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挺後悔的,如果那個時候我就燒死在那個小公寓裏,該多好,至少那樣,我不用再承受後來的痛苦。

公寓燒了,我便無家可歸了,我給葉遠打了好幾個電話,但都是忙音,我不再對他報任何希望。

沒有了可以拿錢的卡,就等於沒有了一切,沒有吃的,沒有喝的,也沒有睡覺的地方,我一開始就在學校的教室裏睡,那時候還是夏天,所以就算是不蓋被子也不會感冒,但是我總不能不吃東西吧?

於是我直接跑到了華人街,想找一個好心的人,收留我,讓我留在那裏打工,至少那樣,我可以溫飽,也有錢買件像樣的衣服。

一個月後,我在一家中餐廳裏打工,葉遠的助理突然出現在了我的麵前,原來葉遠從公寓那裏知道了我的情況,所以又給我安排了另一個住處。

一個月,整整一個月他才想起我來,我應該慶幸還是悲哀?

為了不讓這樣的事情再發生,葉遠讓助理給我找了一個保姆,保姆每天都會給我做好一日三餐,也會給我打掃家裏,洗衣服。

可我並不會感激葉遠,他生為人父,自己做不好的事情,花錢請人做,他不配做我的父親。

他給我的卡是他的附屬卡,可以任意揮霍,我開始親同學們吃飯,請同學們玩,所有的同學都開始對我很好,這就是錢的力量,我很享受這種被同學包圍著的感覺,讓我的生活不那麼孤單。

初三那一年,葉遠的助理打電話給我,說葉遠要跟一個大明星結婚了,讓我一定要回去參加婚禮,我隻覺得可笑,他沒有娶我母親,也沒有娶葉鑫的媽媽,而是娶了一個比他小了快二十歲,比我大不了幾歲的大明星。

我應了一聲便掛了電話,可我一點兒都不想回去,回去幹什麼呢?去恭喜他們?不,那樣的話我可說不出口!

所以當我看到他們婚禮上,那背景突然變成別的不雅照片時,我看到風蜜兒慌了,所以我踩了她的婚紗,讓她摔了一跤,一個大明星在婚禮上出現這樣的事情,一定很出醜吧?不知道明天的新聞頭條會不會就是這個?

我滿心歡喜,洋洋得意的帶著葉鑫隨著賓客們離開了這個肮髒的地方,離開這裏才能讓我鬆口氣。

葉鑫比我之前一次見他時長高了不少,我們說了很多話,他說他在青海城教了一個好朋友,是個很可愛的小妹妹,我特別的羨慕,因為現在在學校圍著我的人都是因為我的錢,如果我沒有錢了,我身邊隻會一個朋友都沒有。

我告訴葉鑫,一定要讓自己強大起來,隻有強大起來,才能不被人欺負,才能保護自己想要保護的人,葉鑫似乎聽明白了,點著頭。

可沒幾天,他便又被送回了青海城,而我,就算葉遠不說,我也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