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領導激勵的方法(1 / 3)

一、領導激勵的基本方法

領導者應注重在整個領導活動中對激勵方法的綜合設計與運用。根據組織成員的需要特性,比較常用的、行之有效的激勵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需要激勵

(1)物質激勵

物質激勵就是為滿足人們的物質需要,以物質獎勵為手段,通過包括貨幣在內的各種實物獎品,使被獎勵者得到一定價值量的物質利益,用以激勵受獎人並教育他人的一種激勵的形式。物質利益是人們的最基本的需要,領導者應當將物質激勵放在重要的和正確的位置上。恩格斯在馬克思的墓前肯定馬克思的偉大貢獻時,說了一句令人豁然開朗的名言:“正像達爾文發現有機界的發展規律一樣,馬克思發現了人類曆史的發展規律,即曆來為繁蕪叢雜的意識形態所掩蓋著的一個簡單事實: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然後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質的生活資料的生產,從而一個民族或一個時代的一定的經濟發展階段,便構成基礎,人們的國家設施、法的觀點、藝術以至宗教觀念,就是從這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因而,也必須由這個基礎來解釋,而不是像過去那樣做得相反。”實踐證明,領導者經常關心群眾的切身利益,不斷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並對突出貢獻者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是激發人們工作熱情的重要方法。領導者運用物質激勵時,需要注意以下兩點:一是要有量化的獎勵標準,把物質激勵與相應的製度結合起來,堅持按標準實行獎勵。二是物質激勵必須公正,但不搞“平均主義”。

(2)精神激勵

精神激勵主要有:

榮譽激勵,榮譽激勵是一種較高層次的激勵方式。所謂榮譽激勵,是領導者根據人們希望得到社會的承認和集體的尊重的心理需要,對那些為社會做出貢獻者給予相應榮譽稱號和獎勵的一種激勵方法。榮譽激勵一般將榮譽以一定的形式或名義確定下來,如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和相應的職稱等。這樣既可以使榮譽獲得者心理得到滿足,正確的思想和行為得到鞏固和提高,並經常以此鞭策自己;又可以為其他人樹立學習的榜樣和奮鬥目標,產生較大的社會激勵效應。榮譽激勵是人們的一種高級精神需要的滿足。從人的動機看,人人都具有自我肯定、爭取榮譽的需要。榮譽激勵是組織對個體或群體的崇高評價,是滿足人們自尊需要,激發人們奮力進取的重要手段。榮譽激勵成本低廉,但效果很好。這一激勵措施有效地利用了被領導者的榮譽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激勵效果

情感激勵,主要是滿足人們交往和友誼的需要,建立起良好的組織內部關係,從而調動人們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這就要求領導者與組織成員在思想、工作、生活方麵相互溝通、關心和愛護,友好交往,以增進彼此的了解和信任,使人們在寬鬆上進的組織環境中心情舒暢地工作。古人雲:“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感人心者,莫過於情”。現代領導者,不僅要注意以理服人,更要強調以情感人。

尊重激勵,是人們希望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有一定的威望,受到他人尊重、信賴和高度評價的需要。這種尊重既包括人們內在的自重,也包括來自外部的社會尊重。領導者對組織成員的尊重和信任,可激發起人們強烈的自尊心。因此,不論職位高低,領導者都應一視同仁地對待部屬,滿足人們尊重的需要,激發人們的工作熱情。

支持激勵,一般包括以下內容:第一,支持人們開拓進取精神,尊重他們的獨到見解,愛護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第二,信任人們的工作能力,放手讓其大膽工作。第三,讓人們承擔與其才能相應的責任,給他們提供施展才華的機會與舞台,以滿足其成就感,激發其獻身精神。第四,當工作出現問題和差錯時,領導者應勇於為部屬承擔責任,不諉過於人。

2.目標激勵

目標是行為的方向,行為都是圍繞目標而展開的,如果目標不確定,行為就會出現混亂,激勵則會盲目。美國心理學家弗隆姆的期望理論認為,目標激勵必須堅持兩個原則:第一,目標的效價,即目標能否滿足人們需要並且能在多大程度上滿足個人需要。因此,設置的目標應該與人們的物質利益與精神需要相聯係,使人們能夠從組織目標中更多地看到自身的利益,這樣的目標效價才大。第二,目標的期望值,即人們對目標實現可能性大小的判斷。隻有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目標對人才有激勵。因此,要讓人們感到目標實現的可能性很大或較大,這樣的目標期望概率就高。不過,在目標激勵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組織目標與成員個人目標的協調一致。從根本上講,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國家、組織利益和個人利益是一致的。但由於人們的需要存在著個別差異,因此,組織目標與成員個人目標既有一致性,又有差異性。領導者要善於使成員的個人目標同組織目標結合起來,使組織目標能包含人們更多的共同要求,使更多的人能從組織目標中感受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從而把組織目標的完成看成是與自己休戚相關的事,以在工作中充分地發揮聰明才智,出色地完成組織目標。(2)目標的科學性。在一般情況下,目標應適當高於個人能力與水平,使其帶有一定的挑戰性。但同時也不能脫離個人能力的實際情況,要有一定的可行性。(3)目標的階段性。為增強人們實現目標的信心,在組織的總目標確定之後,還應製定出各階段的分目標,把一個大的目標分解成許多小的目標、小步驟去完成,會使人們在心理上感到大目標並非高不可攀,可有效地鼓舞人們一步一步地實現最終目標。(4)目標的可變性。組織目標確定後,一方麵要維護目標的嚴肅性、穩定性,並認真執行;另一方麵要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對目標作適當修正或調節,使之更加符合變化了的主客觀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