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意打定,第二天兩個人約會的時候林妙的態度好多了,不再一副“瓦還米消氣,瓦還不想理乃”的臭屁樣子。
夏以南見女友終於不再跟他鬧別扭,心裏自然喜不自勝,晚上請了飯,請了壓馬路,又在街邊買了一堆女友愛吃的小零食。然後,美滋滋地載她去錦繡園。
“送我回家去啦。”某妙小小地掙紮了一下。
“是送你回家啊。”某南裝糊塗。
“方向明明不對。”某妙隻承認自己是路癡,可不承認自己是文盲,這一路上經過那麼多公汽站牌,瞎子也知道車駛向哪裏了。
“我說的是錦繡園的家。”說到這裏,某南偷偷擦了擦口水,露出了一副典型的“大尾巴狼見了小紅帽”式的笑。
“我不去。”某妙決定要釣釣胃口,瓦是那麼好哄的麼?上回借酒亂來的事還沒跟乃算帳呢,又想來,哼!
“隻是上去坐坐,現在還早,我們上去喝杯咖啡,聊聊天,然後我再送你回去。”
大灰狼吃小紅帽必殺技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條:裝成慈眉善目的狼外婆。
“少來!你這招就算10年前用在我身上也沒用的。”林妙嚴正聲明。你可以侮辱我的眼光,但不能侮辱我的智商。
夏以南咧嘴一笑:“好吧,就算我想那啥,也是正常的,我們是親密愛人。”
林妙麵無表情地說:“你媽還在家裏等著你回去呢,回去晚了她會不高興的。”
昨晚聽從媽媽的建議,決定再跟夏以南交往半年後,她躺在床上想了很久。既然他們的死結是準婆媳問題,那她就要想辦法解開這個結,不能老是被動挨打。
夏以南一如既往地替他媽媽說好話:“我媽不會的,我回去晚了,她想也知道是跟你在一起了。她現在巴不得我們好好相處,早點結婚,昨天她專程去找你,不就是為這事?”
提起這個,林妙就來氣:“那是因為什麼原因,還需要我說嗎?我真是服了你,這種謊也敢扯。”
雖然口裏抱怨著,林妙還是跟他上了樓。兩個人交往這麼久,早就有了那層關係,突然矜持起來裝神聖不可侵犯的聖女不是很奇怪?而且也沒什麼意義。夏以南可不是柏拉圖的信徒,如果她非要堅持半年不給他碰的話,大概用不了半年他們就分手了。
想到這裏林妙覺得有點悲哀,現代的男女關係真是太實際、太脆弱了,再難找到那種純純之戀。
當然,最主要還是因為,他們早已不是純純的年紀。
一轉眼,她的青春就快過去了。雖然“十大傑出青年”之類的評選,經常是3-40歲的中年人充斥其間,但在現實中,超過30歲的未婚女人,絕對是滯銷品。她的碩士同學中就有這麼一位,實際年齡34歲,長相頂多26歲,又清秀又文靜的好女孩,可是相親無數次,相親對象越來越不像樣,最後,連48歲的三婚大叔都隆重登場。而最讓林妙覺得震撼的,還是她最後竟然嫁給了這位大叔。
在她結婚之前,林妙曾問過她為什麼要找個大自己這麼多的人,她說:“我自己都34了,本來也隻能往40以上的隊伍裏找啊。”
當時林妙還不解:“你34,就算不找比你小的,也可以是34-40區間的吧。”
她苦笑:“30-40區間的男人,但凡有點條件的,都想找30以下的女人。如果肯屈就30以上的,那除非是兩種情況,要麼,他自己條件很差,要麼,對方條件很好。你看看我,30大幾了,除了一張空頭文憑,一無所有,連學費都快交不起了。不是48歲的男人,哪個肯給我交學費,買房子?”
林妙聽到“買房子”,就沒再吭聲了,因為她明白這個女孩的無奈。34歲的老姑娘,住在娘家跟父母哥嫂擠在一起,受盡了嫂子的白眼,連父母都成天唉聲歎氣。她隻好盡量待在學校,不在家裏露麵,免得破壞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