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就問,“你媽媽今晚又不回來了嗎?”
於子初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明歌招呼著讓他進屋子,到了屋子才又問,“怎麼回事?”
“我去那地方找我媽了,她要住在那裏不回來。”於子初說著說著,淚水便撲簌簌的滑落著,“我媽讓我也住在那,她說她不回來了,以後都不回來了。”
明歌驚訝,“那是哪裏?賭博的地方?”
於子初點頭,眼裏的淚珠晃動著,他繼續說,“她老賭博欠錢,那個男人是和她一起的,她要住那個男人家好天天能打麻將,我不想去嗚嗚嗚,我就想回家,我不要什麼爸爸,我就想回家。”
宿主和於子初這個小鮮肉談戀愛的時候,兩個人有那麼一段時間其實很幸福,然後也從於子初的話語中知道他沒有什麼爸爸,他媽媽在他十多歲的時候自殺了,但具體的,比方他媽賭博啊之類的宿主還真不知道。
明歌係了圍裙在廚房裏炒菜,於子初就給明歌打著下手,他剝蒜啊蔥啊都很利索,削土豆也是速度飛快,兩個人一邊忙碌,一邊說著話,明歌也就從於子初口中知道了這孩子如今十歲,隔壁那房子並不是他們自己的房子,和明歌一樣也是租的。
於子初上學的地方離這裏挺遠的,每次上學要倒三次公交車,中午的時候還得回來,而且從他七歲上一年級的時候就開始獨自坐公交車了,他媽媽從來不管他,不僅不管他,早飯午飯晚飯都是他來做。
明歌忍不住的問他,“你是親生的嗎?”
這一問出口,才覺得自己這看似調侃的話有些過分了,畢竟不管再怎麼樣,眼前的人也隻有十歲而已。
於子初在明歌的問話中垂頭不作聲,明歌補救般的說,“我隻是開玩笑說一下呢,子初你別當真。”
“我不是我媽親生的。”垂著頭的於子初緩緩說,“我媽說我是她在火車站的候車室椅子上撿來的,我是個沒人要的小孩在,除了我媽沒人要我。”
“怎麼會?”明歌訝然,“你媽肯定是和你開玩笑騙你的。”
“我媽說的沒錯,我就是她撿來的,她還給我看了撿我的時候我身上穿的衣服,還有衣服裏的紙條。”
明歌:……
瞬間什麼安慰的話都說不出了有木有,就覺得這孩子也太可憐了。
明歌問他,“那你,那你現在打算怎麼辦?”
“我不知道!”於子初慢吞吞的摘著香菜,“我媽媽也不要我了,她以前總說不要我,可是我會哭著求她,會幫她洗衣服做飯,讓她覺得我還有點用,這一次我哭著求她也不管用了,那個男人也有兩個孩子,她有了孩子,就不要我了。”
明歌將油倒在鍋裏,等油紅了,蔥薑蒜往進一扔,滋啦滋啦的聲音瞬間充斥在了廚房裏,明歌就像是沒有聽到於子初的話一般沒有再說話。
等菜盛出在餐桌上,兩個人坐好後,明歌將菜夾進於子初的碗中說,“你媽媽要是暫時不來接你,那你先在我這裏住著吧,我這裏你什麼都可以用,但是有一點,我的臥室你不能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