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2 / 2)

好一個我的身體好!我的笑意加深了。我的身體好是我的事,我沒有那麼高尚,沒理由去做這樣無償的奉獻。為公司吃一點虧本來也不算什麼,若是別人對我一分好,我便會對人一百分的好,但是別人若有一分對不起我,我隻會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我不想跟她雞零狗碎地翻舊賬,但一旁的另一個同事老冉卻忍不住插嘴道,“喝!說得好聽,憑什麼要為公司那些官僚掙麵子,我巴不得他們全部都顏麵掃地才好……”

我又忍不住笑了。老冉這些天也是怨氣衝天,獻血的事不用問我也知道她是一定不會答應的。她剛新婚,上個星期才拿的結婚證,還沒有舉行婚禮。拿結婚證之前,按照民政局的規定,是要男女雙方的所在單位打一個單身證明的。請公司給人家打一個未婚證明,在我們這些愚民的想像中本是極理所當然的事情,可萬萬沒想到的是,公司那些“高層”們居然大打官腔,相互推諉,最後竟然不通情理地叫她到人才交流中心去打證明,簡直是匪夷所思。

敢情這些“高層”從來沒把我們這些小零工當成公司的一分子,那我又何需為了這些無良的“高層”肝腦塗地?在被公司這些所謂的“高層”傷透了心的情況下,斤斤計較自然在所難免。這樣的說法實在是有些鬥氣之嫌的,還以為經過這些年生活的打磨之後,棱角鈍了些,哪知道還是本性難移。這實在是不好,我吸了一口氣,撫順自己的情緒,何需為了別人的錯誤來折磨自己?

“老冉……”我輕聲喝止她接下來的言論,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卻不可無,何況,我們這位經理也實在難以稱得上是謙謙君子。

老冉想是醒悟過來,咕噥著住了口,經理大概也因洛u旗的插嘴想起了“單身證明事件”,知道在我們這裏再也討不了好去,便也識趣地住嘴,不再遊說了。

其實我不想去義務獻血的原因,還有一個。

那是一個夢魘。

還是在很多年以前的事了,那時我還在南庭。有一天傍晚,在加班,忙得暈天黑地間接到一個男人的電話:“請鄭琳小姐聽電話。”

“我是。”是一個沉穩而陌生的聲音,不知道我的心突然就有些忐忑,“您是哪位?”

他並沒有回答我的疑問,隻徑直地說下去,“你的朋友於寧出了車禍,現在在南庭市紅十字醫院,於小姐已經醒了,她想見你……”

我直覺地以為是哪個無聊的人在跟我開無聊的玩笑,但是當對方掛上電話,我幾乎是立即就衝進了老板的辦公室,接下來是一連串的手忙腳亂,跟老板請假,跑回宿舍取錢,現金隻有薄薄的一疊零鈔,看上去不會超過兩百塊,我來不及數就一把抓了塞到牛仔褲裏,長城卡裏好像還有一千多塊,我衝到街上,銀行都已經關門了,幸好還能從提款機裏取錢,我從來沒有像那天一樣對提款機充滿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