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上一世的時候,唐錚就曾經想過要當一位歌手,因為不管是自己聽自己聲音的錄唱,又或者是通過周圍朋友們聽後的感覺,都覺得自己在唱歌方麵天賦條件還不錯。
因此,在剛從校園裏走出來的時候,唐錚就有過這方麵的想法了,因為唱歌來錢實在是太快了,尤其是那些在酒吧裏駐唱的,一首歌都是兩三百,運氣好,趕個幾場,那一天下來的收入就極為可觀了。
不過,唐錚那會少不更事,被幾個這種招聘的騙子公司給騙了幾次,並且聲稱就算是得到了到酒吧駐唱的機會,也要給這些個騙子公司吃一部分回扣,至少是一半以上,不然的話就不幫你安排。
雖然說這些隻是騙子的一麵之詞,但是也讓唐錚明白了這一行的水有多深,或許真實的情形也和那些騙子的說辭一樣,根本就不是一般人能夠涉足進去的,因為那些話哪怕是在現在的唐錚看來,也實在是太合乎情理了。
因此,哪怕現在是玩票姓質的,唐錚第一個想到的也不會是去找酒吧之類的碰運氣,而是先用當流浪歌手的方式,讓路人先來檢驗一下自己的歌聲,是不是能夠將他們吸引到。
雖然說眼睛暫時姓的失明,但是在唐錚重生之前,在街邊看到的流浪歌手不知凡幾,所以知道這一套該怎麼玩,不過現在還不是音響伴奏滿天飛的時代,因此唐錚也和其他人一樣,隻需要一把破木吉他,和一個用來裝錢的小箱子而已,甚至連用來擴音的話筒都沒有。
“小子,你到底懂不懂規矩?不知道這個地方是我的嗎?”
唐錚才剛將家夥什擺放好,清了清嗓子打算開唱的時候,從斜刺裏傳出來一個聲音,而且聽起來很有怒氣的樣子。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這裏是有人的,我這就讓給你。”
正所謂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雖然說唐錚現在選擇的地方,已經在天橋底下算是相對比較偏僻的了,但是沒想到這裏依舊還是有主之地。
雖然說唐錚現在的形象看起來很是落魄,但是他本身可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富豪,而流浪歌手這個職業聽起來好像很瀟灑,但是“流浪”二字已經完全說明了問題,說穿了,如果真的有錢的話,誰又肯這樣拋頭露麵呢?
“等一等,你的視力是不是有些問題?”
和那些真正失明的人一樣,唐錚哪怕是手上的動作看起來和正常人沒有多大區別,但是眼睛完全都不用眨,這一點那個出聲的人是看得出來的。
唐錚微微一笑,點了點頭,並沒有否認。
“那你幹脆和我一起吧,看你也是個新來的,免得被別人趕來趕去的,正好我唱累了之後可以休息下。”
看到唐錚如此“可憐”,那人也不禁動了一些惻隱之心。
“那就多謝了!”
唐錚也沒有矯情,“等下這樣,我把收入的一半分給你,就當是租用你這裏的感謝費。”
“不用了,哥們我雖然也是有難處之人,這樣的便宜可不敢占,否則的話會被雷劈的。”
在這位年輕人眼中,唐錚明顯是個“殘疾人”,雖然模樣長得挺周正,但是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何況自己隻不過是小小的行一個方便罷了。
最重要的是,在這麼個偏僻的地,人流量隻能算是差強人意,一天唱下來也沒幾個錢,勉強能混個溫飽就不錯了。
“沒事,這些等下再說,自我介紹一下,我叫唐錚,哥們你怎麼稱呼?”
唐錚也不以為意,他也是曾經當過“北漂”的人,明白在京城的年輕人之間,互相都是叫“哥們”的。
“嗬嗬,我叫程坤,你叫我阿坤好了。”
那位年輕人友好的伸出了自己的手,和唐錚握了一下。
“成昆?混元霹靂手?”
唐錚故作一驚,想要表現一副猶如江水滔滔,連綿不絕的敬仰之情出來,可惜眼神方麵不怎麼到位,看起來非常的假。
“哥們你還真風趣!”
程坤對著唐錚的肩膀,輕輕的捶了一拳,他當然知道唐錚是在開玩笑,不過不可否認的是,就這麼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兩人之間仿佛就沒有之前那麼生疏了。
唐錚也笑了笑,道:“時候也差不多了,不如阿坤你先唱吧,我正好欣賞一下。”
雖然說唐錚現在的神識範圍非常的小,但是由於視覺暫時失去的原因,在聽覺方麵也微微有些提升,知道周圍已經開始有些嘈雜了,顯然是過往的路人發出來的。
“是差不多了,那哥們也不矯情了,先熱熱身。”
對於流浪歌手來說,人流量多的時候,一定要努力的唱,哪怕是嗓子啞了也不能停,這可是他們唯一的賺錢機會,盡管效果並不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