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1 / 3)

紅帳篷下的思考

上山的時候,我們那一行人自然拉開了一些距離。許多險要地段都隻能一個一個人地通過。我和那個草原姑娘金花走在一起。前後還有幾個人。剛進山門開始爬坡那會兒,有個姓侯的小子跟金花獻殷勤,說是如果她走不動了可以讓他背。金花的臉當時就紅了。那小子也沒想到金花這麼不禁逗,一時不知所措,就故意掉隊了。

山坡往上是一級一級的石階。開始很平緩,越往上越陡峭。在能容納兩個人並行的時候,金花似乎有意和我一起走。我知道她不討厭我──也許恰恰就是為了這個──讓一個不那麼討厭的人占住身邊的位置,以使討厭的家夥無處容身。對我而言,金花並不是令我特別動心的女性,但這也不等於我的潛意識會排斥與她親近。我們的交談很簡短,不過是對沿途景致的評論之類。即使是七八個字組成的句子,她說起來也嬌喘不止。看來這座山真的要夠她一嗆了。

不知不覺中,來到一塊立陡的巨石跟前。那石頭約有四五米高,上麵釘有一排鐵梯。所有遊人都隻能從這兒爬上去。金花仰頭望了一下,似乎並不特別打怵,等前麵的人上去了便抓住鐵梯往上爬。

當她上到一人多高的時候,我正好抓住最下麵的鐵條開始往上爬。一抬頭,心就不由得一緊──我上麵的景觀大出我的意外──兩條白晃晃的大腿像一對擎天玉柱一般直直地聳立著,正在風中微微飄動的裙子就像一頂紅紅的小帳篷。這時的我差不多就在這帳篷裏……我下意識地掃了一眼,便忙把目光收回。但我發現我無處可看,隻有向上……

這時我很意外地看見了她的臉──實際上是先看到了她的手──她用一隻非常寶貴的手(請注意:她可正在爬高呢)捂住了裙子,使我終於在一種近乎不可能的環境下目睹了她的芳容。她的臉正朝下對著我。從下往上看人的表情是我所不習慣的,因而我一時沒有讀懂她的表情。

她在那兒停了一會兒,似乎是終於認識到不騰出那隻保護臀部的手便隻能永遠呆在那兒,手才從裙子上拿開。小帳篷於是立刻又支了起來。她在鐵梯上隻爬了一格馬上又神經質地低頭來看我。我一直在關注她的一舉一動,突見她回頭,而且又是那種我看不懂的表情,趕忙將目光轉向別處。但不知是慣性在起作用,還是我的潛意識喜歡看,反正我的頭很快又抬了起來……

這個過程實際上並沒有太長的時間。轉眼間她已經登上了那塊岩石。於是我也得以專心往上爬。等我爬到了和她一個水平線時,我突然意識到一種慍怒的表情正在她臉上等著我。

我一時不知該做何反應,隻好裝作沒事一樣。她的臉色緋紅起來,好似正在上妝,越塗越紅。

我馬上在心裏決定──不能再和她一起爬這山了。

我加快了腳步,趕在這一梯隊的前麵,獨自向山頂爬去。

但是我心裏卻忍不住總是在想這件事。

毋庸置疑,金花的臉上是一種被侮辱者的表情。但是這種表情也使我產生了被侮辱的感覺。這個草原的姑娘顯然太缺乏山的概念,除非她是存心要展示自己的玉腿,否則她就不應該穿著裙子來爬山。既然穿了,便不應該責備別人長著眼睛。人是自然景色的一部分,不小心看了你幾眼又有什麼了不起……我搖搖頭,換了一個思路……從這幾天的情形來看,金花似乎挺喜歡我。既是喜歡,幹嗎又對我看她這麼惱怒?這麼想著,我便有些委屈。轉頭向下望去──滿以為金花一定是落在所有人的後邊以使她那寶貴的小屁股不暴光,誰知她的身下竟是那個嬉皮笑臉的小侯!再看金花的神態,顯得怡然自得,頻頻含笑回首,與那侯兒相映成趣。

這一下我可是真的不理解啦!我感到很沮喪也很惱火,更可笑的是我還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這分“失落感”顯得有些牽強。人家並不欠你什麼……不過我還是心有不甘地頻頻觀察他們的神態,盡管侯兒的表情讓我反感之極。

突然,侯兒那令我討厭的笑臉給了我一個茅塞頓開的啟迪──對呀,瞧人家,無恥得多麼坦蕩!那笑容似乎可以看成是對金花大腿的一個“反饋”,表示“我看見了,並且很喜歡看。”這樣他們就達成了共識,使之成為一項共同的事業。但是你想裝作若無其事卻不行。

明明在看,卻又要做出沒看見的樣子,喜歡看,卻又不想讓人看出我喜歡……這樣她會不安,會有一種無所依傍的惶恐。換個角度說,假如我是金花,又會怎樣呢?麵對那樣一種含義並不確切的目光,仿佛隻有付出而不見回報,真的有點兒不明不白的味道……

我知道是我錯了。

滄桑

她很是不屑地抬手擋了一下伸到她嘴邊的麥克風,心想這幫老記們越來越放肆了,臉上的表情也不那麼好看了:

“還有什麼好說的,去看我的自傳好啦。”

“隻問您一個問題──您從什麼時候起想當作家的?”一個戴白眼鏡的小記者依然很執著。

這個問題顯然取悅了女作家。她已經寫了許多轟動性的作品,但似乎很少有人知道她成名前的甘苦。也就是說還從沒有人給她一個機會,讓她抖摟抖摟心靈深處的貨底子。她看了看他,說:“其實是非常偶然的。說出來也許有點兒難以置信。”

賣了關子,發現周圍很知趣地靜了下來,她來了情緒,非常深沉地歎了口氣:

“是因為一個人。那時我並沒想當什麼作家,可我隻有寫了東西才有理由去見他。我隻好不停地寫。他那時是個小編輯。那些東西被他貶得一塌糊塗,弄得我要死要活的,我到現在想起來還有點兒不寒而栗。但我畢竟熬過來了。”

“能告訴我們當年那位小編輯是誰嗎?現在一定也是一位知名作家吧?”

女作家笑了笑,“他現在是位老編輯了。”

出神入化

萬景曾經做過投遞員。因為他對自己經手的郵件表現了過度的興趣而屢屢遭到用戶的控告。特別是寫給女孩子的信件(或者從筆體上能辨出是女孩子寫給別人的信)更得到了他的異乎尋常的關照。據他自己的交代,他一拿到這樣的信件便覺得手心裏有一絲清涼,於是愛不釋手,迫切地想知道它的內容。“我從沒有毀過一封信,總是看了之後就把它原樣封好,並且馬上就投遞到位的呀!”不過這樣的解釋是任何人都不能滿意的。他被開除了。

雖然不再有郵件要他投寄,可他還是非常習慣到大街上去轉悠。隻不過現在他騎的是自己的自行車了。家人幫他找職業,他一概瞧不上眼兒。自個兒釘了個木箱子,賣起了雪糕。他自然不肯像老太太那樣找棵大樹穩坐在一個固定地點,他喜歡走街竄巷。他從事這項事業當然不是以賺錢為目的,而究竟為了什麼,開始他自己也不清楚。不過這迷惘隻是暫時的,他很快就找到了他的生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