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第二章真相就等你來揭開
吃魚的家鵝:由家鵝不吃魚這個結論可以判斷出李大海在撒謊。
祝枝山捉賊:察心缽上塗滿了黑色的灰,摸到的人手都是黑的,而賊不敢去摸,因此判斷出,手上幹淨的人就是偷夜明珠的賊。
慧眼辨茄子:偷茄子的人害怕被別人發現,因此就會慌慌張張地不管大小、生熟,摘下就走。而摘自己家茄子的人總會從容不迫地把完全成熟的茄子摘下來,小的茄子會待成熟以後再摘。所以這位婦女顯然是偷了別人家的茄子。
被揭發的罪行:因為久美子感染了霍亂。診斷報告的病名欄內記錄著:霍亂。從東南亞回國的洋一是霍亂攜帶者。法醫解剖他的屍體時,發現了霍亂病菌。久美子是因為吃了從洋一處偷來的太妃糖,所以感染了霍亂。紅寶石被盜案:紅寶石藏在桌上的那盆觀賞植物的土裏。
探險家之死:這位探險家上吊自殺時,T字形鐵架的2\/3已經埋在沙中。因此,隻要稍微用一點兒力氣,即可將腰帶掛在橫棒上,很容易就可以上吊自殺。經過一段時間後,沙子被吹走了,因此看上去,就像探險家是爬上鐵架的。
雨夜的報案:報案人從河裏遊上來,衣服全部濕透了,火柴肯定劃不著了,說明他在撒謊,是他自己殺了人。
金牌被盜案:這個小偷在作案時不小心把眼鏡片打碎了,索性就把玻璃門弄碎,試圖掩蓋現場留下的碎眼鏡片。
巧妙開燈:凶手就是諾斯。他去開燈時沒有被麗娜的屍體絆倒,就說明他很清楚客廳中央有一具屍體。
船長識賊:其實罪犯很容易被找出來。線索便是那張字條。首先,字條上有股魚腥味兒,證明接觸字條的人弄過魚,這樣,廚師的嫌疑最大。當然,水手等人也有接觸魚的可能,廚師也可能是被人陷害的,罪犯也可能是其他乘客。所以大衛讓幾個嫌疑人寫字驗證,因為每個人的筆跡都是不同的,不管罪犯是用左手寫,還是故意寫得潦草,愛好偵探故事的大衛通過字跡比對技術都能識別出來,最終大衛確認字條是廚師寫的。
審狗斷案:狗既然不通人言,又怎麼會認識“禦賜”兩個字呢?
訓練有素的狼狗:狗不叫就是證據。如果真的有強盜潛入,受過嚴格訓練的狼狗就會大聲吼叫。然而,鄰居家準備考試的學生隻聽到了汽車的聲音,這說明凶手是狼狗熟悉的人,也就是狗的主人克萊爾。
誰安放的錄音機:是清潔工,他穿的是網球鞋,錄音帶上不會留下腳步聲;而女秘書穿的是高跟鞋,如果是她作案,錄音帶上一定會留下腳步聲。
沉入湖底的車子:妻子的個子太矮,如果她開丈夫的車就必須調整駕駛座椅的位置,而凶手忘記調整駕駛座椅的位置了。
藏在水中的銀子:因為船夫為了避免銀子被查出來,就利用自己水性好的特點,將銀子藏在水中。於是,刺史做出這樣的推理:船夫是想等官府檢查過後,再偷偷返回去取銀子。
替罪的瞎子:父親是瞎子,如果發怒打人,一般是亂砸一氣,而祖父的三處傷口排列整齊;父子訣別時,兒子舉動反常,說明是父親替罪。
一杯冰汽水:斯汀娜說家裏停電3天了,那麼冰箱裏的汽水不可能是冰的,可是她家冰箱裏的汽水還是冰涼的,福森特探長喝了以後,就知道她在撒謊。
157頁和158頁:157頁和158頁頁碼是連著的,所以羅伯特在撒謊。
列車上的失竊案:去德州的旅客被帶走了,因為他的話違反了旅行常識。列車在停靠站時,為了保證站內衛生,廁所門一律鎖著,不準使用。
