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帥回到了客棧,將祖三狗叫了過來,道:“我準備在京城買個宅子,宅子已經選好了,就在城東集市那邊,帶門市,我合計做點什麼生意。”
“老爺,您打算做什麼生意?”祖三狗問道。
“明早先看看宅子再說,初步打算賣家具,正好狗剩和黑子有手藝可以幫忙,其他人打下手。”
“老爺,咱們這麼一大家子,光靠賣家具怎麼能維持的了啊?不如讓大郎幾個去幹力氣活,也好掙些家用。”
“不需要,他們幾個我還有其他用處,你去安排一下,明日一早出發。”
祖三狗答應一聲,轉身出房門,去外麵張羅了。
“到了京城的第一步總算是要實現了,傑子說還有不到五年天下就要亂了,我得抓緊了。”
第二日天明,宗帥一行人吃過早飯來到了小二所在的酒店,給了他五錢銀子的中介費,讓小二帶眾人一同去看宅子。沒多遠就找到小二所說的那個宅子,宅子是個兩進的大院,一共有八個房間,側門麵對集市還有兩個門市,總體來說除了破舊以外,宗帥還是十分滿意的。
看完房子,祖三狗將總甲李長貢、左右鄰居、小二、代書人引領到石桌旁,由於人多,將外進院子站得滿滿的。
“這位公子,如果此次買賣成功,咱們以後就是街坊了,我也不瞞你,這個宅子是皦生光的,你要是覺得不吉利,我們就此作罷。“李總甲提議道。
“李兄請放心,在下對這房子十分滿意,你先說說價格吧。”
“由於沒有賣主,按律法所賣銀錢是要上繳給衙門的。不過都知道這個宅子是皦生光的,所以空了十多年,久未修葺,已經破落,衙門那邊隻要紋銀二十兩。”
“這個宅子我還是很喜歡的,就買它吧,其他相關手續,就有勞李總甲了。”
李總甲右手拿著已經蓋好衙門印章的紅契,正在大聲讀著。“立賣契人皦生光,今因犯滅門之罪,將住宅一所,合門市兩間,正房四間,廂房四間,屋房大小共十間,計地一百三十弓步(大概三百六七十平米),房屋破敗,年久失修。坐落,東城集市坊總甲李長貢地方,東至集市街,南至王寶全家牆為界,北至李興祿家牆為界,西至錢小五家牆為界。今賣與宗帥住坐,永遠為業,三言議定,時值價銀二十兩整,計稅一錢六分銀,其銀當日公同收足,外無欠少。自賣之後,各不反悔,如有先悔之人,甘罰白米百石入官公用,立此賣契,永遠為照。萬曆四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賣主皦生光,中見人李長貢,南鄰王寶全,北鄰李興祿,西鄰錢小五,代書人邵一封。”
李長貢念完了,對宗帥說道:“公子聽清了就可以畫押了。”
宗帥將紅契拿過核對一遍,確認後把二十兩銀子交給李長貢,無誤之後,以上人等便按序畫押按印,等大家都畫完了,宗帥給了李總甲二錢銀子,連稅帶上辛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