,趕去報信,迂奶奶已先得了封房子的信,趕到衙門裏來了,所以不知那和尚已經提到。當下走到屏風後頭,往外一張,見隻問那小和尚。心中雖然吃了一驚,回想小和尚不知我的姓氏,問他,我倒不怕,諒他也不敢叫我去對質。後來見知縣拿小照給小和尚看,方才顏色大變,身上發起抖來。孺人不知就裏,見此情形,也吃了一驚,忙叫丫頭仍扶了到上房去。再三問他覺得怎麼,他總是一言不發。又叫打轎子“我回去”。誰知這縣衙門宅門在二堂之後,若要出去,必須經過二堂,堂上有了堂事,是不便出去的。迂奶奶愈加驚怪,以為知縣故意和他為難。又聽得老媽子們來說:“老爺好古怪!問了小和尚的話,卻拿一個大和尚打起來,此刻打的要死快了!”迂奶奶聽了,更是心如刀刺,又是羞,又是惱,又是痛,又是怕。羞的是自己不合到這裏來當場出醜;惱的是這個狗官不知聽了誰的唆使,毫不留情;痛的是那和尚的精皮嫩肉,受此毒刑;怕的是那知縣雖然不敢拿我怎樣,然而他退堂進來,著實拿我挖苦一頓,又何以為情呢!有了這幾個心事,不覺越抖越利害,越見得臉青唇白,慢慢的通身抖動起來。嚇得孺人沒了主意。恰好知縣退堂進來,他的本意是要說兩句挖苦話給他受受的,及至見了他如此光景,也就不便說了。連忙叫人去拿薑湯來,調了定驚九灌下去。歇了半晌,方才定了,又不覺一陣陣的臉紅耳熱起來。知縣道:“少夫人放心!這件事隻怪和尚不好。別人不打緊,老中堂臉上,侍生是要顧著的,將來辦下去,包管不礙著府上絲毫的體麵。”迂奶奶此時,說謝也不是,說感激也不是,不知說甚麼好,把一張臉直紅到頸脖子上去。知縣便到房裏換衣去了。迂奶奶無奈,隻得搭訕著坐轎回府。
這邊知縣卻叫人拿了傷藥去替和尚敷治,說用完了再來拿,他的傷好了來回我。家人拿了出去,交代明白。過了幾天,卻不見來取傷藥。知縣心裏疑惑,打發人去問,回說是已經有人從外頭請了傷科醫生,天天來診治了。知縣不覺一笑。等過了半個月,人來說和尚的傷好了,他又去坐堂,提上來喝叫打,又打了一百板押下去。那邊又請醫調治,等治得差不多好了,他又提上來打。如此四五次,那知縣借這個和尚出那個和尚的氣,也差不多了,然後叫人去給那和尚說:“你犯的罪,我自己知道。你到了堂上,如果供出實情,你須知汪府上是甚麼人家,隻怕你要死無葬身之地呢!我此刻教你一個供法:你隻說向來以化齋為名,去偷人家的東西;並且不要說都是偷姓汪的,隻揀那有款的字畫,說是偷姓汪的,其餘一切東西,偷張家的,偷李家的,胡亂供一陣。如此,不過辦你一個積竊,頂多不過枷幾天就沒事了。”和尚道:“他提了我上去,一問也不問就是打,打完了就帶下來,叫我從何供起!”那人道:“包你下次上去不打了。你隻照我所教的供,是不錯的。”和尚果然聽了他的話,等明日問起來,便照那人教的供了。知縣也不再問,隻說道:“據你所供東西是偷來的,是個賊;但是你做和尚的,為甚又置備起婦人家的妝奩用具來,又有女鞋在床底下?顯見得是不守清規了。”喝叫拖下去打,又打了三百板,然後判了個永遠監禁。一麵叫人去招呼汪家,叫人來領贓,隻把幾張時人字畫領了去。一麵寫個稟帖稟複汪中堂,也隻含含糊糊的,說和尚所偷贓物,已訊明由府上領去;和尚不守清規,已判永遠監禁。汪中堂還感激他辦得幹淨呢。他卻是除了汪府領去幾張字畫之外,其餘各贓,無人來領,他便聲稱存庫,其實自行享用了。更把那一所甚麼精舍,充公召賣,卻又自己出了二百吊錢,用一個旁人出麵來買了,以為他將來致仕時的菟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