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文所指出的,對新自由主義經濟霸權的抵抗,試圖挽救處於邊緣的人群和國家雖然是全球公民社會興起的最直接原因之一,但實質上,這一切都可以轉化為因為對國家的失望而在萬般無奈的境遇中尋求自救。可以說,正是因為國家沒有很好地盡到規製資本權力、保護社會的義務,人們逐漸喪失了安全感,這才尋求變革的。鮑曼在《生活在碎片中》一書裏曾經談到過這樣一種觀點,個體往往不願意自己做出決定,因為做決定就意味著必須經曆選擇的痛苦,還是由他人替自己做決定比較好。依據這種觀點,對國家主義的反抗就不是反抗國家本身,而是反抗作為家長的國家為自己作了不好的選擇,帶來了自己所不願意接受的後果。如果國家合理地規製資本,既實現了發展的職能,又實現了社會公正的職能,那麼,這樣的國家主義是能夠被接受的。因此,如果說全球公民社會是在延續一種“非政治化”的追求,那麼,它所追求的“非政治化”並不等同於完全排除傳統的政治的“契約的”和經濟的“市場的”調節方式,而隻是希望在這兩種調節方式之外,發展出一種新的調節方式——我們暫時稱之為社會的“協商的”調節方式。並且,“協商”作為調節方式所要謀求的是從國家的強製權力中獲得解放、與國家相聯合共同抵製資本的盲目擴張以及消除資本對生活世界造成的不良影響。也因此,我們不妨將全球公民社會看作是一個試圖既超越國家主義又超越市場主義的領域,是國內政治中的“第三條道路”向全球領域的延伸。吉登斯和赫頓合作的一篇文章中有過類似的看法,他們寫道,現在需要的能夠支持全球化的哲學“既不是新自由主義,但是它要像新自由主義一樣,代表著與舊的民族國家框架的決裂,代表著與烏托邦國際主義(這種思想的根基是在全球層次擴展社會主義)的決裂……這種哲學是一種國際主義的第三條道路,在堅持社會民主主義價值觀、熱誠信仰民主、殷切地關注人權的同時,融入了更為有效的經濟和社會治理。我們需要給正在興起的全球公民社會添加製度和思想框架,以便使自由主義(我們說的是最好意義上的自由主義)在這個框架中能夠擺脫其不能管理全球市場經濟的宿命。”超越國家主義與市場主義並非一種不要國家和市場的觀點。很多人看到全球公民社會與國家和市場相互排斥的一麵,而忽略了它們之間的親密關係。雖然在討論中,我們也曾將全球公民社會不能獨立於國家和資本看作是它的無法實現自主和自治的原因,但是,我們仍然認為,如果離開國家和市場,全球公民社會根本無法生存,它必須借助於政治權力來推行一係列的主張,而市場是培養其經濟能力的場所。全球公民社會的自主和自治不在於它必須與國家和市場決裂,而在於在與他們的關係中保持相對獨立性。
至此,我們可以借用克勞斯(Colás)的話來做一個基本的論斷,全球公民社會“是國家和市場關係重建這個更為廣泛的進程中的一部分”,它的未來取決它在三方治理結構中的作為。而理想的治理狀態是無論在地方層次、全國層次、區域層次還是在全球層次,國家與市場保持平衡、國家與公民社會保持平衡、公民社會與市場保持平衡。因為如果國家過於強大,社會和市場就會受到壓製;如果市場過於強大,社會正義必然受到侵害;而如果公民社會過於強大,社會又會陷入“種族分裂和認同衝突”。反言之,如果國家過於弱小,安全和發展都失去了保障;如果市場過於弱小,國家和社會都缺乏物質支撐;如果公民社會過於弱小,恰當的治理和穩定的經濟發展都無從談起。因此,當國家、市場和公民社會三方各自發育成熟並且形成權力抗衡的時候,全球公民社會的曆史就完成了。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當前的全球政治變革的前進方向預示著全球公民社會終將獲得實現,它並不是一個正義的烏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