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下班後的人們來來往往,車輛熙熙攘攘,車水馬龍,熱鬧非凡,交通道路擁擠、混雜。
容小古邊開車邊說:“真是幹什麼吆喝什麼,瞧這大街上這亂勁,越亂越有機會,這幫小子會挑地。哎,您仔細看。”他觀看路況,又指引目擊證人兩不誤:“他們有特征,賊眉鼠眼,不像行人正常走路,您多注意。”
車輛正勻速行駛,剛剛超過幾個騎自行車的人,目擊證人低聲叫著:“是他們。”
景連精神一振,相當沉穩:“車不要停,繼續往前開,別著急,看清楚。”
“這個也是。”相隔不到100米,現場目擊者又發現一個。
景連還是追問:“肯定嗎?”
“錯不了,那撮小黃毛,印象特深。”
景連用台子聯係,布控人員迅速合圍壓縮,“不要驚了,沒有我的命令,不許動手,注意,一定要抓現行。”
行至麥鍾橋附近,目標開始選擇偷搶對象。一輛黑色奧迪轎車停在他們麵前,目標拿出鋼條鎖,上去就拍車門,女特警橫身出擊,飛身猛撲上去,一個漂亮的擒拿動作,將歹徒摔倒在地,反背壓死,容小古不等車停穩,人已衝了出去,飛速加銬。
右側的歹徒奪路而逃,慌忙之中跑向馬路,拚命奔跑,女特警反應奇快,一看距離已在百米之外,果斷處置,加大油門,直接用車將歹徒撞倒,蹲守的刑警相繼而至,聯手抓獲。
突擊審訊。
景連主審:“鋼條鎖2把、手機2部,這些證據足已定罪,說與不說都無關緊要。”
案犯始終不開口。
“你耗不起,而我幹的就是這活兒。”景連看著手表:“送檢結果需要時間,一旦鑒定落地,證據確鑿,動用如此規模的警力,你應該知道自己所要麵對的。這樣的大案,你一個人也幹不成,但是你非要自己扛所有的事,背所有的罪,一個人承擔,夠冤的。”
艾雨希將鑒定報告送到,鎖定。
“你是重案的犯罪嫌疑人,放你走人,逃避懲處,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你給拿下,他們卻在外邊逍遙,很不公平。”
案犯扛不住了:“憑什麼就說我是搶劫,你們在現場,我並沒有實施。”
“還懂實施二字,不含糊,提醒提醒你:你攜帶的鋼條鎖上還留有被襲擊的那位警察的血跡,DNA的血跡鑒定的科學性是絕對權威的;那部手機,對照IMEC碼,核對無誤。怎麼樣?準備自己背呀?”
案犯低頭,琢磨了半天:“我說。”
“姓名?年齡?”口子終於打開。
“王長江,33歲。”
“你的同案?”
“郝小兵,32歲,我的同鄉。”
“什麼時間來的北京?”
“快5年了。”
“都幹過什麼?”
“幹這行也就一年多。”
“為什麼要行搶?”
“打工太累,還掙不著錢,郝小兵提出拍車門,當時我有些害怕,他跟我講,沒事,早就有人幹這行,有錢的人多的是,他們不願給自己找麻煩,搶了也就搶了,很少有人報案。”
“幹了多少起?”
“五六起。”
“我告訴你王長江,避重就輕對你沒有任何好處,你不說,難道郝小兵不會說嗎?別跟擠牙膏似地,一點一點往外擠,其他同案?痛快點。”
王長江供出了另外9名同夥的名字和手機號碼及其他基本情況。
“住址?”景連對於他的交待並不滿意。
“我們雖然集中作案,但都分散居住,對彼此之間的住處並不知曉,也不願意打聽和告之,知道太多,反而不好。”
隻要有同夥落網,漏掉的百分之百要外逃跑路,這是鐵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