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某惡霸集團(1 / 2)

搜索結果的第一條所關聯的網頁,是一份報章的線上閱讀官網。宏然點進去看,那是報章的法律主題專欄中的一篇文章,題目為——《兩年、四萬、八年冤案》。

宏然速讀這篇文章,內容是以第一人稱的角度敘述一位律師耗時兩年、前後自貼總值約四萬元,糾正了一件已下判八年的冤假錯案。

宏然知道這案子,這是他入職前就查過的那件由魏如薰律師處理的有名案件,他還看過法院公開的庭審錄影,上訴人的代表律師的確就是魏如薰。

‘Ace’這一名字沒有出現在文中,而是專欄作者的名字——AceJurist。

宏然查字典,Jurist意指熟知法律的人,律師是其中之一。

除非這作者是在吹牛皮,那麼Ace和魏如薰就是同一人。

得出這一結論,宏然便搜索‘魏如薰’和‘Ace’兩個詞,他沒有找到這兩個名字同時出現的結果,那不奇怪,英文昵稱本就不適合用在正式場合。

‘魏如薰律師’的搜索結果相當多,條條都是風光的題目,宏然已看過第一頁的所有結果,這時正好沒別的事,他便翻下一頁,大同小異的題目他掠過,直到翻至第四頁,他總算看到不尋常的題目。

‘翻案魔人失蹤一年,疑似遭某惡霸集團滅口?’

盡管這文章來源於可信度不高的網站,宏然還是忍不住點閱。

文內提及的翻案魔人就是魏如薰,附上了魏如薰為那起八年冤案翻案時期,在法院外接受新聞媒體采訪時拍的照片。

文章沒有寫出所謂的惡霸集團的名稱,撰文者做出魏如薰被滅口這猜測的根據,是某‘執法單位人員’透露,一年多前曾發生並且有公開報導的一宗交通意外裏涉及的車輛屬於此集團家族成員名下。這場意外當時報導為一人重傷、一人死亡,重傷那人有‘傳言’指就是該集團現任領導的獨生子。

為什麼會懷疑死亡的人是魏如薰?據撰文者的思路,魏如薰畢業於倫敦國王學院,和該集團領導的獨生子一樣。

牽強符合得過分了點吧?宏然退出瀏覽器。

不一會兒,宏然又點開瀏覽器,搜索‘藍海’、‘藍非歡’、‘車禍’。

結果——沒有與搜索條件匹配的項目。

“小兄弟,好啦。”幹洗店熟識的老板叫喚。

宏然要求了雙倍價錢的速洗服務,老板給他附贈一瓶礦泉水。

“一段日子沒見你來,以為你搬走啦!”老板拍拍於宏然肩膀,“升職了吧?”

於宏然接過掛在防塵袋裏的外套,微笑著點頭,雖然不是升職,而是轉職,助理的前景也不見得比餐飲服務業明朗,可他現在服務的對象是專業人士中的精英,那可算一種提升吧。

宏然在車站坐上最後一班公車,他開始有睡意,便戴上耳機聽歌。

長長的歌單是自高中時期開始儲存的流行曲,以發表日期排序,宏然這時聽到的是八年前一位創作歌手一炮而紅的單曲,這首歌詞義是緬懷少年時期萌芽的愛情,曲子輕快、琅琅上口,歌手很投入,每一句歌詞都唱出綿綿情懷,宏然至今仍是百聽不厭。

同一時刻,市裏一家酒吧裏,駐唱歌手正彈唱最後一首歌,紀陽去了趟洗手間回來對大夥兒說:“老婆找我了。”

藍非歡抬起手示意結帳,紀陽壓下他手,“我結了,走吧,一起。”

“我聽完這首,你們可以先走。”藍非歡還是招來侍應生,要一杯威士忌。

紀陽和另四人交換眼神,一致加點一杯。

“啊——這首歌,聽說你很會唱!”蕭慶摟住另一位實習律師的肩膀。

“對。”那實習律師不謙虛,做狀清喉嚨,“這歌詞太符合我的愛情,我和我女朋友念書時就交往,現在都快十年啦!去年求婚的時候我就唱這歌給她,她感動的啊,眼淚真是斷線珍珠那樣落。”

“Soyoucankeepme,insidethepocketofyourrippedjeans,holdingmeclo——”唱到此處便發生車禍現場的破音,眾人立即噓聲喝止。

藍非歡端著酒杯湊近唇邊,嘴角露出久未見的笑容。

“Harold,喝完這杯就走了,我給你叫了代駕。”紀陽拿走藍非歡手中一口就空了的酒杯。

藍非歡抓著杯不放,半合的眼皮底下,他眼神黯淡。

“大學時候,我會唱歌。”藍非歡扶著椅子靠手站起身,提著空杯走向歌手使用的舞台,駐唱歌手正取下木吉他鞠躬謝幕。

藍非歡身子忽然一歪,撞上桌角,紀陽和蕭慶立刻過去扶。

“對不起。”藍非歡向被撞的桌子道歉,那桌子沒有客人。

紀陽叫人來扶好這位醉了依然很紳士的老板,他則走出酒吧打電話,電話很快接通,他對電話另一邊的人帶著點求救意味地說:“Harold喝醉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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