公主的珍寶:原來蘇無名到達京城那天,正遇上這些人出殯送葬,見他們行動異常,蘇無名覺得事有蹊蹺。根據經驗,蘇無名當時就懷疑他們是賊,但因為沒有證據,也不可能跟蹤看他們去何處埋葬。寒食節這天,當地百姓有掃墓的風俗,他估計這夥人必定趁機出城有所行動,所以隻要跟著他們,找到墓地就能人贓並獲了。果然,這天,這夥人進行了祭祀,可是他們依然不悲傷,這不符合常理。
遺囑的暗示:凶手是馬夫。馬夫知道布澤爾中風以後不可能再騎馬,他早晚會被辭掉。根據布澤爾遺囑上的說明,他隻有現在把布澤爾殺死,自己才能得到一部分財產。
探長為什麼如此判斷:因為窗台比較狹窄,所以玫瑰花凋謝後,花瓣應該掉到窗台旁邊的地上,可地上根本沒有花瓣,顯然有人在死者死後打掃過房間。
密室之鑰:犯人毒殺了被害人之後,用縫衣針在牆壁上的衣服口袋底部穿了兩條長線,把這兩條線從縫線處往外拉出,自己便離開屋子,同時用鑰匙鎖上門。再將線穿過鑰匙把手處的孔,從門下的縫隙處滑入。兩條線巧妙地操作,就像空中纜車般移動鑰匙,讓鑰匙進入口袋。鑰匙進入口袋之後,持線的一手放鬆,另一手用力拉扯,則隻剩鑰匙留在口袋裏,線回收至門外人手中,於是就製造出完全的密室效果。
奇怪的數字:首先,正常人看見親人遇害,首先想到的應該是查看對方的生死,打急救電話,而不會想到先保護現場,找警察。其次,受害者如果想留下線索,為什麼不直接寫凶手的名字呢,他顯然沒有精力和體力去聯想凶手名字和數字的對應關係。所以傑克是被陷害的,所謂的數字線索是凶手艾利克斯留下的。
台階上的老裁縫:老人臉朝門站著,別人不會知道他是在鎖門還是在開門,隻有一直盯著老人看的人,才知道老人是從裏麵出來,正在鎖門,所以中年人是嫌疑人。
衣架上的大衣:朱莉聲稱自己從未出去。但當她去取大衣時,探長發現她的大衣卻在衣架的頂端,而如果是第一批的客人,她的大衣一定是在衣架的下端。因為按照先後到來的順序從下往上擺放大衣,這是一種大家參加宴會都遵守的規矩。
門球場殺人事件:嫌疑人是利用蓮蓬頭消除足跡的。隻要在水龍頭上加上長塑膠水管,並接上蓮蓬頭,嫌疑人即可在自己的足跡上灑水後離去。如此一來,蓮蓬頭的水和雨有相同的作用,能夠消除足跡。
難道是賊喊捉賊嗎:搶劫犯是傑克,因為範尼的頭發是幹的,傑克是個光頭,隻要一擦就幹了。
翻下懸崖的吉普車:燒毀的吉普車油箱的指針正指在零的位置,表明吉普車在掉下懸崖之前,油箱裏已經沒有油了,不可能引起大火,這就暴露了翻車是人為製造的假象。
櫻花草的秘密:凶手是出生於A市的田洋。因為櫻花草是A市的市花,而花店女主人在遇害臨死之前,從手邊的花草當中選出櫻花草,正是要暗示凶手的出生地方。
密室自殺真相:首先作為一名上司,莫爾對安琪拉過分關心。其次,莫爾撞門時的力道顯然不足以打開被膠布固定得死死的門,但是他卻一次性撞開了門。所以路德先生斷定,莫爾布置完密室以後,撕開了門上的一部分膠布,離開密室。等安琪拉死亡以後,他便佯裝敲門吵醒了路德先生,並讓路德為自己證明膠布是當時才被弄開的。
沒有指紋的間諜:這個女人塗了無色的指甲油,這樣她摸過的東西就沒有指紋了。這個女人因為洗澡時噴頭壞了,沒及時塗抹指甲油,於是她用過的筆和寫過的字的紙上留下了她的指紋。
被拖延的謀殺案:福爾懷疑送奶工是凶手,打匿名電話的也是送奶工。送奶工以為警察接電話後很快就會開始偵查,因此他不必再送奶了,而送報紙的人卻不知道真相,天天來送報紙。所以現場有兩摞報紙,卻連一瓶牛奶都沒有。
