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個西裝男女們齊刷刷的鼓掌又鼓掌,齊齊呐喊著,“祝李斯先生和錢明歌女士永結同心百年好合!”
好合個屁,明歌氣得鼻子都在冒煙,“窩(我)噗(不)圖(同)一(意)!”
李斯捏了捏明歌的鼻子,“乖,牙齒難受別說話,我懂你意思,我們以後的路還很長,有的是時間說話!”
明歌……
她真不相信有那麼一天,她會因為一顆牙齒把自己嫁了。
還嫁給了一個變/態。
錢父錢母一聽有人要和自家女兒求婚,還是這麼大的陣仗,這心裏多多少少還是有些傲嬌的。
當初明歌回了縣城,左鄰右舍的各種輕視嘲諷,覺得女兒大學白上了,回來賣饅頭,簡直太沒出息。
周圍人家的女孩,不上大學的和明歌同歲的都已經結婚生娃,和明歌還是單著呢,有親戚做媒人介紹了幾個明歌都看不上,親戚們因此也嘲笑明歌也不看看自己的樣子,眉高眼低的,還真以為自己是個什麼小姐身子不成。
如今自家女兒要嫁一個長得帥又有錢的年輕人,錢父錢母揚眉吐氣的同時又有點小擔心,自家女兒小門小戶的,萬一那男人到時候欺負女兒咋辦?
所以這事,還是得慎重啊。
可哪裏來得及慎重,上一刻還在求婚的李斯,傍晚的時候就讓人將明歌和他的結婚證辦好了。
明歌拿著兩人的結婚證,手都在顫抖,她瞪著李斯,一臉的‘你有錢你了不起,你他/媽的最好解釋清楚到底怎麼回事?’
“下午咱們不是去了一趟你們這的民政局嗎!”李斯嚴肅的臉上鎮定又淡定,“你不是也同意了嗎,我不想變成一個隻誇口不負責的男人,既然要結婚,咱們倆肯定不能玩那種小孩子過家家的遊戲。”
下午李斯說去這裏的一個地方辦點事,讓明歌陪著他去一趟。
介於這人認真又嚴肅,看起來是要做正事做大事的人。
明歌去了。
車直接進了一個大院子,然後又從門後麵進的大樓,所以她並不知道那大樓到底是什麼地方,兩個人進了一個房間,明歌瞧著李斯把他手中的文件袋遞給了進來的一個戴眼鏡的中年男人,沒等多久,事就辦完了。
全程沒有說半句話的明歌,根本不覺得這事跟自己有什麼關係。
然而誰想到這男人是去的民政局啊!
所以這個男人,他一開始就是算計好了的。
明歌這內傷的,就差沒再噴這男人一臉血。
女婿還沒拜見自己這個嶽父,他還沒為閨女考察一下呢,就變成了準女婿。
錢父錢母也被這個消息給驚到了,他們瞅瞅自家女兒,又瞅瞅坐在女兒身邊一臉嚴肅氣場強大的男人,肚子裏倒是很多的話呢,可是半句也說不出。
老兩口你戳戳我,我戳戳你,幹脆以出門買菜為由,給明歌和李斯留了點空間。
當然,老兩口其實也是想找個地方商量一下這事,首先,得給自家小兒子打電話,兒子畢竟比兩人的腦子要清楚點麼不是。
明歌說話漏風,所以就算千言萬語,她連半個字都不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