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的員工叫衛華,雖然隻有22歲,卻己經在廠裏工作三年。起因是與別人傳遞螺絲刀時有些隨意,並沒有把螺絲刀交到對方手裏,而是扔到附近的桌麵上,雖然有碰到打印機的危險,但並沒有碰到。我在做普工時知道,這種工作上的隨意和不愛惜工具的情況隨處可見,但隻要不造成嚴重後果中方管理人員都會視而不見,但在日本人麵前則不敢。不巧的是,這一幕恰好被日籍高級技術人員中村裕之看到了,上前就是一腳,把衛華踢得四腿朝天。同時口中還不停地咆哮著“八格“之類的髒話。
衛華平時非常老實,當即就被嚇傻了,好半天也沒站起來。中村更怒了,隨手抄起一把三角尺劈頭蓋臉地朝衛華打去。衛華當即被打得慘不忍睹,頭部左側腫起一個大大的包,一說話或吃飯整個右臉都疼。
但他一直沒告訴別人,直到跟他同一部門的同事看到他頭發裏滲出的血跡,才了解事情的真相,趕緊把他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他的頭發還不斷地往下滲血。員工們有不少曾被日籍職員打過,紛紛表示再不能忍氣吞聲了,當即給其他部門派發傳單聯絡罷工,抗議日籍職員打人。中村裕之不僅看到了傳單,甚至還大笑著給別的日籍同事看。並狂妄地叫囂著:“最多賠你點醫藥費,要我道歉是不可能的!我是日本人,你們政府不會把我怎麼樣的!”
但這更惹怒了裝配二科員工,他們決定集體罷工。當天晚上,本應第二天淩晨一點下班的員工,非常自覺在17:20集體下班。當時並沒有引起日本人警覺,但晚上日本人就開始慌了,因為現在正是趕貨期,耽誤出貨影響很大。於是他們開始找一些中方員工談話,因為許多生產線員工的生活條件都不好,這份工作對他們而言很重要。所以象以往的曆次小規模罷工一樣,員工們再次被日本人分化瓦解,這次罷工也很快不了了之。
因為衛華頭部被縫了七八針,聞訊趕來的家人有一個是在司法部門工作,當即報了警。但警方答複衛華家人說:“因為外籍人士涉案,我們不便拘捕。”
即便不拘捕,很多人還是對警方介入調查稍稍有一點希望的,但當看到警方那幾天頻繁出入田中的辦公室,並和他言談甚歡時,我便預知了結局。
果然,很快傳來消息,警方告訴衛華家人:“衛華不是被毆打受傷的,而是自己被窗戶玻璃劃傷的。”
到底是人民警察,我不得不佩服他們,這樣的彌天大謊也敢撒!衛華被毆打在櫻之己經是人盡皆知、無法掩蓋的事實!可他們竟然無視這種事實睜著白眼說瞎話!
我翻開櫻之廠《員工手冊》上的“獎懲條例”,條例是明確規定:打人要以解雇處理。這條例是日本人自己訂的,可為什麼他們自己不遵守呢!
在衛華住院期間,金自立曾代表櫻之到醫院去看過他,據金自立回來說,衛華躺在病床上,不停哀求他:“請原諒我的家人一時衝動報了警,求求你們不要解雇我,我傷好了馬上回廠裏上班啊。”
即便被打成那樣,他最怕的被辭退,而不是維權。
但無論他怎樣哀求,廠方在賠了他一點醫藥費以後,還是匆匆把他解雇了。這件事讓很多中國員工對警察更加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