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深夜翻書(3)(1 / 3)

正應了那句話: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殺人者的底氣就是這樣來的。

恐怖的“美德。”

人是否有權為一個遠大目標或“造福人類”而殺人?

稍稍瀏覽一下那些“偉人”傳記便發現,他們的青年時代,和小說主人公有著多麼相似的使徒氣質和拯世心理:同樣的憤世疾俗、磨刀霍霍;同樣的拒絕平庸、激烈尖銳;同樣的“舍我其誰”和“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同樣的獻身於“人類整體”之豪邁……

任一種“主義”,都自以為掌握了絕對真理,破解了人類曆史的方程和密碼,都自覺為公意代表、良知化身,心理上早就有了道德優越和不容商榷的霸道……於是在行動上,也總試圖用自己的原則和尺度占領世界,以自己的標準改造或消滅別的標準。

自以為正確——這就是“主義”的力量。

他們堅韌,也可能殘忍。他們不計私利,也蔑視他者利益。他們不懼犧牲,也不吝惜大眾的犧牲。像戈培爾,連恨之如骨的人也認定“他不是利己主義者,更非膽小鬼”,他不僅自己陪帝國殉葬,還要求親屬獻身,妻子也認為兒女“根本不值得活在繼元首和國家社會主義之後的世界上。”

再比如“紅色羅賓漢”——切·格瓦拉。他在《人與社會主義在古巴》中道:“和平年代的任務就是要把戰場的革命激情灌輸到日常生活中去,使整個社會變成一所軍營!”他斷定“新人”就在遊擊隊員中間,惟戰爭才能讓人恢複純潔關係,消除利己本能。“我們的自由隨著不斷的犧牲而膨脹,這種自由每天的營養物質就是鮮血。”他憎惡一切物質享受,個人生活更儉樸到極點……最終,他受不了“和平”的折磨,潛入南美叢林打遊擊去了。“紅色羅賓漢”雖已去多年,但其亡魂仍在風靡流浪,前幾年襲擊日本駐秘魯使館劫持人質的阿馬魯遊擊隊,就自稱“格瓦拉”信徒。

精神暴力——尤其政治的“主義”暴力,我們常把它簡單地想象成荒誕與虛妄,而忽視了其“令人鼓舞”的誘惑和“真理”式的閃光。比如今天,我們毫不懷疑希特勒的瘋狂,但誰還記得他竟不是憑槍杆子——而是踩著老百姓的選票扶梯一步步登基的呢?誰還記得納粹黨竟是“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呢?當年又有幾個德國人指控過其荒謬?所以,後世的清醒不等於當代的迷狂,現世所有的明智,都享用了時間的利息。

任何人都無權讓別人歸屬自己的“真理”,理由很簡單:人皆有信或不信之自由。遺憾的是,連開創《*宣言》的法國精英們,也用鮮血對付起了新生的“自由”嬰兒。羅伯斯庇爾在殺人演講中頻率最高的三個詞是:“美德、主權、人民”。其名言是:“沒有恐怖的美德,是軟弱的;沒有美德的恐怖,是有害的。”

存不存在恐怖的美德和美德的恐怖?或者說,殺人的正義和正義的殺人?

坦率地說,我們很難消化這樣的“複合”概念。恐怖是一種粗野的反生命力量,美德是一種溫煦的支持生命的品質。而在所有美德中,崇尚自由應首當其衝,何以設想一種剝奪自由的美德呢?何以設想一種消滅異己的正義呢?

將教旨情結引入政治領域和製度操作,對一切現象和人都提出自己的道德訴求,正是法國雅各賓派殺人無悔的淵藪。若認為自己的意誌就是法律,若認為暴力也算得上美德,那隻會出現一種景象:血,無辜者的血!恐怖,循環的恐怖乃至無窮!

小說結尾,在西伯利亞服刑時,主人公病中做了個夢,夢見一場瘟疫帶來的世界末日:“染病者自以為絕頂聰明和隻有他才堅持真理,認為自己的道德和信仰不可動搖,也是前所未有……一座座城市裏,整天警鍾長鳴,大家被召集一起,誰在召集、為何召集,卻無人知曉……人們三五成群,嘯聚一起商量著什麼,並發誓永不分離——但立刻,他們又在做與剛才許諾完全不同的事,互相指責,大打出手。熊熊大火,餓蜉遍野,一切人和一切東西都在毀滅……”

與其說沉屙之夢,不如說是陀氏留給二十世紀最偉大和殘酷的預言。半世紀後,這場夢魘毫厘不差地在地球上演了。包括主人公的祖國。

兩種殺人後果

對日常小人物的犯罪,設一張審判桌就成了。

而像一個國家殺死另一國家、一個主義殺死另一主義、一個信仰殺死另一信仰、一個階級殺死另一階級、無神論殺死有神論或有神論殺死無神論……這等龐大的曆史公案,辨識與審理起來就難得多。

同樣奪人性命,但操作方式和殺人名義不同、凶手的權能和暴力解說詞不同,結果也就不一樣了。

先說日常小人物——

現實中不乏這樣的例子:當一個人身陷逆境,被某種惡勢力(比如地痞流氓、官匪惡霸)逼得走頭無路、又告發無門時,怎麼辦?若孤注一擲自行了斷,比如將對方殺死,那就成了法律之敵;而忍耐下去,隻能淪為惡的犧牲品……若逢革命年代,倒可以像當年“打土豪、分田地”一樣以泄惡氣,但和平年代則不同了。現實的法律(即使它本質上是清潔的)往往很難及時介入,隻能被動地靜待、旁觀,對惡的懲處往往要等對方充分發育和膨脹——並有了嚴重的受害者之後,它才生效。