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和我雙修,就必須是我的妻!
所以,我們成親吧!
這話,他其實很久很久很久就想告訴她了。
他不是一個隨便的人,在他心裏,她是他唯一的妻,除她,再無別人!
她問他,“大祭司,你真正的名字叫什麼?”
他想了想說,“我忘了!”
她便笑,掐了一把他胸口的小紅豆作為懲罰,“自己的名字怎麼可能忘了,你該不會是怕自己名字不好聽,所以不願意告訴我吧!”
他伸手握住她的手,將她拉進自己的懷中,吻了吻她軟軟的發絲,他說,“嗯,就是太難聽,所以不想告訴你!”
其實,他真的忘了。
他的名字叫什麼,連他自己都忘了,他忘了自己叫什麼,他忘了自己為什麼而生,他甚至忘了,忘了很多很多他曾禹禹獨行的日子。
但他一直記得,記得她叫明歌,記得她是他要找的女人,記得她是他的妻!
忘不了,是因為他以時間為劍在心上刻了她:明歌,吾妻!
“再難聽也比不過日月草吧!”她張口咬他胸口的肉,“快說快說。”
他笑,一手玩弄著她的發絲,一手打在她的肩膀上,漸漸就滑入了她的衣服,“日月草其實挺好聽的,小日這個名字很別致,不過你要是不喜歡,我可以喊你草!”
她氣恨抬頭咬住他的唇!他翻身,從被動變為主動,肢體絞/纏,淋漓盡致!
歡愉那一刻,他眯著眼俯首咬住她的耳珠低喃,“明歌!”
“嗯!”
他卻沒再說話,隻吻了她的唇,輾轉沉淪!
無邊無際的黑暗重新來臨,他合眼,將自己身體縮成一團,這一團漸漸就融合進了黑暗中,不留半點痕跡。
明歌,吾妻!
再次睜眼,他依舊是大祭司!
上一任祭司已亡,他是神諭指示下被尋找到的新任祭司。
侍人們詢問他喜歡什麼樣的住處,要不要將院子重新翻蓋,他揮了揮手,將這些人全部遣走。
屋前的那棵鬆樹蔥蔥鬱鬱,把整個屋前的陰影都遮了住。這棵樹每天都在精神抖擻的和周圍那些花花草草談戀愛,所謂的談戀愛,無非就是吹牛/逼罷了。
院子裏依舊是曾經的樣子,一花一木都不曾改變。
他站在院落中央,有風吹來,他聽著鬆小鬆對他各種評頭論足著,聽著鬆小鬆大哥大般的對那些花草樹木語重心長的說:草啊那傻/逼為了個大祭司放棄了無盡生命,咱們植物界怎麼就有這麼傻的草啊,你們可要看清楚了,眼前這個叫大祭司的人,千萬不要喜歡他啊,他會要你們命的!
他聽著鬆小鬆這話,彎唇,微笑。
就連鬆小鬆說話的語氣都不曾變,可是這院子卻沒了她的蹤跡。
她,現在又在哪裏?
是否已知道他的身份!
若是知道了,她會是什麼表情?
她,會怎麼想?
是否會如他一般,想起她便猶如思緒如網纏繞心神!
是否如他一般,想起她,喜怒哀樂全部湧出已不能分辨!
或是,或是她其實並不會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