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鬧鍾(一)(1 / 2)

2019年5月6日淩晨五點,警局接到報案J市林業小區15棟3單元403號房間內發現一名男屍。

報案人是樓下住戶王阿姨,王阿姨早上出門買菜,出門時看見樓道裏順著樓梯在流水,走上去發現是樓上住戶403水正從房門中不斷溢出,於是王阿姨急忙上前敲門想問問是怎麼回事。

可是敲了好久都沒人應答,於是找來了物業,物業隨即給403住戶打電話但是並沒有人接聽,於是物業用備用鑰匙打開門鎖後,和王阿姨走進屋內。

據物業和王阿姨描述當他們進屋後看到,屋子內已經滿地是水,此時他們聽到衛生間內的水流聲。

走到衛生間打開門後看到403的住戶被綁住手腳已經溺死在了浴缸裏。

十分鍾後李啟明到達了凶案現場,小程和小陳分別為物業和王阿姨錄了口供,然後又對附近的住戶進行了走訪。

蔡法醫正在對屍體進行簡單的檢測,邢一一和小冉帶領著其他人員對屋子內進行拍照和搜查,看看是否可以找到一些有用的線索。

李啟明環顧一下四周,屋子看上去還算整潔,門口的鞋架上隻有幾雙男鞋,看樣子受害者應該是一個人獨居。

客廳裏隻有一個方桌,木頭桌麵,用鐵釘固定的鐵的桌腿,上麵還有一桶吃的剩下一半的泡麵,應該是死者死前的最後一頓飯。

客廳連著一個陽台,上麵的晾衣杆隻有一條毛巾,看樣子剛洗過不久,走進臥室,一張床,一個床頭櫃,一台舊電視,一個煙灰缸,還有一些死者的個人用品。

李啟明感覺這個地方隻是他睡覺的處所。忙碌了一天回家對付一口飯菜,倒頭就睡。

最後又來到了衛生間,一個馬桶緊挨著浴缸,衛生間的東南角堆了一些快遞盒子,標簽上寫的都是一些用品,還有一些還沒來得及拆開。

蔡法醫脫下手套站起身走到李啟明麵前說:“死者死因是溺水,手腳被束縛住了,手腕和腳腕有一些劇烈的摩擦傷,應該是掙紮所留下的。

根據屍體僵硬程度和肝溫推測死者死亡時間為昨夜的8點到10點之間。具體的還要等我帶回去檢查完,才能給你詳細的報告”

“好,來幾個同事把屍體帶回局裏,小陳,小程,你們倆把樓上樓下都走一走,看看能不能有什麼發現。封鎖好現場,收隊吧”李啟明說。

不一會在辦公室裏開始了對案件的彙報分析。

“被害人名叫張揚,26歲,外市人口,職業是攝影師,在一家婚紗攝影店工作,目前單身。父母在農村老家,張揚來本市已經五年,這五年內沒有犯罪記錄。”張小冉說道。

邢一一說:“根據現場拍的照片來看,並沒有明顯的打鬥痕跡,門鎖也沒有撬過的痕跡,推測是張揚主動開的門。在房間裏,除了張揚和物業,還有王阿姨的指紋以外並沒有找到其他指紋,凶手應該是在殺完人之後清理了現場,也有可能是戴了手套。還有就是在屋內並沒有發現張揚的手機,我們在物業找到他的電話號碼後撥打已經關機了。”

“小程,你們走訪有什麼發現嗎?”李啟明問。

“根據我們的走訪發現,張揚並不經常和鄰裏走動,根據對麵的住戶講述,張揚回家的時間很不規律,偶爾還有幾天不回家。所以家裏有沒有人,鄰居也不知道。”小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