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於運動”,可謂人人皆知。但對於處於靜養的胎兒這個生命來說,是不是也適用呢?
早在妊娠第7周,胎兒就開始了自主運動。從眯眼、吞咽、咂手、握拳到抬手、蹬腿、轉體、翻筋鬥,胎兒無所不能。胎兒的骨骼、肌肉以及全身各器官都在運動中得到鍛煉和發展,在運動中日益強大。於是,到了妊娠第18周左右,母親就能明顯地感覺到來自腹內的胎動。
由此不難看出,胎兒的成長過程就是一個運動過程。根據這個道理,胎教理論主張適時適當地對胎兒進行運動刺激,以激發胎兒運動的積極性,促進胎兒身心的發育。研究表明,胎兒宮內活動的差異直接影響著他們出生後的活動能力。運動能夠刺激大腦的發育,凡是在子宮內受過運動訓練的胎兒,出生後翻身、爬行、坐立、走路及跳躍等動作的發育都明顯早於一般的孩子。所以說,“生命在於運動”中的“生命”,是從胎兒開始的。
那麼如何對胎兒進行運動訓練呢?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胎兒“宮內散步”。這是建立在胎兒有一定自主運動能力之基礎上的,一般在懷孕3~4個月時開始。訓練時孕婦取曲膝仰臥位,全身盡量放鬆,先用兩手做抱球狀在腹部順時針或逆時針來回撫摸,然後用手指肚輕戳腹部的不同部位,並觀察胎兒的反應。開始時動作宜輕,時間宜短,幾周後,胎兒就逐漸地適應了這種訓練方法,就能積極地做出一些相應的反應。這時,可稍微加大運動量,每次以5分鍾為宜。到了妊娠第6個月,腹部已能觸到胎兒的頭部和肢體,從這時起就可以輕輕拍打腹部,並用雙手輕輕地推動抱成球形的胎兒,幫助他在宮內“散步”。對胎兒進行運動訓練,手法一定要輕,每次不得超過10分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