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的規則(1 / 1)

《論法的精神》reference_book_ids\":[6942129734188796959]}]},\"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聰明的規則

聰明的規則有兩個關於規則的故事。

其一,不斷更換的“警示牌”

某小區綠地,工作人員為了保護草坪,立了一塊警示牌,上書:“禁止踐踏草坪!”語言簡潔明了,無人不懂,無人不曉,可惜,無效。於是改用婉轉語,寫道:“小草依依,踐踏何忍”,雖看似觸動人心,但沒過多久,依然失效。最後,工作人員不得已而采用“欺騙之術”,警告:“草坪下有電線!”什麼,有電線!可不敢再踩了——可惜,後因一頑童誤入草坪安然無恙而再次失效。

君子曰:製度規則,難矣!

其二,如何分粥

某甲乙丙丁戊,個個貪心吝嗇。生怕別人多占一分自己損失一毫。五人要平分一鍋粥,該怎麼分才最公平呢?如此五種方案,任君選一,方案一:從五人中選一名大家認為最公道的人主持分粥;方案二:從別處找個人來分粥;方案三:每人輪一次,最後商議而定;方案四:選一個人分粥,另一人監督;方案五:選一人分粥,但分粥的人要最後拿粥。君子曰:方案五,甚妙!

如此關於規則的故事在生活中可謂數不勝數。社會需要秩序和協作,而秩序需要規則維護,協作亦需規則的保障,勸說教育人們遵守規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製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規則,讓人們“不得不”自覺遵守,這樣既可以維護秩序,又可以提高效率——譬如分粥方案五,難道不是讓人拍案叫絕的經典規則嗎?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闡述了權力之間相互製約平衡的道理。推廣到規則製度,是否可以理解為規則製定者與被製約者之間的平衡製約呢?

任何一種精彩的規則,無不體現“公平地製約”。違反規則者能夠受到相應的製裁——此為公平;掌握權力者無法公為私用——此亦為公平,隻有這樣的規則才真正擔負起賦予它的使命。

君子曰:規則社會,多一些聰明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