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可是我更新還沒碼完。”
“斷更一天有什麼大不了的?”
“可是斷更的話,會被讀者罵的……”
“別忘了你當著羅迪的麵發了毒誓,要把我追到手,不然這輩子再也不碰別的女人和右手啊。”
“羅迪這個混蛋!他連這個都告訴你?!可是我也對讀者發了毒誓,這個月要是再斷更,就斷小JJ……”
“那你選哪個?”
“斷……就斷吧!”
……
一個月後。
“喬喬……”
“幹嘛?”
“你到底信沒信過我對你說的一切?”
“怎麼又問這個問題了?很重要嗎?”
“現在來看,好像……也的確沒那麼重要了。”
“好了,趕緊睡吧。晚安。”
“晚安。”
(全書完)
嗯。
下麵是一些話,你們可以選擇看,也可以選擇不看。
不虛偽,開誠布公的說一些真實的話吧。
關於這幾年我的寫作狀態。
其實,我一直給自己找了許多許多的理由。
比如第一次婚姻的失敗啊。
比如寫天驕時候的審查打斷了我的節奏啊。
比如我忙著做影視化項目啊。
等等等等。
其實這兩三年來,我隻做一件事情。
我想弄明白我自己到底怎麼了。
其實答案很簡單。
我,好像,嗯,不能說是好像。
我失去了表達欲。
失去了,身為一個內容創作者,身為一個作家的,表達欲。
通俗的來說,我失去了創作熱情。
我是一個必須要讓自己沉浸入自己的故事,才能寫好故事的那種類型的作者。
知乎上曾經有一個我的讀者,對我的評價,有一句話,其實說到了我的核心問題。
我不論是寫故事,還是寫人物。
首先我要先能感動我自己,然後我才能寫出感動別人的東西。
如果用演員來做一個類比的話。
我大概算是:體驗派。
當年寫《邪氣凜然》的時候,寫到小五哥說出那一番話:這一刀刀砍去了我的心軟,砍去了我的良心……
我真的讓自己熱淚盈眶。
當年寫《惡魔法則》的時候,寫到【夏日當空,心如深淵】,我真的讓自己自閉的一口氣抽了好幾多煙。
當年寫《獵國》的時候,寫到地精日記那一段,我真的大半夜坐在書房裏,讓自己覺得前所未有的敬畏……對命運,對信仰的敬畏。
當年寫《天王》……嗯,算了,天王就不說了,那是一個我不想再提及的話題。
可是,那種熱情,我後來失去了。
真的失去了。
我的寫作技巧還在。
甚至不誇張的說,我的寫作技巧比從前更好了。
我幾乎是行屍走肉一樣的斷斷續續的繼續寫著故事。
但是我可以通過技巧,來支撐這些工作。
文字的技巧,現在在我手裏,可以說是信手拈來,隨心所欲。
但我隻是機械的,用技巧在支撐:嗯,這一段,我這麼寫,讓讀者可以笑。嗯,這一段這麼寫,是一個轉折,會讓讀者驚訝。
我依然可以挑動讀者閱讀時候的情緒,讓故事看上去或者流暢,或者曲折。
但是我自己毫無感動。
我坐在電腦前,抽著煙,打著字。
寫著,讓我自己其實並沒有真正深入沉浸進去的故事。
這幾年,我越來越感覺到自己,真的變成了一個寫作機器。
一個機械的,機器人。
我是一個木得感情的碼字工——嗯,此處應有吐槽。
我是一個特別,特別,特別,特別,特別(此處省略一百個特別),特別任性的人。
所以,當我失去熱情,失去表達欲後,純粹靠自己技巧,機械的利用自己的技巧,在支撐自己的寫作的時候……
我就越來越排斥,越來越抗拒這件事情了。
坦率說吧,從獵國之後,我的每一本小說,我自己都不滿意。
因為我很清楚,這些故事,是僅僅憑借技巧,支撐出來的。
寫故事寫了十六年,我很清楚網文該怎麼做,怎麼讓讀者舒服,怎麼讓讀者被釣住,怎麼讓讀者笑,怎麼讓讀者緊張。
但是我自己是麻木的!!
我之前碼字的時候,坐在電腦前,總是讓自己拖延。
拖延到無法再拖,打開WORD文檔碼字的時候……很多時候,我自己內心都是很反感,很排斥,甚至很難受的。
於是,我就開始任性的斷更。
我去做別的事情。
是的,非常任性。
非常對不起你們。
非常對不起!
但我就是這麼任性的一個人。
我沒辦法讓自己沒有創作熱情的情況下,還繼續強行讓自己碼字寫故事。
我也嚐試做了,但是做的非常不好,所以總是斷斷續續。
有一段時間,我甚至覺得自己快自閉了,快抑鬱了。
和你們說一下實情吧:我的稿費是買斷的,電子版買斷。
而且價格……相當不便宜。
我當初簽了五年,一千萬字。
也就是說,如果我咬著牙,忍著內心的抗拒和排斥,強行碼字的話。
不用多,我隻要保證我的更新量,有我巔峰期的一半。甚至哪怕再少一點點。
我一年的買斷稿費,都是可以有七位數的。
但我這兩三時間,就是不想寫。
怎麼都不想寫。
怎麼都難受。
我的朋友,我的同行,我的編輯,都無數次的勸過我,甚至罵過我。
大哥!你倒是寫啊!賺錢啊!
稿費它不香嘛??
可是,我真的做不到。
我是那種,必須有寫作熱情,有表達欲,才能讓自己有動力創作的人。
表達欲這個東西,其實很複雜。
不僅僅是寫一個故事,人物,情節,爽點,這些簡單的東西。
它包含一個作者,在這個故事裏,表達出來自己的對人生的看法,對世界的看法,對人生的態度,和領悟。
所以,大圈小五哥,鬱金香公爵杜維,土鱉夏亞雷鳴,我可以寫的很動人。
甚至於陳道臨,在前期的那種屌絲的尊嚴,我也可以寫的很動人。
但是後來,我迷失了。
我把自己弄丟了。
我把自己倒空了。
我寫書的前十年,把我人生的前三十多年積累的,我這個人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生,對情感,對愛情,有友情,對責任,對家國天下……對所有的這個世界的態度……
全部掏空了。
沒了呀。
前幾年,真的掏空了。
所以,我寫的故事,靠技巧依然可以支撐,可以逗你們笑,也可以讓你們緊張……
但唯獨,這些故事,不打動人了。
因為,連我自己都沒有被打動。
我沒有了表達欲。
準確的說,其實是:
我沒有想表達的東西,因為我想表達的東西,在前十年的作品裏,全部被我自己寫完了,寫光了。
然後
我開始斷更
斷的慘絕人寰,斷的天理不容,斷的喪心病狂。
甚至有一次我在書店簽售的時候,有鐵杆讀者前來,在我簽售的現場,打出了橫幅,聲討我這種令人發指的斷更行為。
在這裏對你們鞠躬道歉,然後對你們比個心。
那麼,這兩年,不,準確的說,是這兩三年,我斷更的時候,都在做什麼呢?
其實,什麼都沒有做。
之前做了一段時間的劇本,然後做做,我就又不想做了。
我那段時間,真的寫不了東西。
然後,我把自己全部的精力,用在了……
生活!
我恢複了自己25歲前的生活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