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一國內部的衝突和矛盾成為國內政策的優先考慮對象。這為建立和平地解決階級衝突的社會福利國家創造了條件。在戰後幾年的時間裏,社會保障係統逐漸建立起來並不斷擴大,平等政治初步得到實施,公民的法律地位也逐步得到了改善。福利體製的建立讓公民充分意識到基本權利的實現是社會的首要問題,這是哈貝馬斯關注的核心內容。他指出,將基本權利作為社會的首要問題意味著公民組成的現實民族要比同胞組成的想象民族來得重要。也就是說福利國家實際上找到了解決民族國家二重性的有效途徑,曆史共同體的命運不再具有與法律共同體命運相當的分量。不僅如此,在福利國家中發展起來的權利係統提升了私人自律和公共自律在生活方式的再生和改善過程中的相互依存關係。哈貝馬斯寫道:“隻有在恰當地使用其公民權利時,他們各自的私人活動範圍才能得到公平的劃分。而且,隻有擁有一個不受侵犯的私人領域,他們的政治參與才能有效地得以實現。”遺憾的是,哈貝馬斯指出,福利國家中長期發展而來的這種辯證關係在當今已經陷於停滯狀態。全球化進程改變了傳統民族國家的生存環境。全球化提出的一些新問題都不是局限於民族國家範圍內,通過采取主權國家間達成協議的形式所能解決的因此,有必要建立和擴大具有較強政治行為能力的跨國組織,現在我們已經看到了這種發展趨勢。並且,全球化還帶來了一種“世界輿論”形成的前景。一些新型的國際組織,如“綠色和平組織”和“大赦國際”,已經開始顯露其在動員和促進超越地區和國家輿論建立方麵所起的重要作用。種種跡象表明,人類開始超越民族和國家的界限,使各個國家都必須在對內政策上鮮明地被納入一個負有世界義務的國家共同體的有約束力的合作過程。
全球化對民族國家主權的衝擊和挑戰隻是哈貝馬斯探討世界公民社會的起點,對他而言,更重要的在於這種衝擊和挑戰將把民族國家帶向何處。
他考察了新自由主義者和本土論者的應對方案,認為出路應該在兩種主張之間,但它又不是當前西方中左政治正在實施的“第三條道路”。哈貝馬斯認為,“第三條道路”看似一種中間選擇,實際上卻已轉向了自由主義的路線,“縱然不說這種道德觀點是從自由主義那時借用來的,而就在公眾的知覺中瑪格麗特·撒切爾與托尼·布萊爾之間的區別已經變得模糊了這一點而言,我們不難發現其原因主要在於這種最新的左派已融入新自由主義的倫理的觀念世界。我在此指的是那種準備采取‘以世界市場為導向的生活形式’的倫理態度,它指望全體公民投入到培養‘他們自己的人力資本事業’中去。”真正的“第三條道路”應該是“進取型的”。它麵對全球化的挑戰所持的是一種積極的態度;不是將政治置於一種以市場為整合的世界社會的絕對命令之下,而是將政治置於市場的邏輯之前:“市場機製的邏輯的‘激蕩’範圍應有多大,在什麼地方和在怎樣的框架內市場應起‘統治’作用,這在現代社會中歸根到底是由審議製的政治決定的。”由政治規製市場走向是必須的,但是全球性的政治實踐已表明,此項任務不可能在民族國家的層麵上完成,哈貝馬斯進而指出,“如果社會福利國家不想徒有其名,社會下層要想免遭徹底隔離,就必須建立起跨國行為主體。隻有像歐洲共同體這樣的跨國政體,才能按照協調一致的世界內政模式來對全球係統施加影響。”因此,必須引進世界範圍內的政治意誌構成因素,保證其政治決策的約束力,將國內民主擴大到國際範圍,借助各政治實體的公民社會和政治輿論,形成世界性的強製互動意識。隻有這樣,才能使公民的要求轉變為對內政策形成觀念壓力,才能使具有全球行動能力的行為者的自我意識發生變化,才會使其日益把自己視為一個相互合作和相互兼顧利益的共同體成員。
在哈貝馬斯看來,一種將所有人結合起來、所有民族和種族平等和諧地生活於其中、所有人都享有民主自由權利的世界公民社會必將取代民族國家;並且,這是一個區別於康德式世界公民社會的可欲求的目標。哈貝馬斯認為,康德曾提出的應製定國際法來調整國際關係、國與國之間的法治狀態必須通過建立合法的國際組織來保證的觀念是以威斯伐利亞和約形成的國家體係和古典國際法為基礎的,全球化已經使這種古典法存在的根本前提,即國家主權神聖不可侵犯和內政與外交的絕對區別成了問題。他說,“康德的這種世界公民觀念,如果不想喪失與已經發生徹底變革的世界局勢之間的聯係,就必須加以重新描述。”哈貝馬斯對康德觀念的修正主要體現在對公民權利的規定上,他提出,公民權利必須超過作為國際法主體的各國政府,並將這種權利落實到作為個人的法律主體的頭上,使個人享有不可剝奪的自由、平等的權利,而且世界公民權利必須加以製度化,並對所有政府都有約束力。這一設想將使每一個個體,既成為世界公民,也成為國家公民;而由於個人在國際共同體中獲得了直接的法律地位,國家就轉變為享有有限權利的、具有國際和民族雙重職能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