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顧客永遠是“上帝”(2 / 2)

另外,對顧客“退換”商品時的服務態度也影響著顧客對你的信任度。“退換”隻不過會給售貨員帶來點小麻煩,卻得到了顧客的信賴,這是很大的收獲,必定會有助於商品的銷售。

有一位男職員,年底到商店為單位買獎品,順便給小孩買了衣服,回家後才發現妻子也給小孩買了衣服,比他買的好看多了,第二天他到商店退貨,可是商店說什麼也不退,惹得這位男顧客很生氣,他對周圍的人說:“我再也不去那家服務不好的商店買東西了。”

有位古人,在商人“八訓”中曾經寫道:“當顧客買的東西不順心意來退貨時,應比賣貨時更客氣地對待。”這話頗有道理,因為常有的售貨員對買東西的顧客態度很好,一見退貨就不高興;再說顧客買了不稱心的東西心裏也不痛快,如果顧客退貨時,售貨員比賣貨時服務態度還好,顧客會感謝你,也定會提高公司的聲望,贏得顧客。

在商店裏常看到櫃台上邊掛著這樣的牌子:“削價商品概不退換”,這種告示完全是多餘的。如果這些商品因此都賣不出去又會怎樣呢?那不止是退回一部分的問題,而是全部成為滯銷品,變成沉重的負擔。應該鼓勵退貨,為了使買主買著放心,賣主賣著自信,商店應該做到保退保換。

什麼樣的能退,什麼樣的不能退,商店應有明確的規定。在賣出的商品中,用過的,開口開蓋的,弄髒的,就不能退換。售貨員在謝絕退換時,要和顏悅色,客客氣氣,講明理由。

售貨員在決定該不該退換時,首先應搞清楚顧客為什麼要退換。顧客要求退換一般有以下4種情況:

1.商品是殘次品或被弄髒用過的。這種情況責任顯然在店方,應給顧客賠禮道歉和退換,同時內部還應查明原因,以便改進工作。

2.買走後覺得不稱心,像尺寸不合適或顏色不隨心意。這種情況責任在顧客,怨他挑選商品時不細心,即使這樣,也不要責怪顧客,應痛痛快快地給退換。

3.售貨員介紹商品言過其實,強行推銷。這種情況責任在店方,商店應好好檢查一下指導思想和平時的經營方針,對職工進行優質服務教育。

4.顧客一時心血來潮不想要了,沒有充足的退換理由。這種情況,按理應不予退換。但若沒有用過,不礙出售,還是痛痛快快退換為好。

良好的服務態度不僅能夠消除顧客的抱怨、增強顧客的滿足感,而且有助於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鞏固與客戶的關係,讓顧客更加的相信你,從而贏得更多回頭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