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七宗罪:屠人少年(2)(1 / 2)

阿明再次逃跑,醫院門口少年挖嬰案警方知道凶手是阿明,但是卻抓不到他,阿明殺了第一個嬰兒後,用一封信傳話方式,送入了警局,警察看了這封信後,便條叫做七宗罪之一,下一個是十歲的小孩,讓警方做好準備。

很明顯阿明是在和警方做鬥爭,這中國十歲的小孩上億人,上哪去保護啊,因為是發生在甘肅,所以警方的警力,都在甘肅的學校,但是阿明作案的手法太恐怖了,七天後,混入了一所小學,在學生做早操的時候,阿明抓著一個小孩,在升旗台上,用小刀捅殺這學生。

一片混亂之中,阿明起興的拿起升旗台的麥喊著說要給同學上一堂課,於是當著全校幾百人的麵,用一把削筆的小刀,在這個學生的身上,刻上了幾段字,又是像之前的那樣,把五官給毀掉,生吃心髒,在眾人的眼中,逃跑了。

警方調查後,得知這死去的學生,十歲,意外的發現,是七月七日出生的,這是第二個死去的案子了,阿明在這個學生的身上刻上的字是:第二個。

案件這次進入了恐慌之中,警方已經請示了上頭讓人來幫忙,但是第三個七天的到來,又是一宗案件,還是學生,是初中生,當警方到達的時候,在七樓的的教室,七個男生被重器爆頭而死,而凶手正是阿明,因為在教室裏麵,用血和腦漿摻合起來。

染上了三個字:第三個。

警方無力破案了,因為他們在之前調查出,阿明殺人的動機,就是因為他在沒成凶手之前,受了太大的委屈,他感覺這個世界不公平,為什麼他的身世這麼慘,一而再,再而三的讓他受苦,苦到餓起來,吃糞便。

於是殺人的動機讓阿明走入歧途。

警方再次深入調查,發現阿明作案每次都在七天後,從第一次的嬰兒案件開始,每隔七天都會死人,而且都是從年紀小的到大的,於是警方這次猜測出第四個死者,是在第四個七天出現。

果不其然,第四個七天。

一個十九歲的高中女生,在宿舍裏死亡,女生的兩個****被切開,四肢已經被截斷,卻不知道丟在哪裏。而且女生的衣服被扒光,但是卻沒有侵害的現象,在女生的後背刻上了三個字:“第四個。”

警方對這起案子並不感到恐懼了,也不感到驚奇,用腳指頭都可以才想出,是阿明幹的,一次比一次變.態的作案手法,這次連肢體都不健全,四肢被遺棄,不知在何處。

不過很快這女生的四肢有消息了,讓警方更加恐懼的是,女生的四肢被阿明剁爛後,然後做成了包子,在學校外麵販賣早餐,全校四百人,至少有兩百人是吃到人肉包子。

至於警方為什麼知道這件事的,因為學校反映,學生在外麵買的早餐,吃完後都出現腹瀉的狀況,然後有學生反映,包子裏麵有蛆蟲,警方調查後,發現裏麵都是人肉,並不是什麼豬肉包。

後來經DNA驗證,正是死去那女生的四肢肉。

第四個死者!警方頭都大了,這時,警局收到了一個包裹,上麵寫的是阿明的名字,所有人都不敢打開,經過各種檢驗過後,確定裏麵是張紙,才敢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