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3)

「我現在隻想把他給剁了!那個可惡的壞家夥,居然還有膽出現在我麵前,要不是他,這十二年來我也不會一直擔心我……」她倏地打住。

啊啊,差點說溜了嘴。

「一直擔心什麼?」海晶好奇地問道。

「沒有沒有。」

她那糗斃了的初體驗,除了她跟韓道辰以外,她從沒告訴過任何人。雖然當年她捂著發燙的小屁屁跑回來時是大姊幫她擦的藥,但她也隻是含混其詞,用「使用暖暖包貼屁股,所以燙傷」的蹩腳理由帶過。

既然以前沒說,現在當然萬萬下可以說!

「我要睡覺,不聊了!」她梳好頭發,擦好保養品,往床鋪邁進。

小穎,這一次,我是為了你回來!

他有力的嗓音再一次回蕩在耳邊,震得她芳心悸動。

唉!她能怎麼想?她該怎麼想?她……她幹麼要去想啊?

她拍鬆枕頭,往床上一倒,但轉來轉去,就是轉下出一夜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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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長人不寐。

爵士樂在屋裏款款回蕩,一個個從國外寄來的大紙箱堆在牆角,成了一座小山。

有的紙箱已經拆封,有些還沒。裝潢典雅高貴,卻略顯呆板的出租公寓,被這些淩亂的物件添了些許人味。

真皮沙發被推到一邊,織錦地毯與木製屏風也收了起來。光滑的樺木地板上擱著一瓶紅酒,兩隻水晶杯,還有RoomService送來的烤牛肉三明治。

此時,酒瓶空了,白瓷盤上也隻剩下飾底用的美生菜,席地而坐的男人伸了個懶腰,就像隻酣飽的黑豹,打算把外客逐開自己的地盤。

「接風宴到此結束,你也該回去了。」

坐在沙發上,剛從紐約飛過來不久的白禹銓微笑。

「肚子是填飽了,酒也喝得差不多了,但話卻沒說上幾句。」

韓道辰眼神一銳,不是不知道朋友的心思。「你想叫我說什麼?」

他恰然地笑。「你自己想說些什麼?」

「我現在隻想上床睡覺。」他打了個大嗬欠。

身為莫逆之交,要是連這點逐客的暗示都聽不出來,那就太遜了。

他故意挑明。「既然你我的興趣都下是跟男人睡覺,那來聊聊『陶風穎』,怎麼樣?」

「她有什麼好聊的?」韓道辰原本慵懶的姿態突然戒備起來。雖然他看起來仍是漫不經心的模樣,但全身鍾甲都已就備戰定位。「不就是那樣嗎?」

「我在你的眼中,看到對她感興趣的光芒。」

「別把你自己說得好像是個通靈師公。」韓道辰白了他一眼,虧他一記。「說真的,你穿黃色道袍不好看。」

白禹銓不理會調侃。「我記得,先前你根本不願接下這份工作,但一看到照片——那張陶風穎的照片,你就在最短時間內火速回到台灣。」

「那又怎麼樣?一切都在你的算計之中,不是嗎?」

關於這一點,他隻能說好友夠賊,但不是很怪他。要不是白禹銓精準地掌握他的「反應時間」,他也不可能一回到台灣就有車可開、有屋可住。

「嗬嗬,你過獎了。」白禹銓毫不掩飾他的得意。「主要還是你肯配合。」

想當初韓道辰與陶風穎交往,可是轟動了好幾個學校。

韓道辰是男子高中的翹楚,德智體群美全部呱呱叫,人高腿長臉蛋帥,右手能寫書法文章,左手能雕刻作畫,籃球、排球、田徑樣樣行,堪稱少女漫畫男主角的極致代表人物,風靡無數少女。

