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1章(1 / 1)

不管是對劉恒來說,還是對整個朝廷來說,奉元五年,是非常值得紀念的一年。

在這一年,因度田而起的,蔓延近十年的潁川和弘農之亂,徹底被平息了。

建武帝時,為了限製地方豪強的勢力,廓清他們兼並土地和奴役人口的數量,便於國家征收賦稅和征發徭役,發布了全國州縣度田的命令。

此舉因為損害了地方豪強的利益,這些豪強都擁有武裝,號稱“大姓兵長”,他們隱瞞的田地和依附於他們的人口很多,是反對清查的主力。

地方官吏懼怕他們,有的貪於賄賂,就互相勾結,任憑地主謊報;而對農民,不僅丈量田地,還把房舍、裏落都作為田地進行丈量,以上報充數,這就給廣大農民製造了極大的痛苦。

更加上風雨不調,天災之下很多地方的百姓靠種地養活不了自己,便賣兒賣女或者舉家逃荒,成為人數眾多的流民。

地方官吏在執行“度田”詔令時,“多不平均,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也完全失去了“度田”的初始目的,所以為這些地方多年的混亂局麵埋下了隱患。

各方叛亂中,以潁川和弘農最厲害。甚至其他地方的豪強為了保存實力,與這兩處的豪強互相依傍,形成了力量更大的勢力。

潁川和弘農的豪強各自形成了勢力後,又吸納征收了部分流民作為私兵,更加雄踞一方,朝廷多次圍剿也奈何不得。加上國庫吃緊,兵力不足,竟多年沒發將這些人一網打盡。

為了革除國家積弱的時弊,建武四十年時,建武帝采納了林喻城的建議,實行了方田均稅法。並且劉恒登基後,又鞏固加強了這項重要的改革。

最終此法實行了近七年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幾年下來,民心安穩,國力也穩步增強,最終劉恒決心徹底鏟除作亂的地方豪強。

對於潁川和弘農的幾方勢力,劉恒采取了鎮壓與分化相結合的政策,規定反抗者們“自相糾擿(tí惕,揭發),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

對於地方長吏逗留、回避、故縱等罪進行赦免,調動他們平亂的積極性。而一旦捕獲了大姓兵長,則按照刑律給予嚴懲。

這些措施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奉元五年時,徹底結束了度田之亂,潁川和弘農地區平定。

隨後,劉恒又對吏治加以整頓,增加了對地方官員的考實,一大批其他州縣曾經“度田”不實的官員被揭露出來,劉恒也對他們進行了嚴厲的打擊。

整頓完地方的吏治,劉恒又將目光放在了京都屍位素餐的官員,這些人多為貴族和名門之後,依靠父輩蔭蔽得了官職,也沒有多大才幹,重要關頭頂不上用處不說,還時常添亂,為禍一方。

針對這些官員,劉恒製定了嚴格的吏治考核過程,一旦達不到標準,全部撤下換新的,並且取消了世家子恩蔭為官的渠道。並且為了補充這些被撤職官員的位置,劉恒還把秋闈從三年一次改為一年一次。

很顯然,他的這項政策遭到了貴族和世家的全力抵製,被撤職的官員都是他們的子侄輩,此舉嚴重削弱了他們的利益傳承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