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苦笑:“還別的男人?有這一個就夠嗆了,我被他折磨了好幾年,都不知道是怎麼熬過來的。”
果然是苦大仇深啊,林妙忍不住好奇地問:“你們在一起幾年了?”
歐陽一臉感慨:“七年了!從我20歲進這家公司開始。那時候的新銳還隻是一個十幾人的小公司,連辦公室和辦公椅都是租來的。”
林妙心裏一驚,七這個數字有點邪乎,男女之間所謂的“七年之癢”,總給人以渡劫的玄妙感。如果一對情侶或夫妻能熬過七年而依然相愛,那多半能恩愛到老。想不到歐陽和洪江這對怨侶已經過了七年。以洪江那樣的花心狂妄之人,能在七年之後還處心積慮帶歐陽出國以製造獨處的機會,事情本身就很說明問題了。
不過呢,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林妙又覺得洪江的情分實在有限:“你是公司的元老,又和老總關係密切,怎麼他沒提拔你當副總,隻是給了個部門經理呢?”
歐陽告訴她:“我當過副總的,有一次跟他大吵一架後,我主動提出下來做部門經理,好離他遠一點。當副總的時候,和他在一層樓辦公,經常被他騷擾。”
如果隻是這個理由話,“做部門經理還不是一樣啊。我第一次進你辦公室的時候就覺得奇怪,怎麼你的辦公室是孤零零地一間,跟廣告部的大辦公室離得那麼遠。後來才想到是洪江故意安排的,為的就是好騷擾你。我看,除非你離開新銳,否則永遠別想躲開他。”
歐陽輕歎道:“這點我也知道。不過隔了幾層樓,多少強一點,最起碼沒那麼方便吧。以前我的辦公室就在他隔壁,他一天進進出出好多趟。”
“進進出出好多趟?真羨慕你們如此恩愛!”林妙捂住嘴狂笑,腦子裏自動開始YY那勁爆的場景。
歐陽簡直無語了,眼睛瞪了老半天,才伸出手替快笑岔了氣的某人拍著背,嘴裏無奈地說:“女孩子要純潔一點,別學那花癡腐女樣。”
林妙好不容易才止住笑,過後又問:“我很好奇,他這次怎麼不帶新寵去,要帶你這個已經秋扇見捐的舊人呢?”
歐陽也懶得計較她的用詞了,老老實實地回道:“聽說他們分了。他每次都這樣,有了新人就不理我,等跟新人膩歪了,又回頭把我撿起來,七年之間,同樣的戲碼他起碼玩了十幾回。”
林妙仔細研究他的表情:“同學,你這是在吃醋嗎?”
歐陽嗤道:“為他?那大頭怪物?我隻是氣憤而已,他把我當什麼了。”
“當大老婆吧,男人不就是這麼對原配夫人的嗎?家裏紅旗不倒,外麵彩旗飄飄。搭上了新歡,好好玩一陣子,膩了,再回家陪老婆,同時養精蓄銳,等待下次豔遇。”
“我都這樣了,你還淨取笑,往人家傷口上撒鹽。”歐陽不依地嚷。
看他的眉頭都快皺成小山了,林妙也收斂起玩笑的表情,和他一起商量對策。
可是這件事,光他們倆商量有什麼用?決定要不要去的是洪江,歐陽隻有被動承受的份,因為洪江祭出的是“公事”牌,歐陽連拒絕都不好開口。大老板要帶手下去國外公幹,再正當不過了,除非歐陽病得臥床不起,否則沒法回絕。
那麼,裝病?林妙在心裏不屑地笑,這個絕招,也隻有夏瓊那樣的女人才使得出來。
跟夏家母子兩個月不相往來,也不知道親愛的婆母大人和親愛的未婚夫平安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