陶風穎更不用說,她與現在判若兩人。那時的她是個纖細嬌弱的美少女,頭腦一級棒。她總是獨來獨往,聽說她除了在課業上遊刃有餘,還常在學校草坪閱讀像是「葉慈詩選」之類的「課外書籍」,令那些光是應付功課就很頭痛的同學又護又羨。當然,美羹聰慧又有氣質的她,也是所有男校學生的夢中情人。

一位是女學生心中的白馬王子,一位是男學生心中的白雪公主,在一場烤肉聯誼中相遇了,然後陷入情網。他們非但沒被丟雞蛋抗議,還受到眾人的祝福。

畢竟俊男美女的組合,人人歡迎,再加上大家當年都純情,也不懂得搞破壞,他們這對金童玉女的出現,大大滿足了無聊高中生對於戀愛的綺想。

無奈不知道是哪月哪日,金童玉女突然分手了!而且看樣子,還是韓道辰被甩。他用盡各種方法想見陶風穎,甚至到她校門口站崗,但陶風穎就是避不見麵。

這中間到底發生過什麼事?現在想起來,實在很耐人尋味。

韓道辰敲了敲手指。「我後來發現,這個工作很有挑戰性,而我,是個樂於接受挑戰的男人。」

「尤其是『美人有難』?」白禹銓意有所指。

韓道辰起身,與住房中心聯絡,請人再送一瓶紅酒上來。沒有多久,他的水晶杯再度注滿瑩紅色的瓊漿。

美人的確有難。

據他所知,一樁陰謀正悄悄地層開,伴隨著大量的非法利益,而終極目標,正是陶風穎那顆漂亮的小腦袋。

隻是她渾然未覺,沒有察覺到危險的腳步已經走近。

「我發現,她沒有任何警覺心。」

「如果她有的話,我也不會受托聘請你回國。」

韓道辰啜口紅酒。「隻要有我在,我不會讓任何人動她一根寒毛。」

男子有趣地看著他。「這是因為你還愛著她的緣故嗎?」

他笑笑的,不否認也不承認。

他跟陶風穎相戀在他高三、她高二那一年。

上個月以前,他還是以為,那隻是年少時的一段純純之戀。雖然懷念,但在他腦海裏,「陶風穎」這個人就像過季的卡匣、吉他唱本、明星寫真,一並被收入閣樓裏,水遠不會再出現。

隻是有一件事,他一直想不懂。

當年所有的男生都被她的文靜美麗所吸引,他卻著迷於她靈動璀璨的眼神。對他來說,要愛上她太容易,那雙慧黠的明眸足以席卷所有的愛戀。

當時是這樣,現在亦然。

記得初見她的時候,一群男男女女在溪邊烤肉,她遠遠地坐在一角,看書聽音樂,完全不理會旁人,長長的秀發披在肩上,好像真的很文靜的樣子。但他卻不時抓到,那雙眼睛骨碌碌地偷看別人,又偷轉回捧著的書上——他才不相信,她看的是『葉慈詩選』,誰知道那個牛皮紙書套下裝的是什麼書?

不過,要是有人出糗,那雙亮晶晶的眼眸就會蘊滿了笑意眯起來。

於是,基於好奇、基於驚豔、基於一見鍾情,他主動朝她走了過去,想徹底了解,她明明有活潑搶眼的個性,為什麼要把自己憋成一個獨行俠?

因為矜持?不對,她不像是這種人。

到了今天,這個謎他還是不懂,但再次見到她,他發現,一切都不一樣了!

她就像發光的寶石,個人特質全部展現出來,光彩奪目,令他幾乎睜不開眼睛,她的美麗、她的冷魅吸引了每個人,他也是,根本無法調開視線。

他當下發現,過去他判斷無誤,她的個性可不溫弱,絕對是有棱有角。

她對自己很有自信。當然,美貌賦予她身為女人的自信心,如果她在實驗室裏的成就跟他打聽到的一樣厲害,她毫無疑問會護紅了同行的眼睛。

他打賭,在包廂裏,有一半以上的男人曾經打過她的主意,但最後都因為意識到駕馭不了這樣的女人而退下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