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佑以為明歌要說的是和夏治的事,“你和夏治之間不是沒什麼嗎,我不是因為這個事才選的你。”
明歌忙搖頭,“不是這件事,是我自己的私事,我怕到時候會影響到張哥您的名聲。”
明歌將宋瑾和自己借錢時候的約定說了一遍,又說了現在一年期限到了宋瑾不還錢,她想著用法律的手段解決,但是如今的宋瑾因為一首家戶喻曉的歌已經紅的不能再紅了,明歌要告他勢必會引起媒體們的注意,到時候明歌的底肯定也會被挖出來,而明歌當了張天佑電視劇裏的女一號,肯定也會成為媒體們熱議的對象。
輿論一旦引導不好,或者說明歌一旦因為某些原因敗訴,不僅明歌自己會受創,連帶著張天佑這部戲也會受到影響。
張天佑讓明歌第二天將和宋瑾當時簽訂的合同拿給他。
兩個人該說的說完後包廂裏就是短暫的沉默,不過馬上張天佑就說,“吃飽了嗎,吃飽了的話我送你回去。”
“不用不用,我打車就行,這裏離我住的地方很近。”
“走吧,我今天沒喝酒,自己開車來的,順路就把你送回去。”
出包廂的時候,明歌忐忑著問自己要不要先走一步,張天佑搖了搖頭,“沒事!”
他戴了墨鏡,又把帽子也戴了上,穿上休閑外套後,倒是不容易被人發覺他就是張天佑。
兩個人直接從酒店內部的樓梯下了地下二層的停車庫,等上了車,張天佑問明歌在哪裏住著。
明歌說了地址,張天佑將地址輸入地圖裏,看了看路線,他笑,“還真挺近。”
明歌訕訕直笑,她家離這地方實在有夠遠,張天佑這是調侃她的話。
一路漫長,總不能都不說話,而且現在還真是和這個男人拉進距離的機會,畢竟以後可能還會一起合作,關係相處融洽總是好的,所以明歌好奇的問張天佑,“張哥,女一號最後的選拔是您親自來定吧,您,您怎麼會選上我呢。”
參加這一次選拔的還有好幾個在圈子裏比較出名的女星,明歌和她們的名氣以及市場的號召力簡直不能比。
張天佑看著前麵的路,“覺得你比較能吃苦,而且拍戲的時候用不著替身,這點我喜歡,我最怕動不動就用替身的女性。”
雖然現在的圈子替身泛濫,但這種情況僅限於大牌極的藝人,二線的藝人們還沒有這種優待呢,所以張天佑的這個解釋明歌其實不太信,她疑惑著說,“就因為這個原因嗎?”
“也不是。”張天佑說,“以前我在夏治的片場看過你拍戲,覺得你演技挺好,那時候就想著以後要是再籌備拍片子,一定得選個你這樣的女主。”
明歌說,“謝謝張哥您能給我這麼一個機會,要是我真能幸運的成為您戲裏的女一號,我一定會努力不讓您失望的。”
“嗯!”
張天佑頓了頓,扭頭瞟了眼明歌,恰好明歌正望著他,兩個的目光短暫對視之後,張天佑快速的又望向前方,“你當時怎麼會借給他那麼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