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為,深圳比東莞的打工者處境要好得多,現在才知道,兩個城市對待打工者的態度簡直如出一轍!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從一個工廠到另一個工廠,我的處境沒有任何變化,我不知道,這樣的生活,還要持續多久?
每天早上6:50準時起床;7:00開始洗漱;7:10跟宿舍姐妹陸續走向飯堂吃早餐,或饅頭白粥,或米粉鹹菜,要是起得晚了,早餐就沒得吃了,隻能一個上午餓著肚子;7:30集合、點名、跑20分鍾步;7:50打卡進入車間,由班長開幾分鍾早會;8:00正式坐到衝壓機前,腰板挺直,開始一天的工作。中飯和晚飯為直落上班,也就是中午吃過飯後馬上要回車間,晚上最早22:00下班,最遲24:00或更晚。
我以前一直天真地認為,深圳的《勞動法》貫徹得東莞徹底,現在才知道,這裏的所謂徹底實際上和東莞一樣,等同於一張廢紙!想想便也釋然,基本工資低,隻有加班才能多掙點錢。《勞動法》卻又規定不讓加班,這本身就很矛盾,對於一個矛盾的政策,怎麼能執行下去呢?
除了加班時間長之外,更讓我無法忍受的是,因為櫻之廠是計時工資。廠方保證最大限度榨取工人在勞動時間內所創造的效益,明確規定,整個衝壓三科近千人僅有五個離崗證。在工作時間內,即便是義務加班時間,如有工人去洗手間或飲水台都必須持離崗證,每天離崗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鍾,否則就被視為曠工被罰款10元到50元不等。為了不被罰款,我和很多人一樣,寧願口幹舌燥也不敢多喝水。這樣苛刻的製度,想想都會讓人窒息!
如果我不試圖改變現狀,便要和許許多多姐妹一樣,被動而無奈地承受這種生活,日複一日,年複一年,直至象李秀麗一樣黯然離開。
改變現狀?我一個孤身在外的弱女子,連生存都成問題,用什麼來改變呢?學曆?金錢?靠山?可這三樣我都不具備。每天上班的時候,我就在腦子裏千轉百回地想著這些問題,卻從沒想出個所以然來。
更要命的是,不但現狀無法改變,因為身上連一分錢都沒有,我連正常生活都無法維持了。公司規定,所有新員工進廠,廠裏要押兩個月工資,所以我要到11月初才能領到九月份的工資。
因為這邊東西普遍比家裏貴,當初從家裏來時,我帶了一包洗衣粉、一盒牙膏、一塊肥皂、一瓶洗發水。為了節省,每次洗衣服我都隻放一小撮洗衣粉在水中;我把原先的每天刷兩遍牙改成刷一遍,每次也隻擠一點點,以牙刷能刷出泡沫為準;衝涼前用手摸一下肥皂,肥皂倒也能塗遍全身;洗發水也是用完了灌一瓶水,用完再灌水,後來索性用洗衣粉洗。但盡管如此,我的洗衣粉、牙膏、洗發水還是陸續用完了。
我知道我的同事們都來自五湖四海,萍水相適,交淺言輕,相互之間最忌諱借錢。為了免卻被拒絕的危險,我不會去張那個口。萬般無奈之下,我隻能將就了,想堅持到發工資。於是,我洗衣服隻用水,或撿起別人掉在洗衣台上的少許洗衣粉;刷牙隻用牙刷,沒有牙膏就多刷幾遍,因為用力過猛,經常是滿嘴鮮血;衝涼時我先由上而下澆一通水,估計水己經把身上的泥和汗浸透了,再用手一點點搓;洗頭是最痛苦的,我頭發又偏油性,洗了還不如不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