半個人:如果綁架來的孩子的數目是單數,那麼,單數的一半再加上半個,正好是整數。由於摩斯在最後一次送走孩子以後,自己床下還留下1個孩子,就可以推斷出他當時應該還掌握著3個孩子。再推回去,一共有7個孩子遭到綁架,其中4個被關在東麵,2個被關在西麵。
找金筆的凶手:雖然巴尼特聲稱他不知道呂倍卡·蘭恩被謀殺之事,但他卻知道殺人現場。如果他是無辜的,他就應該到第三大街呂倍卡的新居尋找金筆。
殺人凶手浮出水麵:案發後3個小時,蓋文森是不可能收到信件的。此時唯有真凶才知道埃頓是被刺殺的。蓋文森過早地拿出這封信,恰好透露出自己是真正凶手的信息。
博物館裏的竊賊:因為早上下著大雨,遊客的鞋子和雨傘都應該是濕的,而這個竊賊剛從博物館裏出來,雨傘和鞋子都是幹的。
作曲家被害:紅木赤郎的汽車刮水器一直是開著的,說明他來到這裏時天還下著雨,所以刮水器的開關就那樣開著,顯然紅木赤郎在說謊,他想掩飾自己的罪行。
7發子彈的左輪手槍:歹徒使用的是6響手槍,雷頓說歹徒向他連開兩槍,他奪過槍又打死了5個歹徒,這樣就從6響手槍打出了7發子彈,這就是破綻所在。
貪財的瞎子:這塊布明明是紅布,縣官故意說是白布,算命的看不見,就也跟著說是白布,這下他終於露餡了。
一個精心安排的謀殺現場:假如像喬治所說,1小時前即劫匪到來之前,咖啡壺就已坐在火堆上,那麼水就會差不多煮幹了,不可能溢出來。
亨德森先生撒謊的證據:羅波偵探推斷凶手是亨德森。當亨德森正要掐死自己妻子時,發現來了一個送貨人,於是他慌忙跑到後院,以正在澆花為托詞。如果他一直在花園澆花,他就會查看為什麼水管停水,但是卡車壓住了水管長達10分鍾,他沒發現這個細節,所以他在撒謊。
女明星不是自殺:山口申子在護士查房時吃了安眠藥,睡著了。睡著的病人是不可能自己去跳窗自殺的。
半個月前的晚上:農曆七月十五的前15天,是農曆七月初一,那時候是沒有月光的,晚上很黑,在不開燈的情況下是看不出某個盜畫人手腕上有疤痕的。顯然主管在撒謊,他是盜畫者的同謀。
自殺的股票交易員:槍殺時將枕頭放在受害者頭前是為了降低聲音,並防止凶手身上沾染火藥味兒,以防被人發現。如果死者真的是自殺,何必多此一舉呢?
冬夜“目擊者”:因為當晚大雪紛飛,死者房間的溫度很高,外麵又很寒冷,透明的玻璃上必然結有許多水蒸氣,這個年輕人即使眼力再好,也看不清屋裏發生的事情。說明“目擊者”在說謊,他才是凶手。
帕森尼小姐家的“盜竊案”:按帕森尼小姐自己的敘述,當時她正在淋浴,而且浴室的門窗關得緊緊的,在這種情況下,浴室裏的鏡子一定被蒙上一層重重的水蒸氣,怎麼可能看到“罪犯”的容貌呢?
敲錯門的小夥子:小夥子一敲門就露了餡兒。因為三層、四層全是單人間,任何一個房客走進自己房間時,都不會先敲房門的。一條黃色工裝褲:罪犯是喬納費希隊的傑克。他們的營地處在開麥基隊營地的上遊,在喬納費希隊營地河邊釣魚的傑克卻說工裝褲是從開麥基隊營地方向漂過來的。扔在河裏的東西哪有逆水漂流的道理?
探照燈照明了真相:因為深夜的商場裏邊一片漆黑,當時剛剛睡醒的保安被探照燈猛地一照,眼睛會出現短暫的失明,根本不可能看清強盜的鼻翼處有一顆痣。由此可見,他在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