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錢?”明歌冷笑,“你什麼時候給過我錢?我什麼時候收過你的錢?嚴霄,窮不怕,怕的事失了尊嚴骨氣,當年的你哪怕是個人渣,卻也是個有原則的人渣,你瞧瞧現在的你,和一條吸血的螞蝗有什麼區別?想靠和女人離婚來發財致富,嚴霄,你還能再無恥一點嗎!”
一番話說的嚴霄臉色煞白煞白,不待嚴霄張嘴辯解,明歌繼續說,“是真是假,讓你的律師看不就知道了,我的財產是經過公證的,你大可以去查去告!我不像你,會想著轉移資產這種手段,我的一切支出收入都是透明的,我問心無愧!”
嚴霄帶來的律師默默看完明歌的各種賬目,目光複雜的望著明歌,由衷且敬佩的說,“很少人能夠將自己的全部財產都捐給那些需要救助的人,尤其還是堅持不懈的,您每個月寧願貸款捐助這些人,也不願停止這種做法,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做出這種事一般都是為了得到名聲,您從一開始就將自己的收入全都捐獻出去且一直持續到現在,可外界卻一無所知,時女士,我真心的佩服您的這種行為!”
待明歌出去的時候,外麵圍堵的全是記者,以及圍觀的眾人。
“小明,你是和嚴霄辦理離婚手續嗎?”
“小明,你這次回國就是為了這件事嗎?這件事解決後你會不會重新回到影視圈和大家見麵?”
“小明,聽說你將自己的收入全部都捐了,是真的嗎?”
“小明,小明,你給我們的結婚本上簽個名好不好!”
……
一旁形容頹廢的嚴霄也免不了被記者們一頓狠拍,當然,也有記者們采訪他,“如今和小明離婚是什麼感受?”
什麼感受?
嚴霄不知道,口袋裏空空的,隻有一個硬幣,伸手要招出租車的他將手重新插進兜裏,一步步的,漫無目的的朝前走著。
他九死一生的從匪徒的手裏回到這個陽光燦爛的世間,生死一瞬間,他是那麼想念寧佑璽,他告訴自己,如果能活著出去,他以後一定要和寧佑璽好好廝守在一起。
人生無常,相愛的人不該顧忌那麼多約束,快快樂樂的過每一天才是正經。
而且他要和明歌離婚了,他都忘了告訴寧佑璽這個件事,他馬上就能擺開明歌這個招惹話題的麻煩!寧佑璽聽了一定會很高興。
然而出去了,是母親的哭聲以及父親的指責,說他不該將嚴家的流動資金全都給寧佑璽,更不該抵押那些祖上就留下來的房產。他好不容易大難不死,父母親一點都不高興,反而還和哭喪一樣,那一刻的嚴霄把積攢了二十幾年的叛逆因子全部爆發了出去。
他當即暴走,頂嘴父親。
父親被他罵的當即中風,差點死在手術台上,雖然拉回了一條命,可半邊身子都不能動彈了。
向來對他寵溺有加言聽計從的母親哭著要和他斷絕關係。
他一根筋的覺得,父母親都不在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